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春节慰问信息

秦风学老师

  篇一:乡镇春节慰问信息

  一、慰问对象:

  户口在春华镇范围内的各种因病、因灾致贫的困难家庭。

  1、全镇集中、散居三无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对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双定对象,三属家庭,烈士家庭,计生失独家庭。

  2、全镇低保户、下岗职工、基层老党员、疑似参战人员(边防3师、南海舰队、涉“核”人员)、退职基层干部等中的困难家庭。

  二、慰问资金

  慰问资金分一、二、三类、四类,分别为3000元、20XX元、1000元、600元,共计慰问1534人,慰问金额119万。资金由县民政局、镇人民政府筹集。

  三、基本原则

  (1)县民政局确定的慰问对象,确保慰问。

  (2)面上慰问

  1、按困难指标分大鱼片(6个村),春华片(6个村,1个居委会);大鱼片与春华片按1。3:1的比例安排资金。

  2、居委会负责全镇非农业户口慰问。在集镇范围内农业户口的困难户由所属村负责慰问。

  四、要求:

  1、时间安排:

  1)1月11日镇召开春节慰问工作会议。

  2)1月14日-17日各村(居)委会确定慰问名单进行公示(三天)。

  3)1月17日各村(居)委会将名单报送镇民政办。

  4)1月18日镇民政办将审批后名单送到民政局。

  5)1月18日-25日星沙时报、公开。

  6)1月29日-30日县镇村慰问到户。

  2、具体要求

  1)慰问对象必须准确,困难属实,不能拿作人情,不能挪作他用;不能挪做村组干部工资。

  2)各慰问对象交村、居委会摸底确定后,必须进行张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镇人民政府研究后确定。一经举报,举报属实立即取消,不予补缺。

  3)慰问资金不能拆开进行慰问,必须足额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4)全镇统一慰问时间定于1月29日至30日,全镇分13个组,由党政领导负责,县直机关干部、联村干部、村支两委、群众工作人员将慰问款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五、民政办公室举报电话:0731-86386106

  六、具体慰问金到村,慰问名单分配附后

  七、慰问人员分组安排

  略

  篇二:乡镇春节慰问信息

  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根据黄兴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特制定如下春节慰问方案:

  一、慰问时间

  20XX年1月21—22日。

  二、慰问对象

  1、困难慰问:全镇各类因病、因灾、因祸致贫家庭;城乡“三无人员”;残疾人、低保户、下岗职工、拆迁户中的生活困难家庭。

  2、优抚慰问:全镇重点优抚对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烈士子女、军队离退休干部等)和退伍军人中的困难家庭。

  3、抚慰性慰问:计生失独家庭、基层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中的生活困难家庭。

  三、慰问标准

  分每户600、1000、1500、20XX、3000元五个标准,由村(居)按标准根据其困难程度确定慰问对象。

  四、要求

  1、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本村(居)范围内(人户分离按属地管理原则)的各类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通过集体评议、张榜公示,确定慰问对象和标准,并上报镇党政会议研究确定。不得随意确定慰问对象,严禁优亲厚友。

  2、采用现金慰问的对象和标准在《星沙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镇政府设投诉电话:86880028,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3、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

  4、严禁不按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现象发生。

  5、各类慰问金和慰问物资必须由镇联村干部、群众工作队员和村(居)干部一起直接送到户。

  6、镇党委书记是春节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是村(居)春节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联村干部对所联系的村(居)春节慰问活动负责,如发现有村(居)未按春节慰问要求落实的,则追究联系该村(居)的镇联村干部的责任。

  篇三:乡镇春节慰问信息

  为贯彻落实好长县办[20XX]2号关于《长沙县20XX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把党委、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的手中,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定于2月10日,组织全体机关和村(居)干部到困难群众家中开展春节慰问活动,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慰问时间

  定于20XX年2月10日,时间1天;08:00至08:30领取慰问物资和资金,08:30至17:30组织入户慰问活动。

  二、资金安排

  县民政局安排全镇春节慰问金共计74万元,其中用于敬老院慰问3万元,优抚对象座谈会资金1万元(拟用于特殊优抚对象的慰问),村(居)困难群众慰问金70万元;经调查摸底、个人申请、村组核实、党委政府审核,报县民政局备案和公示后,拟对全镇380户一般困难家庭、91户中度困难家庭、54户重度困难家庭和96户优抚对象进行春节慰问,共计慰问金68.4万元(含市领导慰问对象2人,不含1名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4000元),具体明细见附件1和附件2。

  三、人员分工

  此次慰问活动的人员由机关和村(居)干部组成,原则上以联村干部为主体,人数较少的单位抽调部分机关干部进行补充,具体人员分组见附件(3)。

  各党政领导对所联点村(居)的慰问工作负总责;组长具体负责联点村(居)的人员分组、协调和慰问金的管理与分配等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慰问活动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及相关情况的处置;财政所相关人员负责慰问资金的管理与发放工作。

  四、组织程序

  慰问活动的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会议部署。召开慰问活动安排部署会,下发慰问人员名册和慰问物资安排表,并明确人员分组和工作职责。

  2、领取物资。由各慰问活动小组的组长负责,分别到财政所、社会事务办领取本组的慰问金和慰问物资。

  3、人员分组。到各联点村(居)后,由组长负责先对人员进行分组,每组不少于2人(其中1名机关干部、1名村干部);同时,明确慰问人数,分配好慰问资金和物资,并提出相关纪律要求。

  4、入户慰问。严格按照分组,镇村干部一起逐户上门进行慰问,要认真落实县委“四个严禁”( 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严禁将慰问资金自由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并自觉做到“四要”。

  5、汇总资料。慰问结束后,要及时将慰问对象签名的慰问金发放表册交给本组组长,拍摄的照片统一拷贝给本村(居)民政专干;各慰问活动的组长要及时将联点村(居)的发放表册上交到社会事务办进行汇总,并督促各村(居)民政专干及时将照片进行分类、汇总后于次日下班前上报给社会事务办。

  五、相关要求

  慰问金和慰问物资必须由镇联村干部和村(居)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并拍摄一张照片,照片先交所在村(居)民政专干,由村(居)进行分类、汇总后统一上报给社会事务办。各村(居)慰问名册统一由镇社会事务办打印盖章,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依据慰问名册逐户上门慰问,上户时要做到“四要”:

  (一)要核实慰问对象。慰问时要了解慰问对象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慰问对象分类和标准是否准确。

  (二)要当面点清钱物。上户慰问人员要明确告知慰问对象慰问金数额,由本人确认后在领款人一栏内签名,并要求慰问对象当面点清慰问金。

  (三)要核对联系方式。慰问人员要请慰问对象核对并确认发放表中所留电话号码是否准确;原则上要留慰问对象本人的联系电话,如果慰问对象本人没联系电话的可以留其他家庭成员的电话

  (四)要告知慰问情况。如果不是慰问对象本人而是由家庭成员领取慰问金的,要叮嘱代领人转告慰问对象本人,要让慰问对象清楚慰问金数量和干部送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