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值班通知

孙小飞老师

  值班管理工作的通知一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xx年清明节休假时间为4月5日(星期四)至4月七日(星期日)。为确保假期我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以及《中共硚口区委办公室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区带班值班工作的通知》,现将清明节期间值班事项通知如下:

  1、按时报送值班表。各单位要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切实落实值班安排。值班安排表以电子版方式于4月5日(星期四)前报区政府总值班室。

  2、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街、各部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做到无缝交接,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各街、各部门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带班;各街、各部门至少有一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属地守土有责,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当值人员必须于每天下午4时前向区行政中心值班室上报值班情况(无事报平安)。遇紧急情况,及时按要求向带班领导、区行政中心值班室汇报。

  4、严格执行抽查制度。区政府总值班室将随机抽查各单位值班情况,拨打值班电话5分钟如无应答,视为脱岗,区政府总值班室将予以通报;对贻误工作的,将追究责任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xxx

  二〇xx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二

集团各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请集团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xx集团办公室

  20xx年3月30日

  关于清明节值班报告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民政局,神木、府谷县民政局:

  清明节将至,为了进一步做好部分军营退役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自发组织的祭扫祭奠活动有关工作,确保祭扫文明有序,及时了解掌握各地祭扫活动开展情况,现根据省委维稳办和厅领导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从即日起至4月6日,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并于每天下午4时前将各地祭扫活动情况向省民政厅值班室汇报,重点汇报稳定情况,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省民政厅值班室电话:029-872xxx39。

  民政厅信访办联系人李展:136xxxx624。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xx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