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实习报告

马振华老师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实习报告

  众所周知,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经过一个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实习,我确实学到了许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并获得许多感悟。

  在此,我谈谈我的所见所闻及所想。

  负责。法官纠纷的裁判者,只有肩负起公平正义的责任,法律的正义才可能和得以实现。在中院,每个法官都是很忙的,他们是以正义为追求的目标,付出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如一个写审理报告的细节就折射出他们负责的高尚品质。一天我在一个办公室里看见一位法官翻了一会卷宗,然后在电脑上修改一些东西,继而翻一会卷宗,又修改不过他脸上显出繁忙而又自然的表情。而后我试着去表示帮忙,加入了他的写审理报告的工作中。这是一个涉及共犯、累犯、漏罪的数罪并罚的抢劫案,同时也有学理上存在而暂时不适用于实务的连续犯。并且用到抢劫交通工具作为逃跑工具而计入抢劫数额的司法解释。案件可谓是较复杂的。法官是仔细阅卷宗,惟恐有一点小小的疏漏,并在审理报告中有条理而且要求最准确地表述案件的始末。

  接下来的几天,我和他一起写审查报告,并不断的修改。当时我就很想问他,很多细节你都不必考虑也没人发现的。但突然一愕,这就是法律人固有的高尚啊。

  敬业。这事发生在两位民事律师身上。作为听众我坐在法庭的群众席上听审。审判区中两位律师是表情严肃而平和,但两者的措辞都很犀利,有直刺对方证据要害的攻势。这是一个互相交换证据的简易程序。只有一个法官在场。

  两位律师给人一种精通法律且雄辩的感觉。两者语言流畅,术语用得较频繁而又不生涩。因为双方的证据较多,他们互相举证和辩论都用了很多时间,当时法官和双方当事人都显得很疲惫的样子,但两为律师的兴致越来越高象是享用一顿美食。最后法官还是发话了,建议大家休息一下,然后大家都往法庭外走走。刚开始两位律师还很和好地交谈。过了一会,法庭外却传来激烈的'争吵声,显然是律师还在辩论着刚才的案件。不一会儿,法官终于控制不住休息的场面,只能又走回法庭,笑了笑,冲我们说:“这两律师真是”我补充说:“敬业。”

  有人说学校就是一个知识懂得仓库,我们再里面汲取并储存自己的知识。确实等到走上法庭的时候,要用到的课本和课堂的知识的时候,就知道原来自己还有很多知识没掌握,很多知识没有精通熟练。

  再者,在实习的这段时间接触的司法程序,使我感觉中国的法制,至少是刑法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还是较完善的。

  总之,在一个的实习中,我以亲身经历的形式体验和熟悉了刑法的程序,了解了法院刑事庭具体怎样运作的。同时法院里老师教给了我许多的知识。这必将是我学习生涯的宝贵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