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委托书三篇

刘莉莉老师

公证处委托书 篇1

  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和受托人_____系_____关系。我们欲以_____的名义购买坐落在__________房产一套,因我事物繁忙,不能亲自前往办理,故委托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以下事项:

  1、签订购房合同;

  2、交纳购房款,缴纳税费及相关费用;

  3、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4、办理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

  5、办理验房、入住等房屋交接手续;

  6、办理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供暖设备等物业手续;

  7、办理与购买上述房产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处委托书 篇2

  (注:1、此委托书为参考格式,委托人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增加委托事项;2、此委托书必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公证事项为该委托书的真实性,即有该委托书系委托人本人亲自签署的意思表示)

  委托人:xx,性别,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 委托人:xx,性别,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 受托人:xx,性别,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我(们)与受托人xx系 关系。我(们)因购买位于(写明楼盘名称和房号,须与购房合同中的地址一致)号的房屋,特委托xx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向建行金堂支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及填写申请书,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办理借款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性文件的公证事宜,并向银行及公证处提供我(们)的相关材料。

  二、代为与担保公司签订与个人住房贷款有关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费用缴纳等所有相关事宜。

  三、代为在建行金堂支行开立我(们)名下的储蓄卡账户并设臵密码,作为在该行房贷的委托扣款账户;代为签订短信银行等电子产品业务协议。

  四、代为在当地房管部门查询我(们)名下的房屋实有套数,签署委托银行查询我(们)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征信记录的申请等。

  五、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抵押预告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签署因为办理上述各项事项需要的全部文件。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所签署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公证处委托书 篇3

尊敬的委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27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据此,我们就你申办委托书公证告知如下:

  一、委托书是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务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书面法律文件。委托人实施委托行为时,应明确:

  1、委托人对受托人寄予充分的信任;

  2、委托人已充分考虑到了委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对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所行使的一切行为均由委托人本人负责;对因受托人不行使或不完全行使受托权限内的事务而产生的纠纷、损失等后果均由委托人本人负责。

  二、委托人应慎重考虑委托书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如:委托人、受托人的相关信息;授予的权限及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委托期限的长短及实践性;委托有无转委托权及可能产生的利弊等等)。

  三、基于委托书的特殊属性,本处建议涉及经济权益的委托书应谨慎。办—理。,特别是对以下内容,建议由委托人本人亲自。办—理。或委托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办—理。:

  1、代为签署涉及经济权益转让的合同,如房产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等;

  2、代为支付、收取相关经济收益,如代为收取房价款、代为还贷、代为收取其他费用的。

  四、委托书内容涉及处置属于夫妻、家庭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夫妻、家庭成员及全体共有人均应取得一致意见。

  五、基于委托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属性,委托书中不能有“不可撤销的委托”等与单方法律行为特征不符的条款;特殊情况,委托人和受托人可考虑签署委托合同。

  六、无论委托书由委托人本人提供或申请由公证处代书,委托人均需在确认委托书全部内容后方可签名;委托人一旦在委托书上签名,即表明委托人对委托书的内容均予以认可。

  七、委托书公证书副本的制作份数请于申请时提出,不补作副本。

  八、委托书建议由委托人或受托人领取,由他人代领的请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风险。

  九、委托书经公证并领取后,因委托书文字及内容有误、有遗漏、有歧义或有关部门认为不能正常使用的均由委托人本人自行负责,本处不予修改。

  十、委托人需终止或变更受托人的代理权的,委托人须收回全部委托书公证书原件后再另行申请。办—理。相关公证。

  十一、请妥善保管、使用自己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注意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十二、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书时,应具有合法的目的、出具有效的、真实的证件材料。对欲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假冒他人或使用虚假的证件的不法分子,本处一经发现即拒绝。办—理。并没收相关材料、移送相关执法机关。

  本委托人已经认真阅读并认同了上述《委托书公证告知书》的全部内容,本委托人保证:本人的意思表示及所提供材料均系真实;本委托人对委托的法律意义均已明确;本委托人对受托人完全信任;本委托人对本人在公证员面前所签署的委托书的内容均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和补充。

  授权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