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通知7篇

秦风学老师

工程通知 篇1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21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月21日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0月22日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5日9:00开始至8月3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4元。

  五、考试用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今年考试使用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六、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8日9:00至20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九、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20xx〕55号)文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十、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工程专业和安装工程专业,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其一)、《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自20xx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十一、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14日9:00至17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xx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 )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xx年8月14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xx年8月14日9:00至8月17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xx年8月11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二、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4、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5、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三、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4130760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工程通知 篇2

工程部:

  本公司承建 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该工程的业务员 同志,联系电话为 ;该工程的设计师为设计部 同志,联系电话为 ;施工负责人为 同志,联系电话为 ;跟踪人员为 同志,联系电话为 ;责任监理为 同志,联系电话为 ;工程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请在接到此通知后:

  1、工程部、工程部跟踪人员编制施工计划方案。

  2、组织施工队伍,确定施工负责人。

  3、到设计部领取经过审批的工程施工图纸。

  4、把工程合同的施工内容、要求,甲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事项,摘录(整理)打印出来交给工程负责人、工程部跟踪人员;安全交底记录交一份给施工人员张贴在工棚内。

  5、在上述开工日内进场施工。

  6、责任监理根据工程负责人的通知及时对该工程的安全文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材料节约进行跟踪。

  7、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将机器型号、编码号抄写在施工图纸上;在工程隐蔽前、施工完毕后及时通知监理部、工程部进行材料核查和质量检查以及工程验收。

  8、工程部跟踪人员负责督促: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将机器型号、编码号抄写在施工图纸上;工程隐蔽前、施工完毕后及时通知监理部、工程部进行材料核查和质量检查以及工程验收。

  9、工程部负责人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工程部、监理部、设计部进行验收,售后部同时与工程部在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维保接收移交手续。

  开工通知收悉,工程部将按要求准时开工,并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跟踪、施工、验收,办理工程维保移交手续。

  工程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3

项目部:

  经检查,你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如下安全隐患问题,请在收到本通知后认真及时地加以整改: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监督分部分项的施工。

  三、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

  五、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交底说明或者未由双方签字确认。□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上岗作业。

  六、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八、施工现场未按照公司的CI资料要求布设。

  九、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如采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设。□未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十、在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或围挡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十一、未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

  十二、食堂卫生、饮水卫生差;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十三、施工现场采用材质不符合要求的脚手架。

  十四、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平、不实;缺少底座、垫木;无扫地杆、排水措施。

  十五、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数量不足;拉结不坚固、不规范。

  对以上的隐患问题,请在接通知后的x日内整改完毕并报复查。

  签收人:

  签收时间: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部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两份。

工程通知 篇4

  公路路面违章堆积物整改通知书(存根) 当事人: 地址:

  你(单位)堆积物( )在 线K + 米,占用面积 平方米,经马龙县大庄乡交通站现场查验,请你于 年 月 日前搬迁。 执法人员: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公路路面违章堆积物整改通知书 当事人: 地址:

  你(单位)堆积物( )在 线K + 米,占用面积 平方米,经马龙县大庄乡交通站现场查验,请你于 年 月 日前搬迁。 执法人员: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5

  工程名称:

  编号:( )停字号

  上海xx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经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现通知你方必须于年月日时起停止对本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立即对上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并将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和复工申请报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现场管理人员签名:

  施工单位接收人签名:

  发出日期:

  签收日期:

工程通知 篇6

xxx公司:

  你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中标建设的xxxxxxxxxx工程目前还未完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xxxxxxxxxx。为确保我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现要求你公司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于xxxx年xx月xx日全部完工,如你公司逾期完工或因质量返工造成我公司生产经营无法正常开展,每逾期一日我公司将对你公司以xxxx元/天的标准收取逾期完工违约金。

  特此通知。

  xxxxx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工程通知 篇7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8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9号)等文件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科目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见附件2,下同)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xx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的“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4)。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xx〕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xx年和20xx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应试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请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四、考场设置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收费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xx〕96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5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考试教材

  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3)。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编:100012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十、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十一、其他

  我省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见附件4)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