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王明刚老师

  父母是孩子在家上学的教育者,父母自身的素养和眼界往往也决定着能把孩子培养成什么样子。这也是“在家上学”的最大风险所在。有的家长虽然想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但可能囿于自身能力,在家上学反而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但是我国的“在家上学”,一是有违《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二是因为缺乏规范,质量无人监督,家长失职时也很难有社会介入渠道,“在家上学”者的权利缺乏法律保障。

  这也就意味着:私塾、在家上学等非正规教育,或因违反法律规定,面临取缔整顿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