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书合同范文8篇

阿林老师

委托书合同 篇1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能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2、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乙方不能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

  乙方签章(承租方):

  20xx年月日

委托书合同 篇2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兹委托 代理委托人签订与关于 合同授予代理权如下:

  1、代为洽谈协议,商定协议内容;

  2、作为代理人在签署协议;

  受托人在行使本委托书下的委托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协议签订日期止。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书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 _________ 元,

  (大写: )。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 元整(大写: )。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

  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着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

  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着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

  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合同 篇4

  甲方:林子靖

  乙方: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甲方因 借款合同纠纷 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甲方与 马莹、张阳借款合同 纠纷案中担任 壹审 执行 仲裁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一般授权,即参加庭审或者谈话,陈述事实、理由和主张,参加辩论。或者特别授权,即除上述一般授权内容外,还包括以下第 壹、肆、伍、捌 项:

  壹.√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仲裁请求);

  贰. 承认诉讼主张及请求(仲裁请求);

  叁. 提起反诉(反请求);

  肆.√ 参加调解或者进行和解;

  伍.√提起上诉;

  陆.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柒.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捌.√签署、接受法律文书。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委派病、因事等),甲方同意乙方委派其他律师完成或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 乙方律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

  第一条所述委托代理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判机关(仲裁机构)的要求,及时、规范地提交证据,按时出庭。

  4. 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本案中甲方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

  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 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 甲方指定见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5.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费用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按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1. 代理费:人民币(大写)。(一)诉讼费:该笔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费用标准= 争议金额(借款本息)×2.5%-200。

  (二)保全费:如发现被告财产线索,申请法院保全财产,则产生保全费,该笔费用由申请保全方在申请时承担,约为保全金额的1%。

  (三)执行费:约为执行金额的1.5%。

  2. 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按以下第

  (壹)哈尔滨市区(南岗、道里、道外、香坊、松北、平房、呼兰、阿城)案件包干收取人民币壹仟元整,不再多退少补。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

  (贰)外地案件差旅费预收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多退少补。另收异地办案工作费用每位律师壹仟元整。

  3. 办案所需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复印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4. 以上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实报实销的费用除外) 。

  5. 代理期间甲方或对方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仲裁请求)或提出反诉(反请求),导致标的增加的,则按增加部分的标的占原标的的比例补交代理费。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 因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重大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 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4、5项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1) 甲方的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的;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的义务,影响律师正常办案的;

  (3) 甲方逾期十日仍未向乙方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代理费、工作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书合同 篇5

  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编号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编号

  兹委托受托人 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下列事项:

  代缴购房定金,首付款,代签商品房购房简易代签合同委托书,银行按揭贷款,以及办理商品房购买时的所有相关手续。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 托 人:(签名或盖章)

  xxx年11月3日

委托书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帐目清理达成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自己企业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的财务帐目进行全面清理。甲方负责提供完整真实的会计资料,乙方按照约定按时完成帐目清理工作。

  二、双方商定帐目清理费用为____元,甲方先行支付总费用的____%计人民币____元,待帐目清理完毕后再支付其余____计人民币____元。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费用后即按公司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本着为企业负责的精神,在遵守《会计法》、《税法》及有关经济法规的前提下,认真开展帐目清理工作。

  四、双方就其他事项约定如下:

  1.在帐目清理工作开始后因甲方原因终止清帐工作,已收费用不于退还,但乙方有责任将甲方会计资料完整地交还甲方。

  2.乙方在清理帐目完成后,为甲方明显挽回因以前帐目处理不当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另行支付乙方挽回损失总金额____%的提成。“明显挽回”指有票据及其它可以直观量化的证据证明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将第一笔费用交纳后生效。

  4.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书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合同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的委托,就XXXX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委托事项:

  2. 居间报酬:

  1. 乙方居间工作成功的标志为xxxx;乙方在居间工作成功后取得居间报酬。

  2. 双方同意乙方的居间报酬为该同业存款总额的x%,甲方需在乙方居间工作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居间报酬的支付。

  3. 甲方需将乙方的居间报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帐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

  4. 本居间合同签定,甲方需将等同于乙方居间报酬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连同本合同一份,押至双方指定之律师事务所。乙方居间工作成功并甲方完成乙方居间报酬支付后,甲方取回该承兑汇票,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取走该承兑汇票。

  3. 保密条款:

  1. 如果没有双方明确表述的书面许可,双方及其任何附属机构都不应在任何情况下要求或接受任何来自对方已提供的资源的业务,也不应在任何情况下接近、联系、要求或操作与上述资源的交易。 双方应确保有关对方的业务和其附属机构信息的完全的机密性,除非在对书面许可同意和承认的情况下才可透露与合作方有关的信息。

  2. 双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欺骗对方或尝试欺骗对方或意欲加入此交易的相关方面,并应尽全力保证原始的交易代码、数据和私人信息不受改变。

  3. 双方都不应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提供的联系人的信息,并且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对方提供的联系人进行议价、协商或交易。

  4. 违约责任:

  1. 一旦签约的任何一方发生了欺骗的行为和事件,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欺骗的`一方有法律义务承担与交易中应提供的最大服务相当价值的金钱赔偿,还应加上包括赔偿所需的法律费用等在内的各种费用。

  2. 甲方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的贷款关系,和乙方无关。

  3. 双方进一步赞同与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有关的或导致的任何矛盾、纠纷、争吵或违约行为,如不能在双方内部解决的话,应根据法规交由仲裁和决断。任何由仲裁者所作的决定或判断都应是最终的和由法院强制执行的。

  5.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由指定律师行保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居间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书合同 篇8

  委 托 人(甲方):

  代 表:

  地 址:

  电 话:

  物业代理人(乙方):

  代 表: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信为本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开发建设的( )项目委托乙方进行营销策划与销售委托事宜现达成以下有偿委托合同:

  1、委托物业:

  2、委托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委托范围:

  需要销售的住宅单位,( )。

  4、委托条件:

  1)甲方提供所委托的楼宇为合法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2)甲方须提供《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与代理销售总面积(见附件,并以一期实际施工的商品房面积为准),乙方开展销售工作。

  3)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售楼条件与原则进行销售,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服务内容: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参加由甲方、建筑规划设计单位、广告商、装修商等与销售相关单位联合组成的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并总体指导整个销售工作。

  2)乙方执行销售具体方案(内容包括:确定入市时机、销售方式、销售价格策略、各阶段广告策略与媒介组合计划、卖场规划、销售人员培训与上岗考核、代为拟订各类销售合约和其他甲方认出必须包含的内容等),以上所有方案须经甲方研究审核书面同意后由乙方统一组织实施,并由甲方负担全部实施费用(除销售人员培训费、销售人员服装、工资、津贴及其奖金外。)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上述有关计划和方案作适当调整,且乙方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并实施。

  3)寻找具有潜力的客户并按乙方的客户资料寻找目标客户,以直销方式向他们推介该物业。

  4)在不同销售阶段向甲方书面提供楼宇总销控方案,积极迎合市场要求。

  5)乙方在执行上述条款、提出专业意见以及实施有关销售及推广工作时,必须以高效和高质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从而影响整体工作。

  6)乙方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与沟通,及时向甲方书面反映客户意见的市场变化情况,并提出应对措施。

  7)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乙方全权独家销售代理。

  6、委托代理程序:

  1)客户所缴付的购房定金由甲方收取,并开具收据,同时由甲方与购楼方签定该楼宇《认购合同书》;若该《认购合同书》作废,则须由甲方加盖作废章。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及时成交,所有《定金收据》与《认购合同书》须由甲方提前盖章并编号,并由甲方在售楼现场统一管理。

  2)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购楼方直接交付甲方功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及产权手续。乙方在上过程中协助甲方与购楼方签订正式《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租)合同》。

  7、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市调费、策划费、销售代理佣金、服务费):

  1)乙方向甲方收取本项目全程调费与策划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 )。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待乙方进入售房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整( ),在项目开盘三个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人民币 元整( )。

  2)销售代理佣金、服务费按乙方售出的所有住宅单位以合同成交额的确良 %计算。

  3)甲方确订底价后,如超额部份甲、乙双方按5:5分成。

  4)乙方的代理费与服务费(包括超额分成部份)每月结算两次,以每月十五日和三十时整以前签订《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租)合同》作为结算依据。每月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当月账目结算明细表并甲方须向乙方结算当月乙方应得的销售代理佣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应付佣金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5)若购楼方签署认购合同书之后毁约,且甲方依据合同约定不返还购楼方已付的购房定金,则乙方有权获得该被没收定金的50%作这服务费。

  8、乙方职责: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基本的价格水平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代为出售(出租)该物业,关于楼宇销售的一切对外宣传资料、单位售价、付款方式等均须由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但乙方须积极提供专业意见和方案供甲方决策参考。若因甲方或乙方擅自变动既定价格或擅自虚假承诺而导致不良影响及后果者,由违规方负责一切责任。

  2)按甲方意向及获得同意,在既定范围与甲方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

  3)乙方须将物业销售的具体情况,在《认购合同书》签订后一日内以书面方式或传真通知甲方。

  4)委托期限内,乙方全权负责总销控,总销控计划由双方认定后方可执行,销销控计划以外的楼宇单位,原则上乙方不得擅自出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对外出售,否则乙方自一切经济责任并不享受该单位佣金提成。

  5)委托期限内,乙方须派项目专案工作小组到现场销售处处理有关销售事宜,所派员工应统一着装、言谈举止应优雅规范,以体现甲方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销售人员的服务、交通费、工资、津贴及奖金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须负责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培训和管理,乙方在交易中,如有因处理不当、错误引导或工作疏忽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偿要求时,乙方须自负一切后果,并须对其员工的过错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委托期限内,若乙方在约定的代理期限内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0)。

  9、甲方职责:

  1)甲方须与乙方合作准备销售宣传资料、推广活动及制定整体营销策略。若因甲方方面的原因(如工程质量纠纷、工程进度延迟等)而导致乙方策划与销售工作进度受阻,销售时间顺延。

  2)甲方须按合同支付到期应付的市调费、策划费、销售代理佣金与服务费。

  3)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一切用品,并承担其费用。包括必需的办公场地和售楼处、样板房、模型、展板、办公桌椅、售楼电话、必备文具及《价目表》、《购楼须知》、《楼宇平面图》、《来电、来访客户登记表》、《物来推荐表》、《认购合同书》等到销售物料(由乙方提供一切销售文本的样本)。但由乙方得前提供方案样品,便于甲方制作。

  4)电话费由甲方承担,购房直通车及司机由甲方负责落实,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若乙方入住甲方售方部后,甲方不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而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与个人或自行销售,则甲方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克整(人民币100,000.00).在乙方已开始实施本项目销售工作后,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视为甲方违约,则乙方除有权收取已售出(出租)单位的销售佣金外,甲方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0)作为赔偿给乙方的违约金。

  10、合约终止:

  1)因战争和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代理期满或住宅销售完成95%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11、未尽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可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