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诗歌朗诵比赛方案

刘莉莉老师

学校诗歌朗诵比赛方案1

  一、活动目的:

  1.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喜迎国庆,提高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识,继承发扬诗歌文化;

  2.配合全国第十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美化校园语言环境

  3配合语文教学,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

  二、活动规则:

  1.各年级以年级组为单位参赛设奖,年级组长负责组织,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

  2.朗诵要求:(1)所选诗歌,思想内容应积极向上;(2)运用普通话,声音洪亮;(3)语气、语调适当,重音、节奏恰当;(4)表达感情准确、自然;(5)服装统一。(6)时间根据所选内容在5-10分钟以内。

  3.内容以歌颂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歌颂家乡的诗歌、散文及古今诗词均可;形式以朗诵为主,可配表演,尽量多样化。

  4、所需音乐自备,9月27日交政教处。诗歌内容于9月20日前,诗歌串词24日前交教务处。

  三、活动时间、地点:

  9月29日上午8:30-11:00,活动地点在天宝一中教学楼前。

  四、奖项设置:

  以年级组为单位参评,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五名。

学校诗歌朗诵比赛方案2

  一、活动目的':

  为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对祖国诗词的学习兴趣,提高诵读和鉴赏能力,特举办以“祖国美,诗歌美”为主题的诗歌朗诵比赛。

  二、具体事项安排:

  1、比赛内容:教师设定诵读范围《繁星春水》和爱国为主题的诗歌。

  参赛者自选一首参加 (自行准备配乐)。

  2、比赛形式:一人独诵。二人对诵。

  一人领诵,其他人配合。

  独诵、齐诵相结合。

  3 、参赛对象:七年级(5)(6)班学生。

  4、比赛时间:9月25日下午。

  5、比赛地点:七年级(6)教室。

  6、比赛评委:七年级语文教师。

  7、奖项:个人奖: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

  团队奖:一、二、三等奖各 1 个。

  三、评分细则

  (一)规则

  1、赛前由参赛选手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2、主持人宣布选手出场后,选手应立即上场,超过三分钟者视为弃权。

  3、选手朗诵时间控制在5—10分钟。

  4、选手的得分在下一位选手比赛结束后公布。

  (二)办法

  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合计平均得分。

  (三)标准

  1、朗诵水平(60分)

  朗诵内容符合本次比赛要求,主题积极向上,感染力强(10分)。

  吐字清晰,声音洪亮,普通话标准,能够正确把握诗歌节奏和韵律,表演完整(20分)。

  能恰如其分地表达诗歌内涵,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现场观众产生共鸣(30分)。

  2、精神面貌(20分)

  参赛者衣着得体,精神饱满,姿态大方,表演能与朗诵融为一体。

  3、艺术效果(20分)

  参赛者朗诵富有感情,使用的配乐、道具等辅助方式能与诗歌朗诵主体和谐搭配,对作品的理解深刻,处理得当,给人以美的享受。

  团队评分附加标准:(10分)

  1、组员分工明确,各有工作,各司其职。(2分)

  2、每个成员都能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 。(2分)

  3、组员之间配合默契,有团队意识 。(4分)

  4、展示准备充分,精致。(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