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农村集体财务报帐工作的通知

孙小飞老师

某镇农村集体财务报帐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纪委、农工办、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组财务“双代管”工作的意见》和市财政局、农工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以及《镇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现就我镇农村财务报帐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帐内容

  1、所有村组级集体收入,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经营收入、“一事一议”筹资、财政转移支付、各类上争资金、能人捐赠和其他收入等,都必须在获得资金的三天内全额解缴或划转“双代管”中心代管,不得借口截留、挪用集体资金,或体外循环,不得坐收坐支。

  2、村组级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合理的.支出原始凭证,经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四人”签字确认后,交理财人员理财,并与当月交“双代管”中心审核记帐。

  二、报帐方法

  1、村组级收入解缴中心后,由收款人开具交镇代管资金收款凭证,村会计要及时据票入帐,不得拖延,以便随时查阅资金运转情况。

  2、村组级支出经中心指定人员审核合规后,由审核人在票据上签字确认,村会计开具所有支出凭证金额的结帐凭证,交中心支款。

  三、报帐时间

  每逢星期二、五两天为报帐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其他时间概不办理业务。

  四、责任落实

  中心审核人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方案,逐笔审核,对违反《管理制度》的支出事项不予认可,报帐数额全部采取银行结算,银行回单必须当天送交中心记帐,否则以后报帐予以罚款。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