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厅卫生监督工作通知

黄飞老师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我市机构改革有关工作职责的调整,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

  (一)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二)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含饭馆)、职业(工矿商贸作业场所除外)、放射、学校和托幼机构等卫生工作。

  (三)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

  (四)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一)局医政科:负责全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换证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卫生监督所和各基层防保所;协调组织卫生监督所、基层防保所共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

  (二)卫生监督所:负责基层卫生院、厂企医院、民营医院,以及XX路、XX路、XX路、北至XX国道范围内相关单位(村卫生室除外)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查办投诉举报案件;负责全市职业卫生的监管工作;负责各类处罚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合议、告知、听证、提出处罚建议、应诉和行政复议、强制执行申请、案卷归档,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和送达等工作,并将医疗处罚案件的处理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局医政科;对社会影响大、需要听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督办的重大案件,要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协助局医政科调查处理医疗纠纷,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换证的初审工作;会同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基层防保所对大型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等特殊许可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对基层防保所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三)各基层防保所:负责辖区内相关单位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其中XX、XX、XX防保所负责城区东至XX路、西至XX路、南至XX路、北至XX国道范围内的村卫生室,以及上述范围外辖区内所有单位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查办投诉举报案件;协助局医政科调查处理医疗纠纷,做好管辖范围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换证的初审工作;负责各类处罚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并及时交卫生监督所进行审查,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等工作;负责对小中型公共场所、二次供水等一般许可项目的现场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及时报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会同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卫生监督所对大型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等特殊许可项目进行现场审核。

  (四)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负责受理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承担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和送达工作;会同卫生监督所、基层防保所对大型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等特殊许可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出具许可证书。

  三、落实监督执法责任制

  局医政科、卫生监督所、各基层防保所、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卫生监督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对实施卫生行政审批、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活动中发生执法过错的,将依据《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科室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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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