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城市有一个很特别的节日,叫做魔法节。
每年到了魔法节这天的时候,城里的孩子们身上就会突然拥有神奇的魔力,也就是说,他们全都变成了了不起的魔法师,想变什么就变什么,想怎么变就怎么变。那些平时想做却又做不到的事儿,他们都会在魔法节这天把它变成现实。
奇怪的是,大人们却没有这种力量,谁也解释不清楚这是为什么。
作为这座城市里的孩子之一,阿墨当然也不例外,他不但天天都在盼着魔法节快点到来,而且早就已经计划好在那天干什么了。当魔法节这天终于到来的时候,所有的孩子都早早就起床了。
阿墨穿好衣服,走出自己的房间,然后悄悄地溜进了爸爸妈妈的卧室。看到爸爸妈妈还在床上熟睡,阿墨立刻轻声念起了咒语:“叽里咕噜——爸爸变!”话音刚落,奇迹就发生了。
“蓬!”爸爸立刻变成了一只小灰兔!
“哈,魔法节的魔法可真灵!”阿墨乐得咧嘴直笑。 这时,妈妈惊醒过来,睁开眼睛一看:“哎,阿墨,你怎么在这?你爸爸呢?咦,哪来的小兔子?”
阿墨什么都没有回答,只冲妈妈喊了一句:“唏里哗啦一妈妈变!”
又是“蓬”的一声,妈妈也变成了一只兔子,一只小白兔!
看着变成了兔子的爸爸妈妈,阿墨心里得意极了!
“噼里啪啦——我变!”他又念了一句咒语,就立刻变成了一只大灰狼!张开大嘴,冲着爸爸妈妈怪叫了一声。
爸爸妈妈吓坏了,蹭地一下就冲出了卧室,不见踪影。
“哦耶!”阿墨兴奋地蹦了几下,“从现在开始我自由啦!”
爸爸妈妈平时对他管得挺严,他早就被管得不耐烦了,现在他把爸爸妈妈变成兔子,还把他们吓跑了,以后就再也没人管他了,他想干吗就干吗,多好呀!阿墨决定出去好好玩一玩,于是他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兴高采烈地跑出了家门。
这个时候,外边可热闹了,到处洋溢着浓浓的节日气氛。满大街的孩子都在尽情地施展着魔法:有的变出了五颜六色的气球和鲜花;有的把玩具变得像高山一样巨大,然后骑着它们到处走;有的让耸立在街头的塑像活了过来
看到这热闹的景象,阿墨也不甘落后,他一边到处转悠,一边用魔法变出了许多有趣的玩意儿。
来到一座美丽的公园里,阿墨老远就看见了朋友丁丁和他的爸爸妈妈。丁丁正忙着为爸爸妈妈表演魔法,只见他一会儿变成小动物在草坪上乱窜,一会儿又把天上的白云变成了羊群和马群,逗得他爸爸妈妈哈哈大笑。
阿墨忽然非常羡慕丁丁,如果爸爸妈妈现在就在他身边,他也可以像丁丁那样为他们表演魔法了。
一转头,阿墨看见朋友圆圆也在这儿,正和爸爸妈妈在草坪上野餐呢!他们面前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食物,而且怎么吃也吃不完。每当食物快要吃完的时候,平平就打个响指,又会有许多美味的食物冒出来。
阿墨看着眼前的情景,心里又是一阵羡慕。
这时,三只彩色的鸟儿嗖一下从天上飞了下来,落在了阿墨面前。还没等阿墨反应过来,三只鸟儿就变成了两个大人和一个小女孩。“哎,娜娜!”阿墨眼睛一亮,叫了起来。小女孩是他的同班同学娜娜。
娜娜冲他甜甜地笑着,“咦,怎么只有你一个人?你的爸爸妈妈呢?”
“嗯他们挺,挺忙的,没空陪我出来玩。”阿墨红着脸撒了个谎。
“要不,你来跟我们一起玩吧?”娜娜说。
“对,跟我们一起玩,多一个人也热闹一些。”娜娜的爸爸妈妈说。
“不,不用了。”阿墨摇摇头,“我我还有事,得走了,再见。”离开公园的时候,阿墨的心里酸溜溜的,很不是滋味。
他觉得自己真傻——干吗要把爸爸妈妈变成兔子吓跑呢?阿墨心里后悔极了,他决定去把爸爸妈妈找回来。可是,这会儿变成了兔子的爸爸妈妈早就已经不知去向了,他要上哪去找他们呀?就在他感到为难的时候,忽然看见有个人拎着两只兔子从对面走了过去。那人是个瘦高个,一边走一边吹着口哨,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阿墨一眼就认出对方手中那两只兔子是他爸爸妈妈变的!“爸爸妈妈!”阿墨大叫一声,追了上去。
瘦高个走得挺快,没听见他的叫声,一拐弯就进了一条胡同。阿墨跟着跑进了胡同,远远地看见瘦高个进了一座院子。阿墨来到那座院子门口,然后悄悄地凑到门缝旁边朝里面张望着。
这会儿,瘦高个正蹲在院子里磨刀,他身边的铁丝笼子里关着阿墨那两只兔子——它们在笼子里着急地转来转去,似乎想要从笼子里冲出来,可是没法逃脱。糟了!这家伙准是要宰兔子吃肉!阿墨大吃一惊,立刻推门冲了进去。瘦高个被这个突然闯进来的小男孩吓了一跳,他放下手里的刀,慢慢地站了起来。
“哎,你这小孩是谁?来这里干什么?”他惊讶地问。
“不要伤害我的爸爸妈妈!”阿墨大声说。
“谁是你的爸爸妈妈?”瘦高个觉得莫明其妙。
“他们就是我的爸爸妈妈!”阿墨指着铁笼子里的兔子说。
“什么?它们是你的爸爸妈妈?”瘦高个瞪大了眼睛。
“没错。”阿墨使劲几点了点头。
“你是这两只兔子的儿子?”瘦高个故意加重了“兔子”这两个字的语气。
“是的。”阿墨又点点头。
瘦高个像看傻瓜似的盯着阿墨看了一会,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看你这小子是有病吧?居然把两只兔子当成了自己的爸爸妈妈!哈哈哈哈”
“你才有病呢!”阿墨说着跑到笼子旁边,一把拉开了上面的小门。
两只兔子立刻从笼子里蹿了出来,飞快地朝大门外跑去。
“啊,我的兔子!”瘦高个失声叫道。
阿墨松了口气,撒腿就往外跑。
可他还没跑出大门,就被瘦高个拦住了去路。
“往哪跑?”瘦高个一边冲阿墨怒吼,一边捋起袖子,“臭小子,竟敢放跑我好不容易才抓回来的兔子!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你别过来!”阿墨惊慌得只后退,扑通跌倒在地。
但是,瘦高个一步步紧逼过来。
阿墨灵机一动,大喊:“今天是魔法节!”
瘦高个一想,对呀,今天是魔法节,每个大人都不是小孩对手!他无奈地站住了。阿墨暗暗松了口气,从地上爬起来,冲对方做了个鬼脸,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院子。可是那两只兔子早就不知跑哪去了。阿墨差不多把整座城市都找遍了,可就是没有发现兔子的踪影。阿墨傻眼了,他想,兔子究竟跑哪去了呢?
他决定回家看看,没准这会儿他们正在家里等着他呢。但他回到家里一看,还是没有兔子的影子。“唉——”阿墨沮丧地叹了口气,心里满是孤单的感觉。没有爸爸妈妈在身边管着自己,未必就是一件好事,爸爸妈妈平时管他,也是为了他好呀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魔法国”,那里有五颗魔法石,它们可是镇国之宝啊!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五颗魔法石竟被怪盗基尔夺取了,国王为了不引起国民的慌乱,对外封锁了这一消息。
魔法学校的学生塞克自命为小侠客,他当然不会坐视不管。
7月的一个星期天晚上,塞克在一个矿地等候神秘人。原来在星期六,他收到了一封神秘的信,要他到矿地等候,说是有事要和他说。已经12点了,阴风飕飕,那个神秘人还是没有现身,当塞克准备走的时候,一个黑影从他背后闪过,他只觉得脑后一阵疼痛,便不省人事了……
当塞克醒来时,发现自己被绑在一个石柱上,眼前有个人,正是怪盗基尔!基尔看见他醒了,便笑嘻嘻地对他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像其他人那样白白死去,我要利用你做个实验,让你和一头大猩猩换个心脏,做完以后,再把你杀了。”这是一项多么恶心的实验啊!但塞克却故意装出十分镇定的样子,说:“好啊!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夜晚,塞克用火焰指解开了绑在身上的绳子,蹑手蹑脚地走出了关押自己的仓库,可是天公不作美,偏偏让他碰上了正在练功的怪盗基尔。塞克见了,就没命地朝反方向跑,可他哪里是怪盗基尔的对手!不一会儿,便被怪盗基尔追上了。此时,塞克知道,现在只有用夜色作掩护,逃到W区(一座早上开放、晚上关闭的游乐场)。塞克一路上左躲右闪,总算是逃到了W区。
深夜,游乐场里空无一人,塞克施展轻功跳进了游乐场,怪盗基尔也追了进来。他俩打得不可开交。可是,塞克毕竟还是学生,怎么打得过怪盗基尔呢?这一点塞克也很清楚,打斗的时间越长,对怪盗基尔就越有利,现在,只能与他斗智谋了。突然,一道亮光划过塞克的脑子。塞克赶紧向游乐场的正中央跑去,怪盗也追了过去。塞克到了那里时,怪盗基尔已经追上了他,把他按在地上。说时迟,那时快,一群火红的大鹏鹰向怪盗基尔扑去,怪盗基尔向后退了好几步,塞克赶紧站起身子,跑过去助战。怪盗基尔纵然无敌,但怎么敌得过一群大鹏鹰的攻击呢?塞克趁虚而入,用“火焰波”击中怪盗基尔的腹部,怪盗基尔立马痛得躺在地上,活活被大鹏鹰啄死。
以后的事,我想大家也知道,魔法石拿回来,塞克也成了大英雄。你知道塞克为何要朝游乐场的正中央跑吗?因为那里是大鹏鹰保护区,而塞克以前因为救过一只大鹏鹰,他们成了好朋友,它自然会帮助塞克了。
这天,阳光明媚,小女孩莎莎背着书包正往回家走。突然,她停在卖衣服的小店旁边,因为里面挂着的那条粉红色的裙子实在太好看了,花瓣儿一样的裙摆,上面还有白色的亮晶晶的花纹。
可是,莎莎知道这样的裙子一定很贵,爸爸妈妈绝对不会同意买给她的,莎莎多么想要这条漂亮的裙子呀!
莎莎看着漂亮的裙子,看了好久好久,最后还是叹了一口气,往家的方向走去。这时,天突然阴了,大朵大朵的乌云遮住了太阳,眼看就要下大雨了。莎莎没有带伞,就赶紧往家跑。
跑着跑着,莎莎被一块石头给绊倒了。等她爬起来的时候,不知为何,前面居然多出一条路来,是条铺着白砖的小路,看起来杂草丛生的。“咦,我怎么不知道还有这条路呀。”于是,她试着走了这条小路,看看它是通往哪里的。
走啊走啊,一直走到了尽头,小女孩莎莎看到了一座她从来没见过的小屋子,特别好看,粉红色的门,紫红色的窗户,还有小小的蓝色烟囱。莎莎想,是谁住在这么漂亮的小屋子里呢?她走上前小心地拉起金黄色的门环,敲敲门。
吱呀一声,门自己开了,莎莎走进去一看,紫红色的小沙发,米黄色的窗帘,屋子中间还放着一个巨大的蓝色的锅,锅里正咕噜咕噜冒着泡。旁边有一个玻璃匣子,里面放着一只彩色的水晶球。墙角竖着一把紫色的扫帚。莎莎左右看了又看,都没发现人影。
门突然关上了,一个穿着海蓝色袍子的女孩不知从那里冒了出来,一把拿起扫帚:“你是谁?为什么闯进这里来?”莎莎吓坏了,急忙说:“我……我是莎莎……。我迷路了……”
穿着袍子的女孩听了,坐在沙发上说:“哦,是这样啊,我是小女巫魔莉莉,不过我从来没出过我的小魔法屋,所以我也不知道你怎么回家。”莎莎说:“没关系,我一会儿就走,只是看这个小屋子这么漂亮才进来看看。对了,你说你是小女巫?”
“没错!”魔莉莉站起来,挥舞着扫帚:“我是个法力高强的小女巫!我能做许许多多神奇的事情。比如说,你想换件衣服吗?”莎莎猛地想起那件粉红色的花瓣儿裙子,忙说:“想!想!我想要一身粉红色的花瓣裙。”
魔莉莉笑着说:“这个太简单了!”说着她打开了玻璃盒子,拿出水晶球,默念咒语。只听“嘭”的一声!一束粉红色的光芒从大锅里射了出来,围绕住了莎莎,光芒亮的莎莎睁不开眼。等她再次睁开眼睛,魔莉莉拿起一大块镜子给她看,哇,多么漂亮的粉红色裙子啊!花瓣一样的,还洒着亮晶晶的粉。
“我没说错吧!”魔莉莉兴奋地说,“莎莎,我好不容易才碰到一个来我的魔法屋的小孩子。现在陪我出去玩吧!”说着拿起水晶球又念了一道咒语。莎莎顿时又换了一身小魔女装束,紫红色的小裙子外加高高的靴子,漂亮极了。
魔莉莉跳上了扫帚,骑了上去:“你也上来吧!”莎莎跳上扫帚,小女巫一蹬地,嗖的一声,扫帚冲开门,飞上蓝天!
“多美啊!”莎莎头一次在天上看到自己的家乡,“啊,我看到我的家了!我能回家了!”
“哈哈,怎么样,我这个小女巫,法力不错吧!”魔莉莉一边驾驶着扫帚飞行,一边说。“嗯!”莎莎用力点点头,“呃,对了,魔莉莉,有件事儿你能不能……”
没等她说完,扫帚将落在了一片仙境一样美丽的湖泊旁边,有天鹅和花朵。
“说吧,什么事儿我都能帮你!”小女巫快乐的说。
“爸爸妈妈最近老是吵架,吵得可凶了。你能让他们和好吗?”莎莎满怀期待的望着小女巫。
魔莉莉说:“嗯,我试试吧,走,我们回你家去看看。”她们骑上扫帚,飞回了莎莎的家。
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一阵摔桌子打板凳的声音,还有杯子碎掉的声音,刺耳极了。莎莎吓得抓紧了小女巫魔莉莉的袍子。“算了,我们先回魔法屋去,我想办法帮你。”小女巫用扫帚把自己和莎莎带回了魔法屋。
一进门,小女巫爬上柜子,打开一本很大很大的书,开始一页一页找起来。“找什么呢?”莎莎问。“当然是帮你爸爸妈妈和好的方法啊!”小女巫说,“只要找到一种让人变得友好的配方,我就能帮你了!有了!”
魔莉莉跳下柜子,打开抽屉拿出一大把康乃馨和玫瑰花,丢进锅里:“莎莎,往锅里加水!再点火煮!”莎莎马上提了一桶水放进锅里,又点了一把火开始煮汤。魔莉莉又找出了一些东西丢进去:“友好的糕点、宽容的丝带、体贴的丸子、善解人意的桃子……不好了,还差一样东西,我这里没有!”
“什么东西?”莎莎急忙问。“爱的圣水。”魔莉莉说,“我从来没见过。莎莎,看来我帮不了你了。”莎莎一想起爸爸妈妈吵架的样子,伤心的哭起来。眼泪掉进了锅里,一阵金光闪烁。
“爱的圣水!”魔莉莉开心极了,“天哪,莎莎你有一颗特别爱爸爸妈妈的心,连你的眼泪都是爱的圣水!现在我可以帮你了!”说着拿起一把巨大的绿色勺子搅了搅锅里的东西,抚摸着水晶球念动咒语。
锅里射出一道粉红色的光芒,冲了出去,一直飞到了莎莎的家。
小女巫送莎莎回到了家。爸爸妈妈果然不吵架了,他们正在一起快乐的准备午饭了!小女巫和莎莎都笑起来。
小女巫帮莎莎变回了原来的衣服。莎莎跑回家,爸爸妈妈正在饭桌前等着她呢!“莎莎啊,快来吃饭哦!”妈妈笑着说。莎莎一下子扑进爸爸妈妈怀里:“爸爸妈妈我好想你们啊!”
一天深夜, 我已是睡意重重, 但还是舍不得放弃正在看的魔法影碟片, 我勉强睁着睡眼, 斜躺在冰凉的沙发上。
渐渐地, 渐渐地……我忽然变成了一位翩翩起舞的魔法小仙女, 穿着粉红色的小衣裙, 梳着小辫子, 穿着水晶鞋, 拿着一根魔法棒, 在空中轻盈地飘舞着,小鸟在我身边欢乐地歌唱,云彩轻轻地掠过我的脸颊。突然, 我听见远方大山中传来了朗朗的读书声,我往下一望, 原来是一所破旧的小学,学校房屋倾斜,桌椅破旧。小巧玲珑的我飞进了这破烂简陋的教室,静静地飘在半空中。看!本来充满着响亮读书声的教室, 突然出现了我这个小仙女,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同学们个个咧着 “O” 型大嘴,呆若木鸡地坐在那儿,两手僵僵的,像定了型似的。老师们也不例外:他们瞪大了眼睛, 有眼镜的还抬一抬,看看是否看错了。10分钟后,才有个同学怯怯地说:“你,你是谁?”我神气地甩甩魔法棒,自豪地说:“我是魔法王国小仙女,来看看你们人间凡景。” 同学们听了,这才纷纷围过来,羡慕地拉拉我的粉色裙子,摸摸我的魔法棒,禁不住大声赞叹,连连拍手,我也被围得团团转。
“小仙女!”一位拖着鼻涕的小男孩突然问道:“你能把我们的衣服变好看些, 把学校变……”他话还没说,我便喃喃地念起了咒语,一边快速挥着魔法棒,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只见他们露出了从未有过的惊讶和佩服:衣服光鲜漂亮了,学校和教室变得崭新了,电灯闪着奇异的光亮,桌、椅闪闪发光,好像都在庆祝我的到来。同学们看了,兴奋极了,纷纷向我鼓起掌来。我看了,扭过头去偷偷地笑着,心想:我就施了这么一点小魔法,就把他们高兴成这样子!这时,所有的老师和同学都不知不觉地在我身旁围成了一圈,和我一起高兴地跳起了舞,他们一边拍手,一边仰着头,很有节奏地喊着:“小仙女,真好!小仙女,真神奇……”我乐不可支,在同学们的欢呼声中得意地挥舞着魔法棒……
“啪!”我被一声巨响震醒了。原来我一边做着奇妙的魔法梦,一边手舞足蹈,结果滚到了沙发下。啊!真是一个美好的梦,真希望我的梦中魔法幻想成真!
美宝的魔法花园里种满了花,阳光下,这些花闪闪发光。
尼克和乔治每天都要来,他们特别喜欢美宝的这些花儿,乔治说:“要是我们的花园里也有这么美得花儿,该多好啊!”
尼克说:“这些花儿看上去像漂亮的宝石。”
乔治说:“这些花儿闻起来和香水一样。”
有时候,美宝和朋友们在花园中一呆就是一整天,他们玩得好开心,都不想回家了。
但是,有一天早晨,尼克和乔治没有来,美宝等啊等啊……于是,就去找他们,结果发现他们正在忙着给自己的花儿浇水呢。
“美宝,你看!”乔治高兴的说:“我们的花儿多漂亮呀!”美宝皱起了眉头:“这些花儿不是你们的,是我的!你们准是在夜里偷了我的花儿!”
尼克说:“我们没有偷”
乔治说?“他们是自己冒出来的”
但是,美宝不相信。
那天晚上,美宝怎么都睡不着,她非常担心有人会来偷她的花儿。
于是,第二天,她垒起一堵高高的墙,把花园圈了起来。
这堵墙太高了,尼克跳不过去,乔治踮起脚尖也够不到墙头。
这堵墙不仅挡住了尼克和乔治,还把另一种东西也挡在了外面,一种对花儿非常重要的东西——
太阳!
晒不到太阳,花儿看上去不再像宝石,闻上去也不再像香水。
美宝给它们浇水。
给它们唱歌。
甚至还给它们跳舞。
可这些都不管用。
“求求你们了,快快好起来吧!”美宝轻轻的说。
墙里面,美宝和她的花儿变得越来越伤心。
墙外面,发生了一件奇妙的事情。尼克和乔治很想告诉美宝这件奇妙的事,可是墙太高了,它们跨不进去。
但是,对小鸟来说,这堵墙并不高,他飞上墙头,大声喊:“美宝,快来看!”
美宝再墙边支起梯子,爬了上去,当她爬上墙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这时候,一阵大风吹过来,
“大家看哪!”尼克大叫起来。
“看那些飞舞的种子!”美宝笑了,
“噢,原来是这样传播开的。”
“对呀,”乔治说:“如果我们把墙推倒,花儿也会传播到你的花园里。”
大家把墙上的一块一块砖拆掉。
他们辛苦地拆完墙后,坐下来再温暖的阳光里休息。
尼克舒了口气,说:“我们能有这么美的花儿,真的很幸运!”
美宝说:“是啊,而且我们能一起分享这些花儿。真对不起,我原来还以为是你们偷走了我的花儿呢!”
为了表达自己的歉意,美宝做了一份野餐点心,这可是尼克和乔治吃过的最好吃的野餐点心了!
太阳慢慢下山了,大家看着美丽的花儿——
聚在了一起…… (作者:葆拉·梅特卡夫), (译者:金波)
读完以后想一想:其实,这个美丽的小故事,对成人也有很大启发,人与人之间,只要多一份理解,多一份信任,生活才是最美好的。向孩子诉说着友谊的真谛:怀疑是友谊的蛀虫,信任是友谊的基石,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友谊才会更加坚固,历经考验的友谊才会更加美好!让我们对身边的朋友多一些理解和信任吧!
今年秋天,长颈鹿开了一家超市叫魔法森林超市,里面有冰淇凌、甜甜圈、可乐、汗堡……
“好多好多的零食呀!”小猪佩奇流着口水说,可是她没有森林币。这时小猴皮皮带着20枚森林币来买东西啦!小猪佩奇问小猴皮皮:“你要买什么呀?”“我要买可乐、冰淇凌……好多好多东西呢!”小猪佩奇说:“那你能分我一点吃吗?”“那当然可以。”小猴皮皮爽快地答应了。
长颈鹿问:“你要买什么呀?”“我要买可乐、冰淇凌、汉堡……”于是长颈鹿就给他了,但是他设注意这是魔法森林超市。他们买完东西坐在一个公园里吃,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小猪佩奇吃了冰淇淋居然飞了起来!小猴皮皮也大吃一惊,他吃了汉堡,力量变得比熊还大!然后他们喝了可乐之后魔法就消失了。于是,他们马上去问长颈鹿这是怎么回事?长颈鹿笑了笑说:“这是魔法森林超市不是森林超市,魔法森林超市是卖带有魔法的东西,而森林超市只能卖普普通通的东西,所以要善于观察。”听了长劲鹿的话,小猪佩奇和小猴皮皮现在才知道这是魔法森林超市。
从此,长劲鹿的魔法森林超市越来越受欢迎了,因为小猪佩奇和小猴皮皮把这件事告诉了其他人,所以长劲鹿的魔法森林超市才一天比一天受欢迎。
小巫婆的脑袋小小的,却喜欢戴一顶奇大无比的帽子,你只能看见她细细的脖子上挑着一顶大大的帽子。头呢?头藏在大帽子里面。没准你会吓得惊叫起来:“啊呀,鬼!”小巫婆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但喜欢恶作剧的小巫婆粗心得很,她总也记不住事。
在天上狂飞了一阵,小巫婆嗓子干干的,她手腕一抖,按下扫帚,落到清亮亮的小河旁。小巫婆真是渴坏了,她掀掉大帽子,把他甩到岸边的草地上。“咕嘟嘟,咕嘟嘟。”小巫婆喝饱了水,抹抹嘴唇,心满意足地抓过破扫帚,双脚一点地,“腾”的一下飞走啦。
正在草上蹭痒的大帽子还没来得及“哎”一声,小巫婆已经不见了。大帽子叹了口气:粗心的小巫婆,这是你第八百八十九次丢掉我了!
“嘎嘎嘎,鸡妈妈,你也要去镇上吗?”“是的,我要给宝宝买一条连衣裙。”“嘎嘎,我要买一辆玩具车,小鸭吵了很久了。”鸭妈妈和鸡妈妈边走边聊,来到小河岸边。咦,那座独木桥呢?
“独木桥前几天被洪水冲走了。”山羊爸爸也要到镇上去,他在河边踱来踱去,显得很着急。
“我倒是能游过去,”鸭妈妈说,“可你们不能。”
大帽子听着他们的话,笑了,他冲着急得团团转的鸭妈妈、鸡妈妈和山羊爸爸大喊—声:“来坐船吧。”
一艘真正的船,两头尖尖、肚儿圆圆的船,还带着橹,停泊在了河边。鸭妈妈、鸡妈妈和山羊爸爸跳上船,船儿晃晃悠悠过河了。
过了河,船儿摇摇身子,又变成了小巫婆的大帽子。
“我要去找小巫婆,她不能没有我。”大帽子打着滚往前走了。
走着走着,前面出现了一座房子。大帽子往里瞅了瞅,嗬,里面五彩缤纷、花团锦簇一群小蜜蜂正“嗡嗡嗡”地飞来飞去。原来这是花博士的花房。花博士精心培育了各种奇花异草,用飞机运往世界各地,装点着城市和乡村。
花博士正犯愁呢:飞机不够多,速度也慢,挺水灵的鲜花运到目的地就不艳丽了。怎么办?
大帽子的心“咚咚咚”地跳快了,变一架比任何飞机都飞得快的大飞机,他可从来没变过,他能做到吗?
大帽子拼命想着“飞机”,想得都出了一头热汗,他大吼一声,“刷——”一架又大又漂亮的飞机停在了花房前面,机身还在轻轻抖动,那是大帽子在高兴地笑哩。
住在南极的企鹅们给花博士发来了“伊妹儿”:花博士,我们的世界没有鲜花,请您给我们送一些美丽的鲜花来吧。
“大帽子,你能去吗?”“哦,我想我不能。南极太冷了,再说我去了也不能让花在冰天雪地里保持鲜活。”
花博士想啊想,脑袋都想疼了,终于想出一个好主意,她对天帽子说:“大帽子,你变成一艘透明的欠箭吧,你想想看,一艘装满鲜花的透明的巨大的火箭矗立在南极。哇,像一座鲜花宝塔一样哎!”
大帽子就开始在脑子里想着火箭,他“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大叫着:“火箭!火箭!火箭!” 哇!火箭出现了!
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只要你全心全意地去做,你就能创造奇迹。大帽子越来越喜欢这样变来变去了,每变一次他就增加一分快乐。他为怕太阳的小狗变太阳伞,为走夜路的小朋友变路灯,为在雨中塌了房子的小猪变砖房……
突然,一阵大风平地而起,把大帽子刮到了空中。大帽子正惊魂未定,忽然一只熟悉的手把他紧紧抓住了。这么大的风,真是个糟糕的坏天气!
大帽子笑了:“粗心的小巫婆,快回我们的草房吧,要下雨了。”
大帽子给小巫婆讲他的故事了吗?当然,他已经被丢过八百八十八次,已经讲过八百八十八个故事,这是第八百八十九个故事了。
从前有一片森林,里面住着一群小动物和一个会魔法的白胡子老爷爷,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
一天,一只小老鼠来到老爷爷的家,推开门说:“有人在吗?”老爷爷走过来,说:“你好,小老鼠,找我有什么事呀?”小老鼠说:“我太胆小了,请您教我魔法,让我胆大点就好了。”老爷爷看它可怜,就说:“好吧,我教你。”小老鼠高兴的说:“谢谢爷爷!”
小老鼠学会了魔法后,渐渐的发现自己什么都不用害怕了,就变得得意忘形了。
它先是把小松鼠的大尾巴变没了,小松鼠都急哭了,它还在旁边幸灾乐祸地笑,后来直到大家都来指责它时,它才把尾巴还回去。
小老鼠来到山坡,看到一群正在玩耍的小动物,它灵机一动,玩起了“拼图”。它把兔子的耳朵“拼”到了水牛头上,又把山羊的角“拼”到了小鹿的头上,还把自己变成一头大狮子,来吓唬小动物们。
动物们忍无可忍了,就到老爷爷家告状。老爷爷听了它们说的话,也觉得小老鼠太过分了,就收回了小老鼠的魔法。
一天,小老鼠遇见了大花猫,不躲也不闪,大摇大摆地走过去。大花猫说:“你不怕我吃你吗?”小老鼠还不知道没了魔法,它说:“吃我?想的美!我可以立刻让你变的比我还小。”说着,它开始使用魔法,但怎么也用不出来。
大花猫说:“你的魔法已经没了,还想欺负大家!我要吃了你!”说着大花猫就扑了过来。小老鼠吓得抱着头钻进洞里逃走了。
从此以后,小老鼠更胆小了,成天躲在洞里不敢出门。
很久很久以前,古罗马的一对骑士夫妇生下一个男孩,取名弗吉列。
弗吉列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可恨的是,亲朋好友不但不照顾孤儿寡母,反而乘机霸占他们的土地和钱财。母亲担心有人加害弗吉列,就送孩子到西班牙,希望他长大以后,能考人当地著名学府托莱多大学读书。
弗吉列十分好学,整天捧着书本看。一天下午,学校放假,他独自外出到野外探险。只要发现岩洞,男孩子注定要钻进去看看。因此,当弗吉列眼前出现一个岩洞时,他毫不犹豫地钻了进去。
岩洞很深,看不到尽头。弗吉列心想,岩洞肯定是穿山而过,总会有出口。洞里面漆黑一团,他不停地摸索着向前走。终于,地下透出一丝光亮,只听一个声音大喊着:“弗吉列!弗吉列!”
“是谁叫我?”他停下脚步,四处观瞧。
“弗吉列!低头看看脚下,见到那个把手和开关了吗?”脚下又传来声音。
“看到了,是有个开关。”
“那好,求你拽一下开关,把我放出去。”
“你究竟是谁?”一向稳重的弗吉列不慌不忙地问。
“我是个妖精,”那个声音回答说,“一直被关押在这里,除非有人搭救,否则永远都出不去。要是你答应救我,我就送你几本魔法书。读完之后,你就会智慧超群。”
弗吉列本来就希望拥有智慧,而妖精的承诺也实在诱人。不过,他还是相当谨慎,要求妖精先把书给他,教他如何运用魔法。
妖精没有办法,只好照办。学完魔法后,弗吉列拽动开关,地面露出一个小洞,妖精蜷缩起身子,费了好半天力气,才慢慢挤了出来。妖精站直身子,个头比弗吉列高出三倍,身体黑得像块木炭。
“哎呀,这怎么可能!你在洞里时肯定没这么高!”弗吉列大喊。
“我原本就这么高" 9f妖精回答。
“我才不信呢!”
“嘿,那我再进去,也让你开开眼。”说着,妖精又蜷缩起来,扭动身躯往回钻。等对方的身子全部进到洞内,弗吉列一下合上开关,抓起地上的魔法书,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岩洞。
随后的几个星期,弗吉列顾不上吃饭睡觉,拼命翻看那几本魔法书。巧的是,正在这时,母亲捎来口信,说自己病重,无力料理家务,让他立即离开托莱多,返回罗马。
经过十几年的苦读,弗吉列已崭露头角,众人都坚信,假以时日,他必成大器。虽然离开托莱多有些恋恋不舍,弗吉列还是巴不得立刻返回罗马,只是眼下还有许多事情要办。
他收拾起值钱的东西,四匹马驮得满满当当,托付给捎口信的人照看,又为来人备好一匹快马。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弗吉列告别托莱多,返回阔别十二年的罗马。得知他要离开的消息,众多学者赶来相送。
母亲流着眼泪欢迎儿子归来,那些穷亲戚们也来了,缠着弗吉列要这要那。不过,有钱的亲友都躲得远远的,觉得再也不能像前些年那样,随意霸占他家的财物了。当然,弗吉列并不计较这些,慷慨地将大量钱物送给穷亲戚,那些帮过他母亲的好心人也都得到了贵重礼物。有钱的亲友看在眼里,不觉心生妒忌,弗吉列对此也心知肚明。
不久,收税的季节到了。每年这个时候,拥有土地的臣民都必须面见国王。弗吉列也赶到王宫,恳请国王主持公道,惩罚那些霸占自己家钱财的人。可是,那些人都同国王沾亲带故,弗吉列没能讨回一分钱。国王敷衍说,他会认真调查,四年后才能做出裁决。
弗吉列对国王的答复相当不满,随即返回家中,带人收割完庄稼,将粮食储存到大小粮仓里。
那些仇人得到消息,纠集起一支军队,开始围攻弗吉列家的城堡。弗吉列可不是好惹的,立刻赶到大门外迎敌。他念起咒语,敌人都被魔法镇住,丝毫动弹不得。弗吉列痛斥他们的行径,随后才解除了魔咒。
敌人狼狈逃回罗马,将弗吉列的所作所为享告国王。
国王习惯于指使他人,只要他发话,不论大小事情,别人都得言听计从。闻听弗吉列骂自己,国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召集人马,亲自讨伐弗吉列。
国王的军队刚刚驻扎下来,弗吉列即刻施展法术,用一条大河将他们困在当中。随后,弗吉列向国王喊话,表示愿意讲和,双方化敌为友。
可是,国王正在气头上,执意拒绝讲和。弗吉列忍无可忍,就在河对面摆开宴席,稿劳自己手下的兵士,而国王的军队忍饥挨饿,只能干着急。
正当国王感到绝望时,兵营里来了一名巫师,声称愿意为国王效力。国王听罢大喜,立即答应了巫师的请求。
眨眼的工夫,弗吉列的守军纷纷瘫倒在地,仿佛突然昏死过去一样。弗吉列动用全部法力,总算没有昏迷。为了对付巫师,他挣扎着打开魔法书,终于找到了克敌的咒语。
不一会儿,敌军仿佛全部化成了石头,立在原地纹丝不动,连国王和巫师也不例外。他们有的吊在悬梯上,有的一只脚已经跨出城墙,反正什么姿势的都有,如同一群中邪的苍蝇般,被牢牢定在城墙外。
到了晚上,弗吉列悄悄溜到国王跟前,答应只要国王主持公道,就放他回去。国王一早就吓坏了,连忙说,只要放自己回去,什么条件都能答应。
于是,弗吉列解除了魔咒,还设宴款待国王的军队,又送给每人一件礼物,这才送他们返回罗马。不仅如此,他还为国王修建了一座四方宝塔。站在塔内任意一个地方,都可以听到罗马城各个角落里的说话声;要是站在宝塔正中央,连城里人讲的悄悄话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同国王和夙敌讲和以后,弗吉列安下心来,开始考虑个人的私事,最最重要的就是找位姑娘成亲。
很快,他相中一位名口L}劣仁波拉的姑娘。她出身高贵,是罗马城里最漂亮的美人。可是,姑娘瞧不起弗吉列,总是变着法子戏弄他。一天,cif:娘把弗吉列叫到自己住的塔楼下,答应从楼顶放下一个吊篮。把他拉上去。弗占列有点儿受宠若惊,美滋滋地跳进了篮子。
篮子越升越慢,最后吊在半空,一动不动。这时,塔顶传来菲波拉的喊声:“魔法师,你这无赖,活该吊在那儿!”
吊篮下面刚好是个集市,百姓们纷纷挤过去看热闹,七嘴八舌开始取笑弗吉列,弗吉列简直气得发疯。最后,国王听说了,命菲波拉放下吊篮。弗吉列这才回到家里,发誓一定要报仇雪恨。
第二天一早,罗马城里家家户户的灯火全部熄灭了。当年还没有发明火柴,失去火种非同小可。国王猜想,这事肯定是弗吉列干的,便请求他解除魔咒。
弗吉列答应了。他命人在集市上搭起一个看台,把菲波拉押到台上,只许她穿一件白色长裙。他吩咐说,家家户户都必须从她身上取火,不得到邻居家借火。菲波拉身着一件单衣站在台上,身体呼呼地喷出火苗。全城百姓都举着火炬、稻草、干柴赶来点火。火种再次传遍了整个罗马城。
一棵大树上,住着一只小鸟,树下,开着几朵小花,长着一些小草。
这只小鸟和树下的这些小花、小草是好邻居,常常从树上飞下来看望小花、小草,并给他们讲有趣的故事,说唱动听的歌谣。小花、小草非常感谢这只小鸟为他们捉害虫,为他们增添欢乐。
可是前些日子,小鸟出远门了,一直都没有音讯。这些天,小花、小草们既感到无聊,又十分挂念小鸟:小鸟啊,你在远方还好吗?
一天清晨,传来了一阵“嗒嗒嗒”的脚步声。原来是魔法师走了过来。
只见他身穿一件湖蓝色的长袍子,头戴一顶紫色的尖顶帽,鼻子上架着一副粘着羽毛的眼镜,手拿一根金色的魔法手杖,脚下一双靴子闪闪发光。
他微微一笑,对小花、小草们说:“你们的心事我全知道,我来帮一帮你们吧!”
说完,他拿出一粒蓝色的种子埋在地里,然后叽里咕噜地念起了咒语。只见埋过种子的地方钻出一棵植物的小芽,并迅速地长高、伸出藤蔓,藤蔓又飞快地爬上了大树,开出了一朵蓝色的大花。
魔法师朝着花朵说:“小鸟,小鸟,你好吗?你的老邻居们想听你讲故事呢!”
说完,花朵里就传来了小鸟的声音。小鸟简要地讲述他在远方的“历险记”,又叮嘱小花、小草都要多保重,并感谢魔法师给大家创造了通话的机会。
听到了小鸟的.声音,小花、小草们都哽咽了,说不出话。这时,身旁的这棵大树突然开了腔,瓮声瓮气地说:“小鸟,我们盼你平安回来……”
大魔法师真是个快活的先生,头戴一顶尖辣椒模样的小红帽,屁股上悠搭着一根尺把长的魔杖,笑眯眯吹着一支老牌口琴,呜哇呜哇地在街上走。
“您好,”一名小偷早就盯上他了,假惺惺地上前来打招呼,“见到您,我真高兴!”
“是吗?”大魔法师停下吹口琴,看了小偷一眼,“我们认识吗?”
“我认识你,你可不认识我!”小偷心里说,“我们至少有18个伙伴看中了你的那根魔杖!有道是,先下手为强!”
“记得您是一位教师吧,”小偷装傻道,“谁家孩子遇上您,那可是家长的福,当然也是孩子的福!”
“谢谢!祝您———快活!”
“我有什么快活的,”小偷心里说,“我是世界上最不快活的人,尽管天经地义地可以不劳而获,却总是胆战心惊的。”
“想喝茶吗?”大魔法师说,“我愿请客!”
我只想偷你的魔杖!小偷心里想。“谢谢,”他嘴上却说,“我很忙,要参加一个规格很高的宴会,我要即席发表讲话的!
拜拜!”他整整衣襟,竭力装出一点似是而非的绅士派头。
“您了不起,那就———电视上见!”大魔法师又把他的老牌口琴含在嘴上。
小偷真是高手,相当于正高职称吧。他已经把大魔法师的魔杖轻而易举地弄到了手,可是大魔法师就那么呜哇呜哇地走远了,好像一点都不知道。
小偷来到了一个卖糕点的小摊前。
他用魔杖一指,卖糕的就看不见他了,这可是地地道道的障眼法。
他抓了一块糕团,囫囵着就吞到肚里。
可是他没走出几步,肚子就疼起来。
“哎哟———哎哟———救命呀———”他叫着不得不蹲下了。
大魔法师闻声走过来。他停下了吹口琴。
“我说伙计,你吃秤砣干吗呀?”大魔法师打量着小偷的肚子,问,“你担心宴会上没有好吃的吗?”
小偷说:“我没吃秤砣呀!我吃了……
吃了……对不起,我偷了您的魔杖,……吃了一块……充其量也不会超过半斤的……
糕团……”
“那是秤砣!”大魔法师生气地说,“你把我的魔杖用倒了,乖乖!怎么办?把肚子切开?”
“难道您就没有别的一点什么办法啦?”小偷愁眉苦脸地央求着,“我怕刀子呀……”
“你呀!”大魔法师把他的魔杖变成了一根钓鱼竿,“张嘴!”小偷就大大地张开了嘴。
大魔法师把鱼钩慢慢送进小偷嘴里。
嗖———秤砣变成了一条鲫鱼,被大魔法师钓了出来。
“好啦,参加你的宴会去吧!拜拜!”大魔法师吹着老牌口琴走了,呜哇呜哇地。
小偷看着他的背影,羡慕地说:“唉,真没办法,人家总是那么快活!”
波娜和王子在路上谈天说笑,谈得是那么的投机。不一会儿,就到了王宫,雪儿、欢欢和伽椰表弟赶紧出来迎接,乐队们吹起了响乐,祝贺王子凯旋归来。
厨师准备了几十道菜,波娜、雪儿、伽椰表弟、欢欢和王子坐在餐桌上,高兴的聊着。“波娜,你总算回来了,我真为你担心,来,多吃点。”雪儿既担心又高兴的问。“表哥,这回你算是英雄救美了吧。”表弟说。波娜一听,脸红了。而王子对表弟说:“别乱说,小心我揍你!”表弟只好闭着嘴不说话。大家在餐桌上高兴的笑了起来。
晚上,每个人都睡了,只有雪儿和伽椰在一起,他们俩望着那墨蓝色的天空,听着蝉的鸣叫,进行了他们的谈话。
“雪儿,你喜欢外面的世界吗?”伽椰问。
“喜欢啊,自由自在,无忧无虑。”雪儿答道。
“我也喜欢,可是不可能的,唉”伽椰叹道。
“为什么呢,你可以走啊!”
“雪儿,你不明白皇宫贵族的生活,那里就像一个铁笼子,小鸟在里面,永远也飞不出去。”
他们谈了一阵子,突然走了一个士兵,对雪儿说:“雪儿小姐,有一个人要找你,好像说是你的亲戚,你去看看吧。”“好,我马上就去。”雪儿说。雪儿告别了王子,跟着士兵走了出去。
“张三,你怎么来了,你不在家里照顾好我的父亲,来干什么?”雪儿惊讶地说。
“小姐,我是来告诉你一件事。”张三说。
“说吧,什么事?”
“你的父亲病了,病得很严重,他说想看看你。”
波娜一听自己的父亲病了,奇怪的问:“不对啊,父亲他一向都很健康,怎么会生病呢?”“我也不知道哎,也许是感染了风寒,总之,你快去吧。”张三催到。“好,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收拾行李,马上就来。”雪儿说。
这一切都被伽椰听到了,他见雪儿走了进来,挡住了雪儿,问:“雪儿,张三是谁啊?”雪儿说:“张三是我父亲的佣人,他告诉我,我父亲病了,要我去看看。”“我陪你去,行不行?”伽椰说。“不行,枷椰,你是王子的表弟,也是皇宫贵族,怎能陪我这个小女子呢。”雪儿惊讶地说。伽椰说:“我去了,也可以帮帮忙啊!”雪儿想也是,反正又说不过他,就答应了。
雪儿收拾好行李,拉着枷椰要走时,枷椰又问:“我们就这样匆匆忙忙的走了,万一表哥醒来,找不着我们怎么办?他们会很着急的,还是写封信放在桌子上再走吧!”“呀,没时间了,管不了那么多,快走吧!”雪儿拉着枷椰骑上马,在黑夜见消失了。
天亮了,波娜醒来了,不见雪儿,刚想要出去找,王子就进来了,而第一句话就是:“波娜,枷椰不见了。”“雪儿也不见了,我正要去找呢!”波娜说。“那他们会在哪里呢?”王子想。
王宫上下都在找雪儿和伽椰的踪迹,可王宫上下全都翻遍了,就是找不着。波娜、王子以及王宫的人都以为他们神秘的失踪了,王子想不可能,就算走,也应该留封信啊!于是在全城上下都发布了命令:谁要是找着雪儿和伽椰的踪迹,赏黄金八百两!
自从白雪公主吃了坏巫婆的毒苹果之后,巫婆家族的声誉就被毁掉了,所有的人都认定巫婆是个心地不善良的家伙,这让住在森林里的乐乐巫婆很不高兴,乐乐婆是一个善良开心的巫婆,可以因为这件事乐乐巫婆不在笑了。
乐乐巫婆觉的这样不行,他必须想一个办法来挽回巫婆家族的声誉。乐乐巫婆躲在房间里好多天,她想干什么呢?
原来乐乐巫婆是躲在房间里研制一种魔法,那就是魔法苹果,乐乐巫婆把开心魔法放进苹果里,不管是谁吃了魔法苹果都会变得特别开心,乐乐巫婆把很多很多的苹果通通倒进自己的魔法袋里,乐乐巫婆就这样开心的出门了。
远处大树上是谁坐在那唉声叹气啊!乐乐巫婆走近一看,原来是黑熊爸爸,黑熊爸爸因为找工作的事正在发愁呢!乐乐巫婆送给黑熊爸爸一个魔法苹果,黑熊爸爸吃下乐乐巫婆的苹果,立马变的特别开心,马上打起精神继续找工作。
乐乐巫婆心满意足的露出微笑,呜呜呜——呜呜呜,哪里传出来的哭声呢?
原来是犀牛宝宝摔倒了正在地上伤心的哭呢!乐乐巫婆送给了犀牛宝宝一个苹果,犀牛宝宝停止了哭泣,开心的笑了起来。
乐乐巫婆把所有的魔法苹果,都送给了森林里的动物们,大家吃了魔法苹果都开心地笑着,大森林变成了一个充满欢笑的开心森林了。
大家喜欢乐乐巫婆,更喜欢乐乐巫婆的魔法苹果!
有只戴近视眼镜的小老鼠,第一次跟妈妈去找午餐,刚到一户人家里,只见沙发上端坐着一只大肥猫,妈妈吓得拉着小老鼠就往洞里逃。他们的响声,惊动了大肥猫,小老鼠回头一看,只见大肥猫额头上写着:我才不吃老鼠呢,浑身臭毛!
小老鼠拽着妈妈的手说:“妈妈,这只猫不吃老鼠的。”
妈妈拉着小老鼠说:“你怎么知道?猫天生就是吃老鼠的。”
我看见它额头上写着:“我才不吃老鼠呢,浑身臭毛!”说着,小老鼠挣脱妈妈的手,跑到大肥猫跟前,去抓它的胡子玩。
大肥猫说:“你这个小东西,敢来抓我胡子!”说着,举起爪子,想去抓小老鼠。小老鼠好机灵啊,抓着大肥猫的胡子荡起了秋千,它大声地说:“妈妈,你快去厨房找东西。
老鼠妈妈本来替小老鼠捏了一把汗,看见大肥猫疼得龇牙咧嘴的样子,心里乐开了花,急忙跑进厨房,翻出大米,面粉,花生,香油,装满一麻袋,然后扛着麻袋,绕过沙发,来到洞口,朝小老鼠招手。小老鼠看见妈妈成功了,赶紧松手,放下大肥猫的胡子,一溜烟跑进洞里。
主人回来,发现厨房被谁动过,问大肥猫是不是老鼠来过。大肥猫把头摇得象拨浪鼓,喵——喵——地回答主人说,没谁来过。主人有点纳闷,还是赶紧给大肥猫炖了一条大青鱼。
大肥猫吃着大青鱼,心里想,这鱼多好吃啊!
几天后带眼镜的小老鼠又跟妈妈来这里找东西。大肥猫正躺在沙发上玩毛线球。小老鼠吱吱地叫了两声,大肥猫转过头来,瞪着小老鼠,大声呵斥道:你敢来,我一口吃了你!小老鼠扶了扶眼镜,只见大飞猫的额头上写着:讨厌的老鼠,我看见你们就恶心。
“哈哈”,小老鼠大笑着,转身把看见大肥猫额头上的字告诉妈妈后说,“我们回去把大伙都叫来,把厨房里的东西全部搬走。”
一会儿,来了好大一群老鼠,大肥猫吓得屁滚尿流,转身逃到主人的卧室去了。所有的老鼠冲进厨房,打开柜子,把厨房里能吃的东西全部打包带走了。临走的时候,把客厅里一包餐巾纸也顺手拖走了。
主人回来,发现厨房里的东西全没有了,又问大肥猫,是不是老鼠来过,大肥猫把头摇得象拨浪鼓,喵——喵——地回答主人说,没谁来过。
主人仔细地盯着地面,发现好多老鼠毛。主人顿时气得吹胡子瞪眼镜,抓起大肥猫,骂道:“你这只没用的大笨猫,我白养了你!”说着,随手把大肥猫扔到窗外去了。
从此,这只大肥猫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
这里,有一个孤独的少年。
他穿着又肥又大的白衣服,戴着白帽子,呆呆地坐在店里的柜台前。
他的名字叫洋吉。
就在一星期前,他成了这个餐馆的主人。那是由于根本不希望的、意想不到的不幸──
是的,一星期前,洋吉的父亲去世了。父亲有的东西,应该遗留给儿子,这街角的西餐馆,就成了洋吉的东西。
但可悲的是,父亲的手艺却一点也没有留给他。
他做的煎鸡蛋卷,象压坏的拖鞋。
他做的牛排,象旧抹布。
要说他做的咖喱饭,那只是辣,却一点味道也没有。
他本来不太懂什么是味道。
总之,他年轻,更何况他非常懒。
无论哪家西餐馆,对味道都有秘密,可这座店的味道秘密,洋吉终于没能知道,就跟父亲离别了。
因此,洋吉现在,穿戴着父亲用过的白帽子和白衣服,考虑着今后应该怎么办。
厨房的钟,敲了半夜的十二点。
独自一人呆在暗夜里……但是,洋吉没哭。这一个星期来,他深深知道哭也没用。
许多厨师和仆人,陆续不干了,都没有忘记领取最后的工钱,而且,留下这样分别的话:“干脆把这店卖了算啦,因为对您来说,实在是太勉强了。”
玻璃门在风中吱吱颤抖。窗户那边,隐约传来枯叶在步行道上舞动的声音。
“啊啊啊,一切都完啦!”洋吉发出沉重的叹息。
这时,突然后边有这样的声音:“干吗垂头丧气的?”
洋吉吓一跳。
“是谁?”
他战战兢兢地回过头去,只见一个小人,露出滑稽的脸色,站在那里。
小人白帽子白衣服,也是厨师的打扮。
“你从哪儿来?”
洋吉不住地打量小人。
“我呀,从地下室来。”
小人高声快活地说罢,指着厨房角落进入地下的阶梯。
“噢──”
洋吉大张开嘴,点了点头。他小时候似乎听父亲说过,家里的地下室,住着奇异的小人……于是,他抢先说:“啊,是吗?这么说,你也要搬到别家的地下室去啦?”
小人蹦地跳上洋吉旁边的椅子,叫道:“岂有此理!”
那小小的眼睛,显得十分忠实而且认真。
“忘掉故去的主人的恩情,竟然要搬走,真是岂有此理。”
“恩情?”
“是嘛,我呀,在地下室看守了三十年,领到的奖品,是出色的美食呀。”
洋吉“嗯嗯”地点头。这西餐馆的地下室,是食料的仓库。#
和土豆、洋葱一起,父亲做的腌制品、熏制品、调味汁、果酱和酒,都在那里藏了好多。
尤其那调味汁和果酱的味道是特别的。
这家西餐馆,连那么席位的东西都考虑周到,受到顾客的好评。而且,这店的味道秘密,父亲象开玩笑一样地讲过:“家里有一个味道的小人嘛。”
啊,这就是那个味道的小人。
洋吉瞪大眼睛,死死盯着小人。一会儿,心里有点开朗了。
如果能有小人,将来也许会干点什么。
“喏,你能帮助我吗?”洋吉问。
“嗯嗯,嗯嗯,当然帮助您。”小人点了几下头后,忽然,用严厉的声音说:“不过,您懒惰可不行!”
洋吉心里咯噔一声,想道:这家伙,凭你这么小,居然什么都知道。于是,他低下头,结结巴巴地嘟哝道:“因、因为,我没有爸爸那样漂亮的手艺。”
“喝!您说是手艺?”
“是,是做菜的手艺啊。那恐怕是天生就会的,我怎么练习也不成。”
小人轻蔑地扭过身子。
然后,他慢慢地,象劝告似地讲道:“怎么样,哥儿?重要的不是手艺,而是舌头哇。厨师凭一条舌头就能成功。”
“舌头?”
“对。吃一口别家的菜,马上就会知道那里面放进了什么。有了这样一枚出色的舌头,那就足够啦。”
“……”
“去世的主人的舌头是出色的。您是他的儿子,肯定也会有好舌头。哎,让我瞧一瞧。”
小人跳上旁边的桌子,看着洋吉的嘴里边。没有办法,洋吉伸出了舌头。小人费了很长时间看完洋吉的舌头。脸色显得十分阴暗。
“唔──这是与众不同的坏舌头。”
小人嘟哝着。洋吉悲哀了。
“那……还是把这店卖掉吧……”
小人猛烈地摇头:“不,不能那样做。这店的味道消失了是可惜的。”
然后,小人想了一会儿,突然抬起脸,果断地说:“喏,哥儿,您要能遵守我的规定。我就给您的舌头施上魔法。”
“噢──”
洋吉险些从椅子上滑下来。
“那样的事,能办得到吗?”
“嗯。施了这魔法,您的舌头会变成顶好的。比去世了的主人的舌头还要出色。”
“哼。”洋吉的眼睛逐渐发亮。
“那,求你办一下!”他喊道。
“那么,您能遵守我的规定吗?”小人叮问一句。
“是什么规定?”
“从今以后,您要拼命学习爸爸的味道。”
“那太容易啦!”洋吉答道。
小人点点头,从兜里拿出一片树叶。它又圆又小,很象蔷薇的嫩叶。
“哎,闭上眼,张开嘴。”
洋吉提心吊胆地张开嘴。舌头有点颤抖。
“没什么,用不着害怕。”
说着,小人把树叶轻轻放在洋吉的舌头上。#
一瞬间,洋吉觉得凉凉的,好象放上了冰片……小人呜噜呜噜地念起不明意义的咒语。
一会儿,当小人的声音猛地中断的时候,洋吉舌头上的树叶完全消失了。
“好,完成啦!”
小人蹦地从桌上跳下来,接着,把洋吉领到烹调室,尖声说:“哎,打开那边的锅看看。”
锅台上,滚放着一星期前的咖喱饭的脏锅。
“这是主人做的最后的咖喱饭。您舔一口试试。”
洋吉打开锅盖,轻轻舔了一下粘在锅底已经干了的咖喱饭。
“……”
洋吉直翻眼珠。
“怎样?”小人笑眯眯地问。
洋吉只答了一句:“了不起的味道!”
实际上,洋吉觉得现在才真正懂得了父亲所做咖喱饭的味道。接着,他正确说出了放进的咖喱饭里的作料:“姜,蒜,肉桂,丁香,还有……”
“一点不错!”
小人翻了一个筋斗。
“哎,赶紧做一做试试。”
洋吉点点头,急忙动手干起活来。
夜半地西餐馆,充满了咖喱饭的气味。小人哼哼的歌,食器的声音,在热闹地响着。
做好的咖喱饭,小人面孔严肃地尝了,然后点了点头,用老师一般的口气说:“行。这样,您肯定什么都能做得好。那么,您今天晚上充分休息一下,明天到地下室来吧。那里,您爸爸做的食物还有好多。主人的味道是难学的。您那出色的舌头,恐怕也有不容易弄懂的东西。不管怎样,您要拼命学习,成为这店出色的主人吧。”
洋吉点一下头。他想拼命干。
“明天一定要来呀!”小人叮嘱一句,静静地走回地下室。
第二天。洋吉从长长的睡眠中醒来时,已经将近中午了。
今天的太阳,仍然光辉灿烂。
“啊,真是好早晨。”洋吉嘟哝着。
这样的日子,他真想坐在公园的草地上弹一天吉他。
但在早晨漱口时,他想起那小人的约定。
“地下室吗?哼。”
这样明亮的日子,却要下到那发霉气味的地下室,怎么想也不愿意。因为那里,总是黑黑的,冷飕飕的。
“大白天的,不能到那样的地方去。”
然后,他慢慢地这样想:
(首先,是吃早饭。今天,到别家西餐馆去吃好吃的东西吧。因为这一个星期,没吃到象样儿的东西。)
他一模弄裤兜,大约有五枚一百日元的硬币。
“好,既然要去,就上高级西餐馆。”
洋吉甚至狂妄地系上领带,头上抹满了油。这样,他跳出了店。
在大街上走了一会儿,有条到地下道去的石阶梯。从这儿下去,就是地铁的车站和耀眼的地下街。随着吹上来的风,传来地铁发出“嗡──”的声音。洋吉跑下石阶梯,在地下道一个劲地走。
在水果店兼吃茶店的旁边,有一家大西餐馆。
“是这儿,是这儿。”
洋吉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进店里。很久以前,洋吉曾和父亲到这里来过。
“咱家是第一流,这儿也是第一流,可这店里还有独特的味道。”
父亲曾经说过这样的事。
坐在白桌子前,把餐巾摊在膝上,洋吉的心情有点沉稳了。
不过,那只是在他尝了端来的饭菜之前。把一匙粘糊糊的玉米汤放在舌头上时,洋吉深深地点头。#
“嗯,知道啦!”
他的声音响彻店中。仆人吃惊地看着这边。但洋吉已经忘乎所以了。
(知道罗,知道罗,全部知道罗!)
他一口气喝完汤,调出西餐馆。
(知道罗,这家汤的味道!)
确实,小人的魔法发生作用了。简直是特别见效。
跑回自己的店,洋吉就动手做起刚刚喝过的汤来。
使用完全同样分量的材料,做成完全同样的味道。真是了不起。
“啊,即使是我,也能做呀。”
这时,洋吉把那个小人的事,把地下室的事,就象昨天的梦一样忘掉了。
厨师凭一条舌头就能成功,小人的话是真的。
洋吉用施了魔法的舌头,陆陆续续地,到别家西餐馆去偷味道。
为了这个,不论往返要花费六个小时的城镇,不论地上三十层的旅馆,他都要去。洋吉那出色的舌头,对多么珍奇的香料,隐藏得多么小的味道,都能完全尝出来。
洋吉制作了自己店里的惊人菜谱,然后雇了仆人、女招待员和会计。
洋吉的西餐馆兴隆了。
这样,一转眼之间,过去了十年。
洋吉成了大人,是第一流西餐馆的杰出主人,舆论认为,比这家更好吃的西餐馆,哪儿也没有。
当然如此!
以为他把别家最好的味道,全都偷来了嘛。
现在,洋吉再也想不起那悄悄地睡在地下室里的“父亲的味道”。
这十年间,他自己一次也没有去过地下室。
一天晚上。
洋吉的店里,来了一个竖着黑大衣领子,模样有点贫困的男人,吃了一盘夹心面包。这位顾客要付款回去的时候,说了这样的话:
“跟你主人说说。这儿的饭菜虽然好吃,可是,我的店比这儿更好吃。”
“哦?”
会计直眨眼。男人接过找回的钱,深戴帽子,消逝在黑暗的大街里。
“主人……”
会计跑到厨房,把这件事告诉了洋吉。
“咦咦,还有更好的店?”
洋吉停住干活儿的手。
以后过了大约三天,那顾客又来了。仍然是黑大衣黑帽子,吃一盘夹心面包,回去时,说着同样的话:“跟你主人说说。这儿的饭菜虽然好吃,可是,我的店比这儿更好吃。”
这些话,洋吉早在后边听清了。洋吉自己也穿上大衣,戴上帽子,做好外出的准备。#
推开玻璃门,黑大衣顾客往外走。那背后,还有一个穿黑衣的洋吉在跟着。
“喀、喀、喀……”
没有行人的林荫道上,响着男人鞋的声音。
(到底是哪一个店呢?)
男人走向地下的石阶梯。
(哦,是要坐地铁呀。)
但是,顾客什么车也没坐,急步走进地下街。
地下街──从孩子时候起,洋吉就喜欢这儿。这儿,无论什么货物,都显得光辉灿烂。什么都象是高级品,很新奇。
地下街上,今天也是闪闪发光地排着装饰得漂漂亮亮的商店。
点心,水果,西服,伞,钟表,鞋,帽子,还有冰淇凌商店。按理说,这儿应该是地下街的尽头,少年时期,洋吉总是在这儿吃过软冰糕才返回去。
不料,怎样了呢?一段时间没来,地下街却扩展到了尽那边。
一开始,洋吉以为那里准有一面大的镜子。没想到,那黑大衣男人却快步走进镜子里。
“嗯。一段时间没来,这儿已经扩大施工啦。”洋吉的自言自语里混杂着叹息。
都市真是了不起的地方。不知不觉之间,地面底下会形成一条商店大街。
新的地下街市,更明亮,更华丽,闪光的石头地板,伸展个没完没了。
男人走到花店的拐角处,就向右拐了。他一次也不回头。好像是带发条的偶人,总用同样的步调走。
接着,在面包店那里,又向右拐弯儿,走一会儿,又向右,再向右。拐了多少弯儿了呢?似乎走了地铁一站那么远的路。
正走得挺累,突然,男人的身影在洋吉的眼前消失了。
(啊?)
洋吉慌了。向四周看去,只见尽头的地方,也就是说,新地下街最里边,有一家小小的西餐馆。
(嗯,是这里。)
洋吉推开沉重的门。
店里响着低低的音乐声。桌上点着小小的红色煤油灯,是个小而整洁,令人舒适的店。
(使人印象相当好的店哪。)
洋吉来到角落的桌前。天花板,墙壁,都是没有经过加工的原样混凝土,显得十分陈旧。
但是,它又装饰得很风趣。要说墙上的点缀,只有一把旧吉他。#
“您来了。”
端上了盛着水的杯子。
也许是由于时间太晚,店里很静。只有一个女招待员,在稀疏的顾客之间动来动去。
刚才的男人怎样了呢……洋吉转着眼珠找,明明进了店里的男人,却连影子也看不到。
(哎,那种事,怎么都行。我只要偷来味道就行啦。)
靠在椅子上,洋吉等着端来夹心面包。
一会儿,端来了大盘子,里面盛着漂亮的夹心面包。洋吉赶紧抓起一个,接着,瞪圆眼睛。
他头一次尝到这么丰富的味道。
“的确好吃!”
尤其是果酱和泡菜的味道特别。
“唔──是上等的!”
然而,洋吉的舌头更为上等。他马上知道了,果酱里放进了什么和什么,泡菜里加进了什么。
“好,好,全知道啦。”
他点了好几次头。
(不管你多么自豪,这店的味道,已经是我的啦。)
忍住涌上来的好笑,洋吉高高兴兴地出了店。
不料出外一步,就不知道回去的路了。刚才自己是从哪儿来的也想不出。
不但不明方向,地下街市简直就是迷宫,无论哪一家商店,全是玻璃。店员都是一样的支付,甚至看来面孔也都一样。而且,白色的荧光灯,只会呆呆地发亮。
“来时,拐过面包店,还有一个花店哩。”
洋吉穿过小小商店胡乱走起来了。
可是,不管怎么走,花店和面包店也没有出现。走得正累,他突然听到地铁“嗡──”的声音。
猛一注意,眼前是熟悉的冰淇凌店……
“呼──”
实际上,这时的洋吉,早已急出了汗。
当天的深夜。
洋吉独自一人在厨房。急忙做刚才的果酱和泡菜。
“那确实是……”
他闭上眼睛。每次回忆味道,他总是这样的。
“那确实是红辣椒,薄荷叶,还有……”
但今天是怎么回事呢?明明知道得那样清楚的泡菜分量,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红辣椒加上薄荷叶。一点白糖,一小撮盐。白胡椒?不,好象没加上它。唔──今天是怎么啦?”
洋吉把这些都归咎于地下街市。由于过于迷路,舌头才反常了。
精疲力尽地坐在椅子上,洋吉嘟哝道:“明天,再一次去那店里看看!”
没想到,第二天,又到了地下,洋吉大吃一惊。因为哪儿也没有新的地下街。地下街,在卖冰淇凌的地方,就到了尽头。
“……”洋吉以为自己被施了魔法。
(要不然,是昨天晚上做了梦吗?)
可是现在,洋吉忘不了那泡菜和果酱的味道。梦也好,魔法也好,不是自己亲手做出来,就感到过不去。恰象音乐家,听过一次美丽的音调,绝不会忘记一样。
从这天起,洋吉不再工作了。吃饭也通不过喉咙,睡觉也全是果酱和泡菜的梦
……
一天又一天,洋吉在地下街里迷惘。有时。,靠在冰淇凌店的墙上,呆立不动。
一天,洋吉在人山人海中,一眼瞥见了那黑大衣男人。
男人非常急,提着的买东西包都快抡碎了,一直、一直地走。
而且,眼看到了冰淇凌店的那边……
那儿,仍然长长地伸展着新的地下街。许多人毫无奇异地往那儿走。
洋吉气喘吁吁地在黑大衣后边追。
他一面追一面想:这一回可不是偷,而是会见西餐馆厨师,求他教给泡菜和果酱的做法。
现在,洋吉象变了一个人,心情变得谦虚了。
不久,男人拐过花店的角,拐过面包店的角。走了一会儿,向右拐,又向右
……接着,在见过的西餐店里突然消失了。
紧接着,洋吉猛力去推那门。
跨进去一步,店里乌黑一片,再加上潮霉气冲鼻,冷飕飕的。
(今天休息吗?)洋吉想。
这时,里边传来尖高的声音:“呀,好久不见啦!”
同时,没有灯罩的灯泡啪地一下亮了。
注意一看,洋吉的脚下,站着一个小人。
“您终于回到您的地下室来啦!”
那儿确实是洋吉的西餐的地下室。冰冷的混凝土上,酒桶和辣酱油瓶,都蒙着薄薄的灰尘。
“……”
现在,洋吉的头脑里,清晰地浮现出多年前的约定。
“我等了好长时间啦。”小人小声说。
“对不起呀。”
洋吉蹲下身子,深深鞠一躬。
小人蹦地跳起来,兴高采烈地这样说:“没什么,您父亲的味道一点也没有变,因为我在好好地守着哪。这是泡菜,这是熏制品,那是果酱,那边角落的瓶子是辣酱油……”
洋吉点点头,慢慢地、一个挨一个地尝了那些食物的味道。无论哪一种,都是出色的味道。
他想向亲切的小人道谢,转过身去时,可那小人已经没有了。
地下室里,只有洋吉一个人。
洋吉缓慢地登上台阶。地下室的上面是厨房。那是洋吉从今以后,认真制作父亲的味道的、用惯了的厨房。
放学了,同学们像潮水似地跑出学校,进了一家游乐场,只见上面挂着一个大大的招牌—神奇魔法屋。
哇!魔法屋里有各种各样奇怪的名字,有学习过山车,有知识碰碰车,还有听读摩天轮,看起来都很好玩的样子,同学们决定先去玩知识碰碰车。
看!眼前出现了一座巨大的停车场,大家目不转睛地看盯着驶过来的车子,一共有三种类型的碰碰车。蓝色车上写着“语文一号”,红色车上写着“数学二号”。最吸引人眼球的还是那辆黄色车,上面写着“课程大结合”。这时班级倒数第一的小明自告奋勇地站了起来,自信地说:“我要挑战课程大结合。”看着他在车上玩得兴高采烈,忘乎所以。
出来的时候,小明滔滔不绝地给我们讲起了《百科全书》。我们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一个个充满了疑问,小明怎么突然变得那么博学多才呢?小明自豪地说:“这都是碰碰车的功劳呀!”我们大家都对他竖起了大拇指,还夸他是“小博士”呢!有了这次经历,许多同学慕名而来,满载而归。
从前有一对老夫妻,丈夫叫佩得,妻子叫科斯登,他们只有一个儿子,叫汉斯。从汉斯小时候起,父母亲就告诉他,到十六岁生日那天,他就必须一个人到外面的世界去闯闯。于是,到了那天,他就离家起程了。
那时正是夏天,一个晴朗的早晨,他出发了,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外什么都没带。他高兴地走了好几个钟头,不时停下来喝几口清澈的泉水,或是从树上采一些熟果子吃,微笑着跟灌木丛后面的动物们打招呼。走了一段路后,他遇到了一个白胡子老人,老人正沿着小路走过来。小路很窄,小伙子不愿意靠边让路,老人也不靠边,就这样,他们撞到了一起。
“年轻人应该给老人让路。”老人说。
“这条路你能走,我也能走。”年轻的汉斯无礼地说。他的父母亲从来没教过他什么叫礼貌。
“对,没错,”老人和蔼地说,“你去哪里?”
“我想去打工。”汉斯说。
“那你可以来为我打工。”老人回答道。
汉斯想,我可以为他打工,但是工资是多少呢?
“一年两英镑,没什么事要做,只要打扫打扫房间就行了。”老人仿佛看出了他的心思,回答说。
对汉斯来说,这倒是件够简单的工作,他同意为老人打工,然后他们就一起出发了。
他们穿过一个深谷,进入了一座大山。在一山洞里,老人打开一块地板,爬了进去,沿长长的台阶一级一级走下去,并叫汉斯跟着他。他们到了洞底,汉斯看见很多房间,里面点着很多盏灯,房间里面全是漂亮的东西。
汉斯正在东张西望的时候,老人对他说:“现在你知道你要做的事了,你要保持这些房间的清洁,每天还要在地上撒沙子。这张桌子会源源不断地给你提供食物和饮料,那儿是你的床。还有,墙上挂着很多套衣服,你想穿哪件就穿哪件,但是要记住,这扇关闭着的门你绝对不能打开,如果打开了,灾难就会降临到你头上。好了,我又要出去了,也说不准什么时候会回来。”
老人一走,汉斯就坐下来吃了一顿大餐,然后上床一觉睡到第二天天亮。醒过来时,他差点想不起来自己在哪里了,过了一会儿,他才想起来,便走进每间房间仔细地检查卫生。
“叫我在地上撒沙子,多么傻的事情啊!”他想,“我不会干这种蠢事。”他把门关上,只打扫整理了他自己住的房间。过了几天,他觉得连这都是没有必要做的,因为没有人来检查他有没有把房间打扫干净。后来,他干脆什么也不干,只好奇地猜想那扇门背后到底有什么东西,最后,他决定去揭开这个秘密。
门上有钥匙,汉斯很容易就打开了门。他开始有一点担心,不知道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但他还是走了进去。他首先看见的是一堆骨头,正要离开,突然看见有一个书架,上面全是书。他想,这可是打发时间的好东西啊。汉斯从小就很喜欢读书,于是就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读。这是一本关于魔法的书,告诉你怎样使自己能随心所欲地变幻成各种东西。哇,还有什么比这种魔法更令人兴奋、更有用?他把书放进口袋里,飞快地离开房间,跑出了山洞。
汉斯学会了书里的魔法就回家了,父母见了他,就问他都干了些什么,从哪儿弄来这么好看的衣服。
“噢,我自己挣来的。”他回答道。
“你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就能挣到这么多钱,买到这样的衣服,”他父亲说,“你给我滚,我不会把你留在这儿的,我不能容许一个贼待在我的屋子里!”
“我只是想回来孝敬你们,”儿子不高兴地答道,“好吧,既然你要赶我走,我只好走,但请你答应我一件事,明天早上你起床时,会在门口发现一只大狗,不要赶它走,把它带去城堡,卖给公爵,他会以十块钱的价格买下它。你只要记得把牵狗用的绳子取下来带回家就行了。”
到了第二天,果然有一只狗站在他家门口。父亲担心会惹上麻烦,但他妻子科斯登催促他按儿子的吩咐赶快去卖了那只狗。于是,他就把狗带到城堡,以十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公爵,他没有忘记取下牵狗的绳子,把它带回了家。到家时,妻子科斯登正在门口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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