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煤矿安全技措方案的通知

王明刚老师

各镇安全办、各煤矿: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赣煤安字[xx]197号)文件精神,全面规范煤矿安全技措资金的管理,促进我区煤矿安全条件的根本好转,确保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将申报煤矿安全技措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煤炭安全投入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煤矿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工作,是保障我区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煤炭行业安全工作进一步好转的基础工作,各煤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技术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技措方案申报及资金的提取、使用。

  二、煤矿安全技措资金使用范围

  1、煤矿“一通三防”(即通风、防瓦斯、防火、防尘)所需装备;

  2、高突矿井的瓦斯突出防治、瓦斯监测监控、瓦斯抽放和“三专两闭锁”所需装备及设施;

  3、煤矿防排水、防治水改造;

  4、煤矿供电系统改造、机电设备的更新及安全仪表仪器装备等;

  5、其它安全方面及事故隐患整改等项目。

  三、安全技措资金提取标准

  乡镇煤矿根据每月实际产量按吨煤10元控制逐月提取,由煤矿自提自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

  四、建立申报、检查制度

  煤矿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编制矿井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附图纸),于当年3月底前报送区煤炭管理办公室。区煤炭管理办将汇同有关部门根据煤矿企业报送的使用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跟踪安全技措资金使用效果,并逐级统计上报。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引起高度重视,尽快组织实施,请各镇安全办督促检查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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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