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催缴通知

莉落老师

  物业费催缴通知【一】

  京都花园各位业主:

  物业管理办公室从4月xx日—4月30日,开始收取20xx年下半年的物业管理费,按照学校研究意见,逾期不交者将收取5‰的`滞纳金,请大家按时交纳。上半年未交纳的,这次一并交清。

  特此通知!

  交费地点:物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物业管理办公室

  20xx年4月2日

  物业费催缴通知【二】

  尚未交费的业主:

  您好!

  在广大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20xx年度物业管理费收缴工作已接近尾声,但至今仍有少数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能按时交费。

  物业费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如果物业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管理和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

  同时,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再一次郑重提示,从12月31日起我们将按有关规定按日3‰收取滞纳金逾期未交费的业主,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条规定依法进行追缴,请未交费业主尽快抽时间到物业公司交费。

  凡属在质保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我们将继续与开发及施工单位沟通联系,尽快给予解决,请不要将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与物业管理工作混淆,更不可以施工质量等问题为借口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持续改进,竭诚为业主服务,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