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社团团支部申请书

秦风学老师

  共青团都江堰市委员会:

  为更好的把青年团员团结在党团组织的周围,充分激发广大青年团员积极工作、爱岗敬业的进取精神,同时以便我局能更好的.服务于青年、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团章》要求和我局青年团员分布情况,经局党组2010年9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申请成立“共青团都江堰市投资促进局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直属于共青团都江堰市委员会领导。待共青团都江堰市委员会批准成立后,再举行团支部的选举大会。

  特此申请。

  附件:都江堰市投资促进局青年花名册

  一、申请材料:于4月9日交到团总支办公室,包括电子档和纸质档

  二、筹委会信息表:包括委员会成员和拟推团干部(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于4月19日(第八周周一)下午值班时间交到团总支办公室。信息表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号、院别、专业班级、政治面貌、职务、联系方式

  三、4月21日以前,团总支对各社团支部筹委会申请材料评分(参照《学生社团团总支吸收团支部评分细则》),并对申请成立团支部的社团进行考核

  四、4月28日以前,各筹委会在成员大会上宣读、学习学生社团团总支关于各学生社团申请成立团支部的相关文件及精神,并在成员大会上民主讨论自愿申请加入团组织(吸收团员)的相关事宜

  五、4月28日以前,团总支相关委员与各筹委会成员,特别是拟推团干部进行交流

  六、各社团支部筹委会在学生社团团总支全体委员会上,对其社团成立团支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答辩。(五一之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以及团总支常委会对各筹建支部讨论评分

  八、按优吸纳,对拟成立支部进行审定,并提交团总支全委会讨论通过

  九、上交学生社团团总支书记进行审批

  十、上报校团委审批

  十一、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注:1、如有疑问,请联系邹洪梅

  2、未尽事宜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