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检查通知

莉落老师

  春节检查通知1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各开发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市区各燃气企业、市政企业: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城市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经营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在做好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春节假期长的特点,认真研究安全工作对策措施,分析可能发生的问题,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立足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在前,使安全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二、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为确保节日期间有个安全稳定的环境,自即日起到春节前,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参加,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突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方案,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措施、安全经费,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有效。为确保检查效果,我局将组织督查人员,对市区城市燃气、市政施工、市政设施、公园及游乐设施等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各地也要督促各行业单位落实安全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三、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措施

  各行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燃气经营单位要加强燃气设施设备、管线的巡查,做好燃气运输、储存、灌装、供应的安全管理,严格燃气安全配送,进一步加强燃气用户的安全教育,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用气。各公园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三山”公园等公园场所以及儿童公园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要加强监控,严格公园用火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确保游客安全。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各类市政设施的管理,要加强城市亮化设施、路灯、公共自行车、市区道路、桥梁窨井以及市区绿化等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对损坏的路灯和电器线路等设施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市市政设施安全行运。各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在建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围护、临时用电、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工作,对春节期间留守工地的民工要组织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发生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各单位要严格春节期间行车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到不酒后开车,不疲劳开车,坚决杜绝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春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重点加强防火管理,放假前该切断的电源要切断,该消除的火种要消除,并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以确保安全。

  四、加强值班,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及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信息;要落实好节日期间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准备好应急队伍,备好应急物资与设施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XX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检查通知2

机关各科办(中心)、各社区、企事业单位: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1月下旬开始,街道相关领导将带队对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春节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及内容

  20xx年1月15日至2月5日,各责任科办(中心)、各行业管理部门、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在本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3.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5.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管理情况;

  6.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春节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重点

  1.道路交通领域。要切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危险路段安全监管。要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重点打击客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2.消防安全领域。要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出租房屋、合用生产经营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对商场、学校、宾馆、影院、歌舞厅、网吧、废旧物品回收站(场)进行治理。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加大行政处理力度,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3.烟花爆竹领域。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经营旺季的安全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大打击“四私”烟花爆竹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证无照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取缔。

  4.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违规经营、储存、运输,以及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重点打击危化品不储存在专用仓库、储存数量超过标准、储存场所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存在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危化品混储、混存等问题;重点打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等问题。

  5.建筑施工领域。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严防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对大跨度和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整体提升脚手架、起重机械装拆以及地铁施工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动态监管;重点打击进入坑、池、罐、釜、沟以及井下管道作业,不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通风、空气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具等安全措施的行为。

  6.特种设备领域。尤其是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等情况;重点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未制定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不齐全,应急预案不落实等行为。

  7.学校安全领域。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检查,坚决彻底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安全问题。要教育学生安全用电、用火,集体组织在校生外出时,要进行安全教育,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社区、科办(中心)、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早部署、早行动,各社区要加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检查,要在前期开展“三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回头看”,查漏补缺,检查情况于1月底前报街道消安办,其它单位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线分管领导要对各自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真正把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责任、措施、要求落实到位,确保节日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社区、科办(中心)、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本行业领域内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重点部位、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要盯住不放,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三)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部署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线领导带队检查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联系工作,在规定日期内确定具体的检查日期、重点检查单位和参加检查的人员,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组检查结束后,请牵头单位负责,将本组检查情况(附件2)于1月31日前报街道215办公室。

  春节检查通知3

各社区(筹备组),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根据建委办[20xx]32号《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区安委办关于年初及20xx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节前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及应急工作,街道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办,张永兵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统筹协调及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附表1)。

  二、开展安全检查

  (一)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1、自查自纠阶段(1月11日至18日)。各社区(筹备组)、科室组织开展本辖区、责任条口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为全行业、全领域安全普查,各社区(筹备组)、科室形成安全检查情况小结,并于1月18日前报街道安办汇总。

  2、专项检查阶段(1月19日至25日)。街道由各分管领导带队(附表2),组织专项检查组,根据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督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改;重点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执法,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3、春节管控阶段(1月26日至2月15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和日常安全巡查。

  (二)检查整治重点。

  1、建设工程工地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城市发展科

  检查重点:辖区在建、待建、在拆、待拆工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

  检查要求:

  (1) 检查工地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检查工地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有无电线私拉乱接、违规动火、违规使用煤气包进行施工现象;

  (2)检查工地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在岗、安全值班;

  (3) 检查工地专业机械和其它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从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

  (4)及时发现和拆除工地内违章搭建,消除隐患;

  (5) 检查工地内部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6)配合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2、学校、网吧等文化事业单位

  责任单位: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科

  检查要求:

  (1)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检查,检查学校应急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2)检查网吧、电影院等公共文娱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消防通道设置及疏散标识悬挂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违规用电、用气、用火行为;

  (3)检查辖区是否有非法开办小饭桌、小课桌或假期托管、补习班行为。

  3、人员密集场所

  责任单位:综治办

  检查重点:地下室、群租房、烟花爆竹管控等

  检查要求:

  (1) 牵头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2) 检查地下室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可用,排查占用消防通道、住人、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生产经营行为;疏散指引标识是否清晰;

  (3)开展群租房检查,排查房屋安全,是否有私自改变房屋结构行为;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配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生产企业、加油站及其它规模以上经营单位

  责任单位:安办

  检查重点:辖区生产企业、加油站、大型卖场、规模餐饮企业、农贸市场及经营单位等

  检查要求:

  (1)检查企业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检查安全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2)检查企业、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和消防通道畅通情况;

  (3)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重点加强一次就餐达100人以上餐饮经营单位安全检查,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是否齐全;

  (4)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设备是否在检、是否正常运行、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检查菜场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检查辖区加油站消防设施设备。

  5、小区安全

  责任单位:责任社区

  检查重点:小区及门面房的消防、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等

  检查要求:

  (1)检查小区住宅(含商业街区)消防系统、小区燃气管道的安全检查;

  (2)检查门面房用电、用火、用气情况:有无违规使用危化品、违规使用煤气钢瓶、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消防通道通畅情况;加大易燃易爆、毒化品等特许经营类的安全检查;

  (3)开展餐饮店安全检查,检查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检查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畅通等情况;

  (4)加强从事切割、电焊及涉及特种设备的经营行为的安全监管,配备安全防护器材;检查废品收旧点有无从事违禁品回收行为,检查经营秩序是否混乱、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是否有消防通道;

  (5)配合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6、物业管理

  责任单位:物业办、辖区各物业公司

  检查重点:小区内部及周边门面房特种设备安全等

  检查要求:

  (1)开展小区内部及附属商业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及时维保;

  (2)开展小区消防系统安全检查,落实消防系统日常维护与保养,配备消防器材,配合消防部门、社区开展消防系统整改;

  (3)开展小区其他安全基础设施维护与安全检查;

  (4)配合开展小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宣传及教育,积极营造良好向上的安全监管氛围。

  2、根据“综合监管、属地监管”的原则,安全隐患由各单位统一整理汇总后报送安办,重大隐患书面专题报告;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整治,能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安排专人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巡查及情况登统记工作。

  3、切实加强安全检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各单位要结合网格巡查和年前入户走访等工作,重点抓好日常巡查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管控;近期,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月18日前上报安全检查落实情况,2月15日汇总上报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

  4、严格执行值班值勤制度。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各级值班员交接班有登记,遇有情况及时报告,每天下午由街道值班员将当天值班情况汇总后,经值班领导确认后报区总值班室;遇突发紧急事件立即上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街道值班领导,并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备勤的通知要求,落实“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附表1:兴隆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表2:街道领导带队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

  建邺区人民政府兴隆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