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调整通知

马振华老师

油价调整通知

  受国际油价调整影响,5月25日24时,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再次开启,国内汽、柴油零售价格将迎来上调。

  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我们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成品油定价机制

  自1998年迄今,中国已经历了三次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

  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中石油和中石化两个集团公司之间原油交易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由原油基准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其中原油基准价由原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贴水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

  汽、柴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原国家计委按进口完税成本为基础加国内合理流通费用确定零售中准价,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在此基础上并在上下浮动5%的`幅度内确定具体零售价。

  从2000年6月份起,国内成品油价开始参考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相应调整,当时参考的只有新加坡市场的油价。

  从2001年11月份起,中国又一次进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