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莉落老师

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辛勤忙碌,在岗位尽心尽力,无私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坚定的投入教育事业,在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表达教育工作者的敬佩与支持,教育部举办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详情通知如下: 各学校,各街镇教育党总支。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学校:

  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他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决定在2011年教师节期间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㈠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

  教育局直属单位行政干部和其他管理人员。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党组织书记。

  师德建设先进教师”参评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参评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扎根农村教书育人先进教师”参评对象为:教育系统在边远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以上且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

  ㈡评选条件

  1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素质教育思想,⑴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学校管理、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⑵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任务。

  校风端正,⑶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教师师德整体水平高;

  ⑷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2优秀教师的基本条件是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岗位职责,并在以下几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热爱本职工作,⑴奉献教育事业。做到爱岗敬业;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⑵热爱学生。做到教书育人;

  教育教学成绩突出,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教技娴熟;

  师德高尚,⑷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

  ㈢师德建设先进教师基本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⑴具有良好的职业首先。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地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

  教书育人,⑵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谦虚谨慎,团结同志,教师、家长和学生中有较高威望。

  有较强的进取精神,⑶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业务水平高,业务成绩显著。

  尽职尽责,⑷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不计个人得失,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㈣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注重校风建设,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无违反实施素质教育各项规定现象,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整体素质高,⑵高度重视和加强师德建设。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好评。

  战斗力强,⑶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工作勤奋扎实,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师德建设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书育人成效显著,⑷育人意识强。学校各项管理规范,教育、考核、奖惩制度健全,近年来无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发生。

  ㈤扎根农村教书育人优秀教师的`基本条件是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并在农村偏远学校连续任教20年以上。

  二、评选推荐名额与工作要求

  评选区人事局、区教育局联合表彰的区扎根农村教书育人先进教师30名。推荐评选受市、区人事局和市、区教育局联合表彰优秀教师1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30名、师德建设先进教师30名、师德建设先进集体15个。

  又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倾斜,评选工作既要面向广大教职工。要防止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率评选优秀教师的倾向。城镇中小学教师中有在农村学校任教(含支教)一年及以上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学校和教育局直属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长、副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推荐比例要严格控制。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方法

  防止随意性和片面性;要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评选工作按照“群众评议、基层推荐、逐级申报、集中评审”程序进行。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和评价标准。坚持群众路线,防止神秘化和少数人说了算的倾向,保证评选质量。推荐人选上报前应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XX年8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为保证评选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按所附样表分别填报,1根据分配名额。所在单位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篇幅原则控制在1500字左右。2集体和个人典型事迹材料。

  32011年表彰奖励工作总结。

  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邮箱:@gzu521.com上述材料均要求打印(用A4纸型)一式三份纸质文档。

  五、表彰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

  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整个表彰奖励工作,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成表彰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表彰奖励人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

  并参照本通知精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校本单位实际,开展相应的表彰奖励活动,广泛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掀起学先进、争先进的热潮,不断加强教师队伍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鼓励和引导全区广大教职员工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全部力量。

  区教育局

  二〇XX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