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安全责任书

刘莉莉老师

离校安全责任书

  离校安全责任书【一】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幸福所在。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并担负起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对于孩子的安全,学校、教师的责任时间为师生在校期间,责任空间为校园内,放学后是家长的责任时间。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做到家校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要教育孩子按时到校上课,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来左去右”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提倡家长亲自接送,中低年级的孩子家长必须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如果家长因故不能亲自接送,要与所委托的.接送孩子的人员有书面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保证学生安全。

  三、家长要明确孩子上放学的时间,做到按时接送。

  早晨到校时间:7:40以后

  中午放学时间:11:40,到校时间:12:50以后

  下午放学时间:4:25

  四、建立学生请假报告制度,如果孩子有事或因病不能按时上学,家长须亲自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如果学生上学期间,家长因故须中途接孩子回家,家长要亲自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告知班主任老师是谁来接孩子。

  五、为了保障家校的联系通道,班主任老师已建立了本班的飞信群,请家长要保障手机信息的通畅,换手机号码要及时通知老师。

  为了您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学校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

  离校安全责任书【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安全工作,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为了杜绝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后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协议书,具体如下:

  一、甲方(学校):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校是学生在校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毕业离校前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学生作好安全知识教育记录。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辅导员(班主任)要代表学校(学院)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好离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乙方(学生):

  学生增强安全意识,要把离校后防溺水、防触电、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作为防范重点,学生在离校后要自觉遵守《社会法律法规》、《安全公约》。否则,离校后学生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毕业生在离校后必须做到:

  1、毕业生要严格遵守自治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八项纪律”要求,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坚决做到:不参与、不围观、不支持、不声援、不信谣、不传谣,不允许聚会、串联,不在公共场所起哄。如违反以上规定的,与学校无关,凡触犯国家法律的,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置。

  2、学生要依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范自己的言语行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

  3、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4、掌握安全用电常识,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5、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

  6、不玩火、远离火源,预防煤气中毒。

  7、不在危险的地方玩耍,及时远离危险因素。

  8、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9、不打架斗殴,不搞恶作剧,不做有损自己和他人的事。

  10、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1、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12、学生自签订离校协议之日起,所发生的任何意外和事故均由本人和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学生要熟悉报警电话(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以上协议要求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学院、学生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