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仲裁申请书范文集合九篇

莉落老师

仲裁申请书 篇1

  合同编号:65327 仲裁申请书模板

  劳动者姓名:xx性别:xx,出生年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

  用人单位名称: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电话:xxxxxxxxxxxx销售部负责人:xxxxxxxxxxxx手机号:xxxxxxxxxxxxx

  申诉事由:

  本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xxx公司xxx工作,职务为xxxx,月工资xxxx元,用人单位在x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无理由辞退我,在该公司工作的x____月期间,该公司未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未给本人买社会保险(当时公司录用我工作约定是没有试用期也答应给买社保的),现本人要求按照国家新劳动法合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1.要求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xxxx(单月工资x0.5)元。

  2.要求该单位补交xx个月的社会保险。

  3.要求在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xxxx(单月工资x2)元。

  提供证据:

  本人提供XX银行(公司代办的银行工资卡)卡折对账单

  (提供工资条等,不涉及保密协议的证明文件,如打卡,签到等)工作介绍人:xxxx

  由于公司发工资是通过银行发放,向公司索要工资条,公司不给。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有考勤记录——此用人单位掌握管理,需用人单位提供。本人已不能自行收集,现申请仲裁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帮助我收集公司发放本人的工资记录和本人的考勤记录,以证明本人与该公司存在实事劳动关系而要求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申诉人:XXX

  时间:XXXXXXXXXX

仲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____路___号,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RMB176,960.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MB5,308.8元。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20__年开始20__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240,960元的ADSL终端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20__年11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176,960.00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12.2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3%计算,共计5,308.8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

仲裁申请书 篇3

  申 诉 人:(姓名)xxx 性别:x 民族:x

  出生:19xx年x月x日 原籍:xx

  现住址:xxx(写现在你居住的地址)联系电话:13xxxxxx

  委托代理人:(姓名)xxx 性别:x 民族:x

  出生:19xx年x月x日 原籍:xx

  现住址:xxx(写现在你居住的地址)联系电话:13xxxxxx

  被 诉 人:xxxxxx(写营业执照里的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xxx

  地 址:xxxxxxxxxxxx

  联 系 电话:13xxxxxxx

  仲裁请求:

  1、请求被诉人立即支付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份应付未付二倍工资xxx元给申诉人。

  2、请求被诉人立即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xxxx元给申诉人(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给申诉人。

  3、请求被诉人支付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和未享受带薪年休的劳动报酬xxxx元及经济补偿金xxxx(上述金额)元×50%=xxxx元给申诉人。(详见附表)。

  4、请求被诉人立即支付代通知金xxxx元(代通知金=上个月工资)给申诉人。

  5、请求被诉人立即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帮我补缴20xx年xx月至今的社保

  裁令被诉人一次性支付上述请求共xxxxxx元给申诉人并补缴申诉人20xx年入职至今的社保。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自20xx年x月x日进入被诉人处工作,从事xx工作。被诉人没有与申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为6000元,每月工资被诉人分两次发放,在存折里发放工资xx元,余下的4000元工资在财务签领。自入职以来被诉人没有依法为我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按相关规定单位要代扣代缴),在被诉人处工作每月休息4天,每天工作x小时,连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包括新年1日、春节3日、清明1日、劳动1日、端午1日、中秋1日、国庆3日)也要工作,但被诉人从没支付过加班费,而且在20xx年在没得到我同意的情况下不安排我休年休假,也没在年尾支付我年休假工资报酬。

  申诉人从20xx年x月x日进入被诉人处工作后,并没有严重违反被诉人的规章制度,在20xx年12月31日后也没有找我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我很失望(注: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方吃亏,也是案件的转折点,所以立场一定要坚定:被诉人是在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开除我的),现在被诉人又无故解除申诉人,被诉人也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或额外支付申诉人一个月工资,解除时被诉人还拒支付申诉人赔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被诉人应支付申诉人如下经济赔偿金:

  1、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份二倍工资待遇差额:xxxx元/月×11个月=xxxx元;

  2、被诉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xxxx元/月×xx个月×2倍=xxxx元;

  3、加班费:xx元/天×xx天=xxxx元(月平均工资xxxx元,每月按20.83天法定上班时间计算日工资;每月上班xx天,即每月加班x天,上班共xx个月,加班共计xx天)及额外经济补偿金xxxx元(上述金额)×50%=xxxx元。

  4、代通知金:上个月的工资xxxx元;

  5、补缴20xx年xx月至今的社保。

  综上所述,被诉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故特申请贵委会依法仲裁,以实现我的仲裁请求(仲裁请求具体金额见附件)。

仲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电话***: 身份证编号:***汉族,住****

  被申请人:******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仲裁请求:

  1. 请求依法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及面积差异款项及 利息共计人民币****元:其中:支付逾期办理楼栋权属证书违约金***元;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违约金****元;支付房屋面积差异的款项***元。前述款项利息***元。

  2、本案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申请人购买被申请人开发建设的`位于**“***”小区第*幢*楼*号商品房。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第19条第一款第2项的约定: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年***月***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第二款约定,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8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自买受买房过户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0.5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支付。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补充协议第十四条的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以房管局实测为准,其参照标准为***㎡,如有误差按单价****元/㎡多退少补。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房屋总价款****元,**年 **月**日,被申请人逾期一年零13天才向申请人交付商品房,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参照标准误差1.26平方米。****年**月**日申请人才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与合同约定逾期700天),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被申请人违约逾期办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交付房屋面积与约定标准不符,违约致使申请人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行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9条以及补充协议第十四条的约定。因此,被申请人应依约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逾期办理楼栋权属证明违约金***元;向申请人支付自申请人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次日起至申请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的违约金*****元;交付房屋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应退还的价款****元,以及前述三笔价款的逾期支付利息***元。

  申请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2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108条之规定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绵阳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

  性别: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民族:

  身份证地址:

  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第二被申请人/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仲裁请求: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工资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加班费元。

  3.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元或赔偿金元。

  4.工伤待遇元(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伤残津贴元(仅限1-4级伤残);医疗费元;住院伙食费元;其他元)。

  5.非因工死亡待遇元(包括丧葬补助元;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元;一次性抚恤金元)。

  6.其它

  以上合计:元

  事实与理由:

  入职时间工作岗位

  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实际离职时间/原因

  工作时间约定实际工作时间

  已付款情况

  其它需说明情况: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份。

  注:1.仲裁申请书应用黑色钢笔、毛笔书写或a4纸打印,打印件需由申请人用黑色钢笔签名;

  2.除提交申请书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及第三人数目提交相应份数的申请书副本及有关证据;

  3.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用同样大小纸续加中页;

  4.申请人应当提供给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作为仲裁文书送达地址,如地址变更的,须及时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因申请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仲裁机构、申请人本人或者申请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请书 篇6

  申请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被申请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仲裁依据:

  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

  申请人:

  (印章)

  年 月 日

仲裁申请书 篇7

  申请人:_____,姓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汉族,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医疗费______元(部分已付)、交通费______元、鉴定费______元、伙食补助费______元,营养费______元、住宿费______元,护理费______元,再次鉴定费______元、二次手术(后续治疗)费______元、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元、残疾赔偿金______元、辅助器具费______元、停工留薪工资______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______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______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______元,伤残津贴 ______元 ,以上共计:______元。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____年07月07日16时30分左右在彭阳县城兴彭大街改造I标段修路过程中被罐车碰撞掉至地沟受伤,造成双侧根骨粉碎性骨折 、左侧外踝,骰骨骨折 、左侧距骨坏死。20____年01月09日经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彭人社字[20____]26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为工伤。

  20____年07月23日,申请人被鉴定为六级伤残。被申请人从事故发生至今,除支付了申请人的医疗费用外,拒不赔偿申请人的其余损失,无奈向贵委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申请请求,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请书 篇8

  申请人:X,男,汉族,初中文化,1970年4月

  工作单位:宣威市格宜镇张冲煤矿达乐煤矿

  住址:宣威市格宜镇龙泉村委会

  电话:

  被申请人:宣威市格宜镇张冲煤矿达乐煤

  地址:宣威市格宜镇龙泉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业务人员: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140811元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元(拾肆万零捌佰壹拾壹元整)具体如下:

  1、住院期间生活补助:4480元(35元x2/人x80天);

  2、住院期间工资:57810元(2710/30x80);

  3、住院期间家人的护理费:3840元(45x80天);

  4、一次性医疗补助:5420元(2710元x2月);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32520元(2710元x12月);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390元(2710元x9月);

  7、鉴定费:300元;

  8、第二次手续费4800元。

  9、煤矿企业伤残赔偿(131号令):65040元(271元x12月x2);

  事实及理由:

  20xx年8月15日,申请人X在煤矿井下砌碹时被矸石砸伤左脚,被送往宣威市中医院医治,经医院初步诊断为:1、右足背挫裂伤;2、左第五指骨开放性骨折;3、左足背异物残留;4、左第二趾骨撕脱性骨折。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12月26日会议讨论定予以认定为工伤(曲人工认字「20xx」第30440号)。20xx年月日经曲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曲人鉴委字〔20xx〕第号)。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谢。

  此致

  宣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

  1、《工伤认定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曲靖市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通知书》一份;

  3、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发票复印件一份;

  4、《工伤赔偿仲裁申请书》两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仲裁申请书 篇9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21号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终止双方的业务合作行为,将申请人托管给被申请人的业务及资产交还给被申请人,由被申请人返还相应的价值 1150万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可得利益损失450万元。事实与理由:

  语音、宽带等电信业务为专营业务,以前一直是由中国电信专营,国家为打破垄断,将被申请人从中国电信分离出来,与中国电信竞争市场;被申请人进入岳阳与中国电信竞争市场,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敷设光钎电缆、建设机房等物理形式的网络基础设施,需要成熟的代理商发展终端客户资源;而申请人作为岳阳市唯一的有线电视传输单位,手上握有全市所有的终端有线电视客户资源,有成熟的电信设备、网线敷设技术力量,正是被申请人千方百计寻找的合作对象;双方经多次协商沟通,于20xx年6月签订《业务代理合作补充协议》,约定申请人代被申请人垫资建设用户接入系统,代理被申请人开展语音业务,代被申请人建设汇聚设备、认证设备、接入光缆和用户网络;约定双方合作期限5年,自20xx年6月15日到20xx年6月15日,协议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并另行签订协议;约定申请人收益包括业务代理费、垫资补偿和网络代维护费,其具体分成比例为,语音(含市话和长途),DIA(宽带专线)以及其他业务,申请人为50%;数据(家庭上网),申请人为70%等。双方签订协议后,申请人按照协议的约定,垫资13326250元,组织技术力量,将语音用户接入系统和宽带网络接入系统等双方协议约定的工程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在代理经营业务期间,申请人利用自己的终端客户资源,拓展市场,业务逐年长足发展,截止20xx年2月,申请人已发展用户8129户,业务收入成倍增长,申请人20xx年收入455449.7元,20xx年收入1083496元, 20xx年收入1726963元。

  20xx年2月16日,被申请人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签订了停止竞争协议,其核心内容是,非主导运营商在协议期内,停止业务发展,不再增加新用户;该协议的签订,导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合作协议再也无法正常进行,被申请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20xx年3月19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去函,要求终止双方的合作协议,由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的投资成本。20xx年3月21日,双方开会沟通决定,对申请人提出的资产购买方案,因双方都是国有企业,有严格的要求和流程,决定由申请人拿出具体可操作方案,同时启动资产和台账的清理等相关工作,以便双方下一步的商讨;至于网络及业务的托管问题,由岳阳网通和申请人就其方案进行商讨,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的落实。20xx年4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岳阳市分公司签订《通信业务及资产托管协议》,将合作业务及资产托管给被申请人岳阳市分公司。20xx年6月1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业务代理合作补充协议》顺延一年,顺延至20xx年6月15日。20xx年12月23日,申请人委托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向被申请人出具律师函,要求被申请人就垫资的资金及形成的资产的后续运营进行商议。20xx年1月7日,被申请人回函,称“此项工作正在处理之中”。自20xx年4月,申请人将业务及资产托管给被申请人后,一直托管到现在,被申请人也一直按照双方的合作协议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的分成收入,但分成收入逐年减少,20xx年1296282元,20xx年 1529271元,20xx年1422337元,20xx年860161.8元,申请人的分成收入远远不能弥补

  申请人垫付的资金。

  电信业务为专营业务,申请人不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申请人垫资购买、敷设的电信设施、光缆等网络系统及发展的终端用户资源等资产,在双方合作期满后,只能交还给被申请人,由被申请人返还相应的价值;这不仅符合双方协议约定,也是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及保证用户、消费者的利益需要。

  被申请人在与申请人合作期间,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签订停止竞争协议,申请人上千万的垫资投入不能正常经营,过万线已架设的分配电缆因不能吸收新用户被闲置,申请人预期收益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包括两个方面:一是20xx年2月至合作期满期间,不能吸收新用户导致的利润损失;一是合作期满后,申请人因不能吸收新用户造成终端用户减少,导致交还给被申请人终端用户减少,被申请人返还价值相应减少的损失。

  现申请人依据双方签订的《业务代理合作补充协议》第十一条,如发生争议的一方可向岳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约定,特申请贵会

  予以仲裁。

  此致

  申 请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