法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王明刚老师

  法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

  申请人:xx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

  法定代表人:杨xx,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xx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xx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xx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xx

  法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

  申请人:******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金某等人诉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xxx**民初字第****号),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景德镇市****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xx年**月**日收到贵院受理的金某等人诉申请人民间借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景德镇市***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金某等人诉于某、于某某、****有限公x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包含几个独立的诉讼,本案不应合并审理。金某等六人分别于不同时期出借款项,借款合同行为具有相对独立性,分别为独立的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的,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申请人不同意将本案合并审理,故贵院将几个独立的诉讼作为一案立案受理,显然存在不当之处。

  其次,被告于某、于某某、*****有限公司的住所地不属于***人民法院辖区范围内,且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原告住所地也并非**县,本案不应由贵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四位原告的住所地均不在贵院辖区范围内。被告于某、于某某的住所地为***市***区,被告*****有限公司的住所地为景德镇市***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三被告住所地均不在***县辖区范围内,且合同履行地、四原告住所地均未在***县境内。故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住所地为景德镇市某区,属于景德镇市***辖区,本案应由景德镇市***区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依据法律规定及上述事实,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景德镇市***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

  此致

  ****市***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年**月**日

  法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3

  申请人中国xxxxxxxx省分公司,住所地xx市xxxx坊xxx栋xxx楼。

  负责人:xxxx峰,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撤回对黄山市xxx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xx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由贵院依法进行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申请人请求撤回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予以准许。

  此 致

  黄山市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xxxx有限公司

  xx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