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通知四篇

黄飞老师

节假日通知 篇1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xx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节假日通知 篇2

  一、元旦:

  20xx年12月31日至1月2日调休,放假3天

  20xx年1月1日(星期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20xx年1月3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二、春节:

  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2月2日调休,放假7日。

  1月27日(星期五,农历除夕)、1月28日(星期六,农历正月初一)、1月29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

  2月3日(星期五)、2月4(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三、清明节:

  20xx年4月3日至5日调休,共3天。

  4月4日(星期二,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

  4月6号(星期四)、4月7日(星期五)照常上班。

  四:劳动节:

  20xx年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3天。

  5月1日(星期一、“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5月4日(星期四)照常上班。

  五:端午节:

  20xx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公休,共3天

  6月30日(星期二,农历端午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5月28日(星期日)公休

  5月28日(星期日)公休调至5月29日(星期一)

  5月31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六:中秋节:

  20xx年中秋在20xx年10月4日(星期三),为国家法定假日。与国庆节连休7天,即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7日,放假调休7天。

  10月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七:国庆节:

  20xx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与中秋节连休。

  10月1日(星期日)、10月2日(星期一)、10月3日(星期二)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月8号(星期日)公休调至10月6号(星期五)

  10月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节假日通知 篇3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科教文卫处、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20xx年清明节、端午节即将来临之际,按照中央和省工作安排,现将xx市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端午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推进践行*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丰富清明节、端午节期间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继承优良传统,弘扬社会风尚,汇聚道德力量。

  二、活动主题

  清明节突出纪念先贤、先烈、先人主题,通过纪念活动增进人们的情感交流,重视亲情伦理,增强精神力量;

  端午节突出爱国主义主题,通过深入挖掘端午节的深厚文化内涵,增进人们的爱国情感,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三、活动内容

  (一)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

  一是组织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到烈士陵园祭扫烈士墓,瞻仰先烈故居,激励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国家。

  二是开展网上祭奠英烈,网上献花,寄语留言等活动,激发爱党爱国情感。

  三是开展“文明清明”志愿服务。围绕深化拓展“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广泛组织开展“文明小义工”、“红领巾志愿者”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青少年到革命烈士陵园、革命英雄纪念碑(馆)、革命烈士故居等,开展义务讲解、文明引导、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

  (二)端午节期间广泛开展各类民俗活动。

  通过深入挖掘端午节的文化内涵,举办形式多样的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端午主题活动作为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并将其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拓展领域、丰富内容,不断提升活动的思想文化内涵。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全市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结合传统节日知识的普及宣传,强化“我们的节日”清明、端午等主题活动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形成浓郁的节日氛围。

  (三)落实责任,报送资料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提前研究、提前部署,把各项具体工作明确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端午主题活动的文字方案和活动图片,请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市文明办(电子邮箱:xx联系电话:xx)。

  xx市文明办

  20xx年3月27日

节假日通知 篇4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xx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中秋节:9月27日(星期日)中秋节放假1天。9月26日(星期六)正常休息。

  2.国庆节: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7日(星期三)国庆节放假,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上10月7日(第五周星期三)的课。10月11日(星期日)正常休息。原10月10日正常有课的`教师及时自行安排补课。

  3.20xx级本、专科学生军训按学生军训办公室要求进行。

  二、值班值宿安排

  1.放假期间,学校总值班由学校领导带班和中层干部值班。

  总值班设在办公楼二楼值班室(办公楼1267室)。

  值班电话:****。

  值班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2.安全保卫值班设在保卫处报警中心(办公楼1156室)

  值班电话:(24小时)。

  3.各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公寓及要害部门按管理职责安排好值班,各部门、各单位、林园校区、北湖校区自行安排值班,如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和安全保卫值班室报告,值班人员名单于9月25日下班前报至保卫处报警中心(办公楼1156室)和学校办公室秘书科(办公楼1355室)各1份。

  三、假期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尤其是自然灾害防范、旅游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及卫生防疫、易燃易爆物防范和人身伤害预防等方面的教育。特别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生安全返校。相关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2.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所辖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各教学、实验、办公区,学生公寓一律不得使用明火,对违章用电、用火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责任。

  3.放假期间,所有公车一律入库封存,没有车库的妥善停放在校园内,停止使用。学校要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公车私用现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明察暗访。如出现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4.学校假期日常运行的保障单位,要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切实安排好工作人员,保障日常生活和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5.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校园内举办与学校无关的各类培训、讲座等对外服务活动。

  6.放假期间,中层干部要保持联系畅通,若外出,须事先向主管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