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汇总六篇

刘莉莉老师

培训通知 篇1

涪陵新区综治办,各工业园区安环所,各乡镇、街道安监办,有关企业:

  国家安监总局将于20xx年4-10月来涪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评估,为确保管理人员培训率指标达到评估规定要求,区安监局委托涪陵区安全培训中心于20xx年3月12日至13日举办一期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xx年、20xx年未参加职业健康培训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正常年审的仍在7、8月份举行)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防治;

  (三)如何正确选购个体防护用品;

  (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体系建立。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证件要求

  (一)培训时间:20xx年3月12日至13日。报到时间为3月12日9:00前。(接到通知之日起,也可直接到培训中心报

  名)

  (二)报到地点:涪陵安培中心三楼大厅(涪陵区顺园路30号)。

  (三)报到时须交一寸免冠近照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四、培训收费

  培训费、资料费410元/人;

  五、其他

  请涪陵新区综治办,各工业园区安环所,各乡镇、街道安监办,有关企业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无误。

  七、联系方式

  区安监局:龚德勤,电话72261529;

  安培中心:刘正奇,电话85682111,13132357221

  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3月4日

培训通知 篇2

  人力资源部关于《经济合同法》培训的通知人事内通【20xx】01号机关科室、各事业部:根据XXXX有限公司关于加大企业内部培训力度的会议精神,切实有效的开展企业内部培训,人力资源部定于本月开展《经济合同法》的相关培训,相关内容如下。培训内容:《经济合同法》通例培训、合同谈判风险规避培训时间:20xx年5月25日9:00-11:30 签到时间:20xx年5月25日8:40 培训地点: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名额分配:机关科室7人,XXX事业部6人,XXX事业部6人,XXX事业部6人。

  人力资源部

  20xx年5月21日

培训通知 篇3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xx〕8号)和我部党组有关要求,坚持勤俭务实高效办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现就加强培训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和预算安排,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不得将无实质内容、可办可不办的培训班次列入计划,不得以会代训,不得以训代会。培训计划经批准后,要认真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因工作急需举办计划外培训的,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培训应优先安排在我部北安河、兴城、北戴河三个培训基地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比例一般不能低于本部门、本单位培训总数的50%。不得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

  二、努力提高培训实效。要围绕培训主题加强调研,认真听取培训对象需求,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积极探索利用案例式、互动式、研讨式教学,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培训授课水平,努力安排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政策水平和一定讲课技巧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授课,鼓励学员互相借鉴学习。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开展效果评估,听取学员意见,改进培训工作。

  三、勤俭节约抓好实施。培训全过程都要简约俭朴,务求实效。不摆背景板或悬挂横幅,不摆花草。一般不安排合影,如需留资纪念,可将照片电子文件发学员电子邮箱,不得冲印、发放纸质照片或移动存储介质载体。培训期间不得借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名义搞变相旅游,不得向学员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纪念品。主办单位和培训机构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宴请学员,培训班一律安排自助餐或便餐,办班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学员赠送的`礼品和宴请。学员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互赠礼品,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学员所在单位不得以看望名义搞慰问、宴请等活动。

  四、切实加强学风管理。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培训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和我部有关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学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对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表现和学习效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如实向所在单位反馈。我部系统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要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提高实效。对于培训效果较差的班次,要认真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培训主办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提醒、暂停当年培训计划、核减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或通报批评等措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4月1日

培训通知 篇4

  各中央、省在汉企业、市属大企业及二级单位:

  根据市安监局20xx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央、省在汉企业、市属大企业及二级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中央、省在汉企业、市属大企业及二级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分管领导1名,职业健康工作管理人员1名。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健康监管的形式与任务;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与管理;

  (三)企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鉴定调查。

  三、培训方式

  聘请省、市职业卫生专家,从当前国家、省、市职业病形势,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现状出发,结合我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采取政策法规、理论宣讲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现场讲授与书面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xx年5月23日(星期五)。

  上午8:15—8:45报到,9:00开课,下午13:00开课。

  (二)培训地点:武昌区丁字桥武珞路519号瑞丰大酒店(省农业厅旁)

  (三)联系人及电话:

  武汉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符晓,电话:xxxxxx.

  湖北中天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张汉玲,电话:xxxxxx

  传真:87506371 邮箱:xxxx@163.com

  瑞丰大酒店前台电话:87667726

  五、有关要求

  (一)此次培训由武汉市安监局委托湖北中天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具体承办,请各参训单位于5月19日前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发至中天教育培训中心ztzj777@163.com或传真至87506371。

  (二)请各参训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参训,市属企业除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外,还负责通知名额分配表中二级单位相关人员参训。

  (三)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报到时请提交近期二寸彩色登记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四)培训为免费培训,资料费、午餐费由市安监局统一支付。

  (五)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凡报名者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附件:1.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

  2.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5月6日

培训通知 篇5

  关于举办湖北省省级统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招录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8月11日至8月21日(8月11日下午4:30时前报到完毕并办理相关手续)

  培训地点:

  1、湖北经济学院(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培训黄石市、宜昌市、黄冈市、鄂州市、荆州市、十堰市、恩施州、随州市、潜江市、仙桃市、神农架林区的新招录教师。

  2、中南民族大学(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培训襄阳市、孝感市、天门市的新招录教师。

  二、相关事宜

  1、参训学员统一集中在培训学校住宿,培训费、资料费和住宿费、伙食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同时省教育厅向每位学员免费提供凉席、枕头、毛巾被。

  2、参训学员凭个人身份证报到。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对学员进行操训、考核,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请学员自备文具、注意着装。

  3、各市(州)要迅速通知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求做好新招录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联络工作,安排专人将本通知的有关事宜迅速通知到每一位签约的新招录教师。特别是在外省的毕业生,要及早通知,确保他们按时参加。

  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于8月6日前将参加培训的新招录教师人数(包括参加培训的男、女生人数)、名单及有关情况通过电子表格报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指定邮箱。

培训通知 篇6

各部门行政联络人、各新入职员工:

  我院定于XXXX年3月29日举办人力资源等相关制度培训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XXXX年3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10:30

  二、培训地点:A310会议室

  三、讲座主题、时间、主讲人及参加人员安排:

  (一)主题:《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规定》制度讲解

  培训时间:9:30-9:50

  主讲人:刘XXX

  参加人员:各部门行政联络员、新入职员工

  (二)主题:新入职员工入职引荐

  培训时间:9:50-10:30

  主讲人:刘XX

  参加人员:XXXXXXXXX

  XX大学XX研究院

  XXXX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