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考勤制度通知

黄飞老师

公司的考勤制度通知

  考勤是就通过某种方式来获得员工或者某些团体、个人在某个特定的场所及特定的时间段内的出勤情况,有关公司的考勤制度通知,欢迎大家一起来借鉴一下!

  公司的考勤制度通知1

  一、工作时间

  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7小时为标准。

  2、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办法

  1、每日上班时,在公司考勤打卡机上进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向主管请示并在考勤登记本上写明原因,行政部严格按打卡记录统计每月考勤,做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2、迟到:上班时间10分钟后为迟到。天气恶劣情况可放宽。

  3、早退:下班时间1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旷工:

  (1)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以旷工半日论处,上班时间1个小时后签到以旷工一天论处。下班时间30分钟前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下班时间1个小时前下班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家有特殊情况者经经理办公会讨论,本人提出申请后,每天可适当推迟或提前1小时。

  (2)未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以旷工论处。

  5、员工外出办事,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登记外出地点和离开公司时间。不打卡也不登记者依据请假处理。

  6、出差:

  总部人员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适当安排休息,不计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换休。出差遇节假日计加班可以换休,其余时间必须在公司打卡,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三、请假管理办法

  1、手头有重要和紧急工作事物者,原则上不予准假或换休。

  2、请假或换休一天者由部门批准;两天者,由公司常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者,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请假或换休不能影响本人工作或与其他人的工作协作衔接,必须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请假或换休必须到行政部上交请假单、换休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层领导以上(包括中层领导)请假一天者,必须经常务副总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办法

  1、公司着重考评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不安排普通员工加班基础,但结合公司总部的工作特点,为处理好当日各项业务工作,下午17:00—19:30的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零星延长工作时间不累计计算加班时间。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节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计一个加班日,节假日工作六小时以上者计一个加班日。加班换休尽可能安排在当月换休完。当月换休有困难者,可以顺延类推。因工作岗位特殊,同时加班时间又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给一定的'加班补偿费,清偿年内剩余的全部加班换休假,但需常务副总批准。

  五、对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处以10元/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换休完的请假按照日工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天

  3、对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并予以50元/次的罚款,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规定适用于总部除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西安泰乐星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年3月16日

  公司的考勤制度通知2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考勤制度,强化全体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规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而补签(当日半天内可补签)的视为迟到。补签须向值班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7:00—8:10为上午签到时间,下午1:40-2:20为下午签到时间。上午可放学前20分钟离校不在门卫处登记,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离校,其他工作时间内离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理由。

  (三)签到地点。三号楼一楼“化学实验准备室”。

  (四)考勤措施。校办公室每月对全校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1、未签到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除考勤补贴30元,规定签到时间后(以半天为单位)补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除考勤补贴5元,早退一次扣除考勤补贴10元;

  2、年度内累计旷工10次、旷课15节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当年职评资格,如当年不符合职评条件的则在符合职评条件后推迟一年参与职评。

  3、奖励措施。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每学期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30%用于奖励。

  二、关于规范请销假手续

  (一)请假原则。全体教职工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突发事件须电话请假。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相关规定

  1、每月允许教师事假一天;每月允许不签到两次。

  2、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假期结束后必须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关于改进日常工作作风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本通知自20**年10月8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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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