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王明刚老师

  范文一

  关于春节期间城区临时摊位暨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通告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城区临时摊位暨道路交通管理,为广大市民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环境,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和县公安局特制定本通告:

  一、设置时间

  2016年2月1日至2月8日。

  二、设置地点

  公园巷、原二运司停车场。其中公园巷规划为祭祀用品专区,原二运司停车场规划为喜庆用品专区。

  三、报名时间

  2016年1月25日至1月28日在县城管办执法大队办公室(运管所4楼)报名。每户只能报一个摊位,按报名先后顺序通过抽签获取摊位号。

  四、费用缴纳

  所设摊位为春节期间临时摊位,免收占道费。由于二运司停车场为私人所有,喜庆用品专区经营户需向场地所有方缴纳每户 50元的场地管理费。

  五、临时摊点及门市管理要求

  1、临时摊点设置期间,经营者必须维护好摊点及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不得损坏城市绿化和市政设施。

  2、经营者经营商品必须在指定范围内摆放整齐,不得出现随意改变经营内容、越线摆放物品或超位经营的情况,并主动接受执法部门检查。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县城管办依法给予查处并收回临时摊点使用权。

  3、除临时设置场所外,城区其他路段不得占道经营。所有商户必须服从城管执法人员管理,对影响交通和私设摊点的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

  六、交通管制时间:2016年2月7日至2016年2月8日(除夕至大年初一)

  七、具体管制街道及措施:

  (一)环城西路实行单向通行(西门桥往新南桥方向);

  (二)新南路实行单向通行(新南桥往新华书店方向);

  (三)商业街实行交通管制,除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车及自行车外一切车辆禁止驶入;

  (四)西门桥与端淑大道交叉路口实行车辆分流,控制从西门桥进入正街的车流量;

  (五)初一龙鹄庙外路口路段根据人流、车流通行情况实行适时交通管制,管制时通行车辆绕行。

  XX县城市管理办公室

  XX县公安局

  2016年1月25日

  范文二

  中国天水伏羲文化旅游节活动期间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20XX(乙未)年甘肃省公祭中华人文始祖伏羲大典暨第二十六届中国天水伏羲文化旅游节(以下简称“节会”)将于6月22日在我市举行。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节会”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在“节会”期间对秦州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20XX年6月22日8:30开始至“公祭伏羲大典”活动结束,以伏羲广场为中心,对双桥路、解放路实行交通管制,管制期间,除持大典“通行证”的车辆外,禁止其它车辆在管制路段通行或停放。

  二、20XX年6月22日8:30开始至“公祭伏羲大典”活动结束,对成纪大道三中路口至瀛池大桥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并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在此路段及皇城路、岷山路通行。

  三、自20XX年6月19日至22日,伏羲广场周边双桥南北路、解放路、女娲路、永庆路、藉河北路双桥路口以西路段、成纪大道三中丁字路口以西至瀛池大桥段道路上,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凡在上述时间需经过交通管制路段的机动车辆(含公共汽车)均应绕道通行。各种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违者将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天水市公安局

  20XX年6月16日

  范文三

  关于春节期间我市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2016年春节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避免大范围交通拥堵,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XX市公安局决定于2016年2月8日、9日、10日(初一、初二、初三)对本市部分区域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发布通告如下:

  2016年2月8日、9日、10日8:00至18:00,南京路(市府路与南京路交口至新安路与南京路交口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富民路(富民路与钟吾路交口至南京路与富民路交口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新安路(钟吾路与新安路交口至南京路与新安路交口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交通管制期间,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公交车准许进入交通管制道路,其他机动车一律禁止驶入管制道路。请广大车主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出行线路。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