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调解授权委托书范本四篇

黄飞老师

诉讼调解授权委托书范本4篇

诉讼调解授权委托书范本1

  ___________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卷宗

  卷 名: 卷 号: 人民调解员: 调解日期: 立 卷 人: 立卷日期: 保管期限: 备 注:

  卷宗目录

  人民调解申请书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有关法律、规章要求,现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调解原则和法律效果,以及在调解中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告知如下: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其调解结果受到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要求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四、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以上内容已由调解员告知,我们没有异议。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年 月 日

诉讼调解授权委托书范本2

  编号 号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负责人:***,原***法定代表人。现住***。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与被申请人***负责人***、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均在场参加了调解。

  本纠纷的事实:申请人称*年*月*日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处借款***万元,还款时间为*年*月*日,现尚欠*万元。上述借款由被申请人***作保证担保,并签订了借款协议和保证担保合同。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未能按约归还所借款,担保人***也没履行保证义务。在催要中,被申请人***同意归还所借款及利息,并提出免除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经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借款***万元并支付所欠的利息(利息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2、上述款项被申请人**分期分批予以归还

  在*年*月*日之前归还*万元,由被申请人***直接打入到申请人指定账户;

  在*年*月*日之前归还*万元……

  依次类推至*年*月*日前被申请人***将所欠借款本息全部还清。自*年*月*日第一次还款后被申请人***不再为被申请人***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

  申请人:(签章) 被申请人:(签章)

  人民调解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年*月*日

诉讼调解授权委托书范本3

  委托人(单位):

  受委托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19 年 月 日, 身份证: ,联系电话: 。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本公司与 银行 支

  行银行卡透支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代为提起反诉和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单位: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诉讼调解授权委托书范本4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住 址:

  现委托________在我与_____________ 纠纷中,代为参与调解,并签署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等事宜。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仅供公民当事人委托参与人民调解程序的委托代理人专用。

  人民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现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调解原则和法律效力,以及在调解中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告知如下: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权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五、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六、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人民调解委员会

  以上内容已知悉,我愿意在调解中自觉遵守。

  当事人签名: ______ ______ _____

  年 月 日:_ _ _ _ _ _ _ _

  经济赔偿凭证

  年 月 日 姓名 交来经济赔偿费

  人民币(大写) ¥ 调解部门公章

  (一式二份、一份交付款人、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