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鹧鸪天》翻译及赏析

张东东老师

  【原文】

  鹧鸪天

  座中有眉山隐客史应之①和前韵,即席答之

  黄菊枝头生晓寒。人生莫放②酒杯干。

  风前横笛斜吹雨,醉里簪花倒著冠③。

  身健在,且加餐④。舞裙歌板尽清欢。

  黄花⑤白发相牵挽,付与⑥时人冷眼看⑦。

  【注释】

  ①史应之:据黄庭坚《山谷诗内集》卷十三《戏答史应之三首》任渊注:史应之,名铸,眉山人,落魄无检,喜作鄙语,人以屠僧目之。客泸、戎间,因得识山谷。[3]

  ②莫放:勿使,莫让。

  ③簪(zān)花:以花插头。倒著冠:倒戴着冠儿。此句暗用山简典故,表现不拘世俗、风流自赏的生活态度。《世说新语·任诞》“山季伦为荆州,时出酣畅。人为之歌日:‘山公时一醉,径造高阳池。日暮倒载归,茗芋无所知。复能乘骏马,倒著白接篱。”’白接篱,头巾。[4]

  ④且加餐:《古诗十九首》:“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李白《代佳人寄翁参枢先辈》:“直是为君餐不得,书来莫说更加餐。”

  ⑤黄花:同黄华,指未成年人。白发:指老年人。牵挽:牵拉,牵缠。

  ⑥付与:给与,让。

  ⑦冷眼:轻蔑的眼光。:

  【白话译文】

  深秋的清晨,黄菊枝头显露出了阵阵寒意,人生短促,今朝有酒今朝醉。冒着斜风细雨吹笛取乐,酒醉里倒戴帽子、摘下菊花簪在头上。要趁着身体健康努力加饭加餐,在佳人歌舞的陪伴下尽情欢乐。头上黄花映衬着斑斑白发,兀傲的作者就要以这副疏狂模样展示在世人面前,任他们冷眼相看。

  【作品介绍】

  《鹧鸪天·座中有眉山隐客史应之和前韵即席答之》是北宋诗人黄庭坚所做的词,全词通过一个“淫坊酒肆狂居士”的形象,展现了山谷从坎坷的仕途得来的人生体验,抒发了自己胸中的苦闷和激愤。此为宴席间互相酬唱之作。词人采取自乐自娱、放浪形骸、侮世慢俗的方式来发泄心中郁结的愤懑与不平,对现实中的政治迫害进行调侃和抗争,体现了词人挣脱世俗约束的理想。[1] 其实,诗人并非胸无大志、只知享乐,只是他仕途失意,满腔郁愤,因此才以这种傲兀疏狂的形象来宣泄对现实的不满,并表达自己不肯与世俗同流合污的情操。

  【创作背景】

  本词大约作于元符二年(1099)重阳节之后数日,当时黄庭坚在戎州(今四川宜宾)贬所,此时处于贬谪中整整四年,心情抑郁。本词同调同韵共有三首,此为第二首。第一首有副题曰:“明日独酌自嘲呈史应之。”之后史应之做了和作,这首词是黄庭坚在宴席间对史应之和作的再和。

  【赏析】

  此词是黄山谷与甘居山野、不求功名的“眉山隐客”史念之互相酬唱之作,全词通过一个“淫坊酒肆狂居士”的形象,展现了山谷从坎坷的仕途得来的人生体验,抒发了自己胸中的.苦闷和激愤。词中所塑造的狂士形象,是作者自己及其朋友史念之的形象,同时也是那一时代中不谐于俗而怀不平傲世之心的文人的形象。

  上片是劝酒之辞,劝别人,也劝自己到酒中去求安慰,到醉中去求欢乐。首句“黄菊枝头生晓寒”是纪实,点明为重阳后一日所作。因史应之有和词,故自己再和一首,当亦是此数日间事。赏菊饮酒二事久已有不解之缘,借“黄菊”自然过渡到“酒杯”,引出下一句“人生莫放酒杯干”。意即酒中自有欢乐,自有天地,应让杯中常有酒,应该长入酒中天。“风前横笛斜吹雨,醉里簪花倒著冠”,着意写出酒后的浪漫举动和醉中狂态,表明酒中自有另一番境界。横起笛子对着风雨吹,头上插花倒戴帽,都是不入时的狂放行为,只有酒后醉中才能这样放肆。

  下片则是对世俗的侮慢与挑战。“身健在,且加餐。舞裙歌板尽清欢。”仍是一种反常心理,其含意于世事纷扰,是非颠倒,世风益衰,无可挽回,只愿身体长健,眼前快乐,别的一无所求。这是从反面立言。“黄花白发相牵挽,付与时人冷眼看”,则是正面立言。菊花傲霜而开,常用以比喻人老而弥坚,故有黄花晚节之称。这里说的白发人牵换着黄花,明显地表示自己要有御霜之志,决不同流合污,而且特意要表现给世俗之人看。这自然是对世俗的侮慢,不可能为时人所理解和容忍。

  此词以简洁的笔墨,勾勒出一个类似狂人的形象,抒写了山谷久抑胸中的愤懑,表现出对黑暗、污浊的社会现实无言的反抗。词中所塑造的主人公形象,以自乐自娱、放浪形骸、侮世慢俗的方式来发泄心中郁结的愤懑与不平,对现实中的政治迫害进行调侃和抗争,体现了词人挣脱世俗约束的高旷理想。主人公旷达的外表后,隐藏着无尽的辛酸与伤痛。

  名家点评

  清·黄苏《蓼园词选》评曰:“菊称其耐寒则有之,曰‘破寒’,更写的菊精神出。曰‘斜吹雨’、·倒著冠’,则有傲兀不平气在。末二句尤见牢骚,然自清迥独出,骨力不凡。”

  清·陈廷焯《词则·放歌集》评曰:“山谷此词,颇似稼轩率意之作。”

  作者简介

  黄庭坚像黄庭坚(1045—1105),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字鲁直,号涪翁,又号山谷道人。原籍金华,祖上迁家分宁(今江西修水),遂为分宁人。治平进士,授叶县尉。历任国子监教授、秘书郎,曾为《神宗实录》检讨官,编修《神宗实录》,迁著作佐郎,加集贤校理。《神宗实录》成,擢为起居舍人。哲宗亲政,多次被贬,最后除名编管宜州(今广西宜山)。卒于贬所,私谥文节先生。《宋史》有传。尤长于诗,与苏轼并称“苏黄”。与张耒、秦观、晁补之并称“苏门四学士”。其诗多写个人日常生活,艺术上讲究修辞造句,追求新奇。又能词。工书法,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有《山谷集》《山谷琴趣外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