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书

孙小飞老师

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书

  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书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为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防灾保安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20**年防汛抗旱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的水库(山塘)在汛期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运用控制办法调度运用,遭遇大洪水时要根据预报,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撤退;要制定安全度汛措施,遇超标准洪水时,要全力保住大坝,确保不出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二)加强对村(居)内小(二)型水库、大山塘的安全监测,水库要按照度汛预案调度,确保安全。防洪标准不足或有隐患的水库及山塘,要降低汛限水位和蓄水水位,并按防洪预案规定严格执行。

  (三)检查、督促并按计划完成村内新建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和其它水利建设任务。制定险工险段度汛方案。

  (四)做好村(居)所在地及居住地势低洼、易受洪水侵袭的居民防洪工作,及时组织清除所在地河边的行洪障碍。

  (五)做好由于暴雨洪水造成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观察防范工作。

  (六)配备充足的.编织袋、铁锹、绳索、电筒等防汛物资器材,保障防汛抢险的需要。

  (七)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服从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八)及时修复水毁的水利设施,注意蓄水防旱。

  (九)旱情发生后,坚持“先用活水后用死水”的原则,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及时调处水事纠纷。

  二、奖惩措施

  镇政府将对责任书执行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表彰,对执行及完成任务不力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书二:

  山塘水库的防讯和安全直接关系到全镇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加强山塘水库的防汛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渡汛,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水利工程分级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特订立本责任书。

  1、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落实好防汛领导小组和防汛抢险组织及水库管理责任人。

  在台风暴雨季节,坚持日夜巡逻值班,观察水情,及时调节水位。严格执行“防汛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做到有灾无灾有灾准备,大灾小灾大灾对待,确保水库安全渡汛。

  2、要经常对本村所管辖的山塘水库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抓好三防(即防汛、防旱、防台)。

  发现启闭机失灵、大坝渗漏、溢洪道塌方、堵塞、白蚁危害等现象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平时做到每周检查,汛期做到随时检查,随时报告,并做好巡查记录和应急准备。绝不允许出现险情。否则要追究领导责任。

  3、要主动做好水库的管护工作。对大坝上生长的树木、刺柴、杂草等要及时进行清理,杜绝白蚁的危害。对土洞、护坝缺石、拉杆损坏要及时进行修补。确保大坝整洁、完整、安全。

  4、要处理好防汛与灌溉的关系。水库进入汛期,要按时调节好水位,要有足够的库容去应急随时到来的洪水,减轻大坝压力,及时排水。但又要不失时机地蓄好水,保障农田的灌溉需要,不出现水事纠纷。

  5、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6、如发生责任人人事变动,继任人为当然责任人。

  7、本责任书有签约期为三年,即:20**年2月至20**年2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