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通知合集五篇

张东东老师

卫生通知 篇1

  各位考生,20xx年云南卫生资格合格分数线已公布,内容如下: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卫生通知 篇2

各有关部门、社区居委会:

  今年4月是第X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也进入了春夏季传染病易发时期,特别容易引起H7N9禽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今年也是省“三灭”(灭鼠、灭蝇、灭蚊)达标先进城区复查及市“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的年份。为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营造美丽洁净的环境,让广大群众欢度“五一”国际劳动节和迎接上级的检查活动,根据区爱卫办的工作要求,我街定于4月15日—5月15日期间开展主题为“美丽,健康生活——摒弃陋习”的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并在4月27日上午开展一次主题为“美丽洁净城乡欢度五一”的全街清洁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一)提高认识,广泛开展组织宣传发动

  爱国卫生是一项涉及面广、动态性强的社会管理工程,各部门、各社区要从建设幸福、美丽仓后的高度,认识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的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组织协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加强传染病防控放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各部门、社区居委会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使爱国卫生月活动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共同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和防控春夏季传染病工作。

  (二)落实措施,大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各部门、社居委会区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以加强卫生薄弱环节和整治环境老大难问题为重点,要大力整治市容卫生和市场秩序,市容卫生整治重点抓好城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闲置拆迁待建地、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无明确责任主体(俗称“三不管”)地段的环境卫生;办公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家庭内要清洗门窗桌椅,清除居室杂物,清扫物品积尘,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齐堆放;清理暴露垃圾和粪便,清疏下水道,添置(改造)环卫基础设施,修补地面破损的鼠洞,清理屋顶平台、车顶棚和遮阳篷的垃圾,清理乱涂写、乱张贴、乱悬挂;加强“门前三包”监督管理,抓好临街门店占道经营、夜市摊点的管理,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整洁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等违规问题;督促指导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做好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城区面貌整洁。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治理占道经营、宰杀销售未分离、熟食店无“三防”设施、摊内卫生差、市场周边脏乱等现象,保持市场内外干净整洁有序。

  (三)大力宣教,增强群众卫生防病意识

  各部门、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会议等平台载体,大张旗鼓地宣传第25个爱卫月、清洁大行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卫生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改变生活陋习,增强卫生防病意识和对依法履行防病义务的认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要倡导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勤清洁、不乱丢乱吐、不随意接触禽畜宠物及其分泌排泄物等良好行为习惯,形成人人讲卫生、个个爱清洁的社会氛围,减少疾病发生。

  二、做好病媒生物防制

  病媒生物防制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抓好春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对于控制全年病媒生物密度有重要意义。各部门、社区居委会要根据病媒生物的消长特点,在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的基础上,巩固春季统一消除病媒生物大行动取得的成效,继续落实病媒生物孳生地的属地管理,通过上门入户方式派发《家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指引》,组织和发动部门单位和群众重点清理室内水生植物积水,室外各类容器积水,房前屋后各类闲置容器等。要组织人员清疏下水道,积水沙井要投放药剂控制蚊虫孳生。要专门组织力量,清理辖内卫生死角,清除地下室、花圃及天台等各种积水,消灭蚊虫孳生环境。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不断完善病媒生物监测措施和防制设施。要坚持科学合理用药,各社区居委会在“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组织一次全面的除害防病行动,整治病媒生物孳生地,积极联系市疾控中心做好药物消杀查漏补缺工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预防和减少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流行发生。

  三、加强督查和信息反馈

  街爱卫办要加强对爱卫月活动和清洁大行动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收集情况和解决问题,确保真正取得实效。另外,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及时将工作情况书面总结及统计表。

卫生通知 篇3

厂直属各单位:

  随着春季的到来,万物复苏,是各种病菌传播的高发期,冰雪融化,各种杂物都裸露出来。我们要在五一来临之际,以“创建和谐社会、和谐单位”为机,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创造和谐企业,建设绿色家园”为主题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清扫活动。

  1、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春季天气变暖对室外环境卫生大扫除的有利时机,迅速行动起来,做到干部带头、动员职工群众,有组织,有步骤的进行全方位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认真组织,对室内门窗进行擦拭,对走廊及公用部位的蜘蛛网、杂物等认真清扫、清理,保证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

  2、搞好本单位室外责任分担区卫生,认真组织清理工作,做到无杂物、无烟头,保证周边环境清洁。

  3、多经清扫队要加强主要街路、绿地广场、道路两侧及家属区的街路的清扫保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不留卫生死角。加强日常管理,始终保持洁净的卫生面貌。

  4、物业要认真做好家属区楼道清扫保洁及楼道内居民的生活垃圾及时清除。

  5、职工家属要自觉遵守《哈尔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七不准”活动,要爱护身边的花草树木。做到“知荣明耻”,爱护美化环境。广大职工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投入到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中来。为我厂“创建和谐单位”;努力营造“统一整洁和谐文明的生产环境,舒适安静整洁卫生的办公环境”,创建美好家园,搞好环境卫生,防治疾病传播,保证身体健康。

卫生通知 篇4

  本月以来,我镇出现了一次持续强降雨过程,部分生活饮用水水源和取水点遭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有效保障全镇人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现就切实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依法履行职责

  饮用水安全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本次持续强降雨过程,对我镇部分生活饮用水水源和取水点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又是介水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检测工作责任,确保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切实按照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应急保障措施,有效应对各类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

  要增强工作责任感,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检测职责,对于监督检测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具体措施及时予以解决。要及时受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投诉举报,并积极稳妥处理,全力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二、严格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要求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督导检查,组织对全镇各类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一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质消毒、水质监测、突发饮用水污染应急措施、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等情况,要求对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供水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消除饮用水污染隐患。同时,要督促供水单位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自身的卫生管理,保证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

  三、做好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镇卫生院要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二次供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频次。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工作。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

  四、加强对农村简易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监督指导

  农村简易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点水质受此次强降雨过程影响最大,加之卫生设施薄弱,存在安全隐患较多,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教会村民因地制宜,用简单易行的方法进行饮用水消毒。加强对农村简易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卫生监督、指导和服务,各村(居)要及时组织人员对当地简易供水和农村水井、池塘、山泉等水源的巡查,切实做好水源卫生防护、供水设施的维护和水质定期消毒等管理工作,并协助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开展应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工作。

卫生通知 篇5

  中、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xx〕73号)文件精神,现将20xx年度中、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地点

  评审材料上报时间:20xx年2月20日,地址:哈尔滨八一宾馆(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庙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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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一)执行标准

  20xx年度中、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执行《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xx〕88号)。

  (二)学历与资历

  1、学历要求

  (1)凡申报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药学、护理学、法医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

  (2)学历(学位)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3)多层次学历申报人员,如中专、大专、本科,除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最高学历取得前的相应学历证书。

  2、资历要求

  (1)申报正、副高级职称,需提供已取得各级别(包括初、中、副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如为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申报正、副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是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人员。

  (三)外语与计算机

  1、外语、计算机(2个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高和副高两个职称级别时,成绩一直有效;从今年开始,外语、计算机(2个科目)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高或副高职称时,成绩三年有效。

  2、20xx年度职称外语考试省内合格标准分别为:英语45分、日语55分、俄语45分、德语55分、法语55分;计算机考试省内合格标准为50分。

  3、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仍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4、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个煤炭城市工作的省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成绩标准可在省内合格标准基础上分别降低10分。论文可在《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通用》规定的基础上降低1篇。

  (四)专业考试成绩

  20xx年度中、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

  段为55分。

  合格段人员申报正、副高级职称,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点击成绩查询/成绩单打印,而后点击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入20xx年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成绩查询入口,即可点击打印。申报人员20xx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一式二份),由申报单位审核后,统一加盖单位公章,于20xx年2月15日前送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审核盖章后作为参加评审的依据。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敬石泉联系电话:0451-85971115

  (五)事业单位岗位聘任

  取消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的规定,只要现为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即可申报上一级职称,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内部聘任在岗后也可申报上一级职称。

  (六)工作业绩及学术成果

  提供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七)继续教育学分

  提供经20xx年审验的《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

  (八)卫生支农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支农服务工作的通知》(黑卫人〔20xx〕42号)等文件要求,有关人员申报材料时,除提供《城市卫生支农工作手册》外,还应提供反映本人支农工作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