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义务兵应征入伍工作通知范文

黄飞老师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和上级军事机关有关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校大学生义务兵应征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时间

  1.征集对象:高校新生、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

  2.应征条件:

  年龄:年龄 = 报名年份 - 出生年份。

  (1)男生:研究生17至24周岁;本科在校生17 -22 周岁;应(往)届毕业生17 - 24 周岁;高校新生17 - 21 周岁。

  (2)女生:研究生17-22 周岁;本科生17-22 周岁;高校新生17 - 19 周岁。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征兵体检心电图:正常心电图和大致心电图合格。正常心电图,窦性心律在 60-100次/分,心电图各波段形态及时呈正常范围。

  3.报名时间和途径: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先进行兵役登记,后登陆应征报名(男兵、女兵)页面,按要求进行报名。

  4.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不论户籍种类和所在地,均可从学校报名应征,也可从原户籍所在地报名入伍。

  5.初审、体检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1.《兵役登记表》填写“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长安大学社区”。

  2.《兵役登记表》栏目“唯一劳动力”,是独生子女的,填写“是”,有兄弟姐妹的,视情况填写“是或否”。

  3.《兵役登记表》栏目“学业情况”应填写“应(往)届毕业生、在读、结业、肄业”。

  4.《兵役登记表》栏目“从业类别”应填写“学生”。

  5.《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栏目“学校所在地”应填写“陕西/西安/雁塔区”,不能填写“未央区”。

  6.《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栏目“应征地”应填写“陕西/西安/雁塔区/长安大学”,不能填写“未央区/长安大学”。若要从原户籍所在地报名入伍,填写户籍所在地。

  7.《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栏目“隶属关系”应勾选“中央”,不能勾选“地方”

  8.《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栏目“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应填写“***”,不能填写“朱宏路渭水校区”。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应征报名工作,大力宣传大学生应征入伍的重要意义,开展丰富多彩的政策宣传活动,激发大学生爱军习武,报效国家的满腔热情。(具体政策请见附件)

  2.各院(系)要指派一名辅导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掌握应征报名情况,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辅导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请于*月30日前,发至武装部邮箱:**

  3.武装部定期通报各单位大学生应征报名情况。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