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调整通知四篇

孙小飞老师

工作调整通知 篇1

驻中心各部门窗口、各有关单位,中心管委会各科(所、站):

  一、根据《泉州市办公室关于20xx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xx〕50号)精神,中心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后,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XXX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xx年5月24日.

工作调整通知 篇2

  鉴于季节变化,经公司研究决定,调整本公司作息时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自20xx年11月1日起,上下班时间调整为:

  办公室及后勤: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生产车间:

  上午:7:30—12:00 下午:13:30—17:30

  2、各部门员工要高度重视,接此通知后要认真解决作息时间调整后的具体问题,并加强考勤、值班、值日等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综合办

  20xx年10月31日

工作调整通知 篇3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贯彻建金〔20xx〕74号文件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精神,经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20xx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xx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xx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xx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青岛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xx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20xx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13428.90元,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22381.50元。

  各(区)市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用人单位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六区为1583.33元,四市为1433.33元)确定。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13428.90元,下限为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即2685.78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个人各5%或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原则上各不得超过1611元。有条件的单位,单位和职工最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686元。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用人单位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缴存比例确定,即六区分别为79元、四市分别为72元。

  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分别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四、其他事项

  (一)20xx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各单位应在规定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申报工作,自本单位缴交20xx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二)各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缴存额后,应将核定情况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说明:

  一、根据青岛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20xx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3715元,月平均4476.3元。

  二、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青岛市20xx年1—2月,六区1500元,四市1350元;20xx年3月—12月,六区1600元,四市1450元。由此计算,20xx年六区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为1583.33元,四市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为1433.33元。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xx年6月30日

工作调整通知 篇4

  上午上班时间:8:00――12:00

  上班打卡时间:7:30――8:30

  下班打卡时间:11:30――12:30

  下午上班时间:15:00――18:00

  上班打卡时间:14:00――15:15

  下班打卡时间:17:50――19:00

  注:

  1、每周一晚上安排1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2、场部大院大门23:00关闭,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不允许停放。

  3、各管理区、单位参照此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