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通知范文

李盛老师

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通知范文

  各市州、县(区、市)环保局:

  今年6月5日是第xx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我国新《环保法》将之列为法定节日后的第一个环境日。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新《环保法》宣传,营造良好的节日气氛,推进全社会共同关心环保、参与环保和支持环保事业的良好氛围,现就今年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环境日”宣传工作。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根据过去一年多国家重大环保法律、政策密集出台,贯彻和宣传任务繁重的特点,开展由环保部门牵头、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日社会宣传活动。各市县环保局要积极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在当地主要媒体撰文或发表电视讲话,或参加社会性环保宣传活动,要把环境日办成一个激发热情、凝结智慧、形成共识、推动工作的大型节日。

  二、要突出“环境日”宣传重点。一要突出国家生态环保重大决策和法律的宣传。如党的十八报告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五位一体”发展战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八届三中会议公报提出的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的《环保法》。二要突出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部署。如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农村环境污染连片整治工作等。三要突出宣传各地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以及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原则,用鲜活的典型事例,向全社会宣传和昭示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引导人人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

  三、丰富“环境日”宣传形式。要根据当今舆论宣传的`特点,采取受众面广、传播效果好的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展板橱窗等多种载体,和新闻消息、书刊、电视电影、网帖等多种宣传形式,推出更多优秀的环保新闻和文艺作品,扩大环保宣传的影响力。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渗透到机关、学校、工厂和农村,把环境保护的声音传递到三湘四水的每一寸土地。

  四、确保“环境日”宣传工作实效。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法》所规范的每一个公民、每一个群体的责任告知公众。让每个人明白“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激发全社会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的热情;让各级党委政府树立环境保护国策意识,真正做到“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让每一个企业主及其员工知晓自身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感受到违法必究的法律震慑;让每一个环保队伍的员工守法履职,无负历史赋予最大机遇,发挥环境保护主力军作用,推进全省环保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各地要积极向省厅报送典型题材,利用省厅已经拓展的新闻宣传平台,扩大宣传受众面,形成全省上下联动、共同协作的宣传工作局面。

  请各市州环保局即日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环保局,并于6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厅法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