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持验录

刘莉莉老师

金刚经持验录

  金刚经是般若部的一部经典,般若就是通过事相的剖析,直取如来藏性,直接开示如来藏性。下面是金刚经持验录,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释尊应世,拯迷救苦,说法八万四千,度人三根普被,一言以蔽之:‘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也。修学佛法的最高意义,即在了生脱死,圆证菩提。以小乘无学位而言,不到无漏慧不为功;以大乘三菩提而言,不达般若不能‘事究竟’。此所以《大智度论》赞为:‘诸佛及菩萨,能利益一切,般若为之母,能出生养育。佛为众生父,般若能生佛,是则为一切,众生之祖母。’《智论》又云:‘诸佛及菩萨,声闻辟支佛,解脱涅槃道,皆从般若得。’

  明朝莲池大师著《竹窗随笔》,其中有篇文章,引《增壹阿含经》:‘佛言戒律成就,是世俗常数;三昧成就,亦世俗常数;神足飞行成就,亦世俗常数;唯智慧成就,为第一义。则知戒定慧等三学,布施等六波罗蜜,唯智慧最重,不可轻也,唯智慧最先,不可后也,唯智慧贯彻一切法门,不可等也。’

  ‘般若波罗蜜’,在修持解脱的历程,可说居于破迷启悟、转凡入圣的第一关。虽然《智论》说到:‘若不见般若,是则为被缚;若人见般若,是亦名被缚。若人见般若,是则得解脱;若不见般若,是亦得解脱。’然而修学趣证‘般若’,亦有方便施设,即经过‘闻、思、修’,从文字般若,起观照般若,而证实相般若。如龙树菩萨于《中论》云:‘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也,是以善学般若者,皆应常时读诵,多闻薰习,观理照事,事理相即,而后庶几近乎,相即无相,无相实相,能所两忘,圆融不二也。如此方可名为善于持诵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经云:‘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也,是则名为:真实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高雄凤山许添诚居士,正信正行优婆塞也。有感于《金刚经》对学佛者之重要,为劝人生信,乐于持诵,特将历代持诵者的灵验录,译成白话语体文,便于现代人传阅,用广流通,阐扬正法。在《慈云杂志》发表以来,广受读者喜爱。添诚居士之发心,可谓深得‘如来善护念‥‥‥善付嘱‥‥‥’者也。兹以编辑出书,征序于朽衲,特略述‘般若’之胜义,用以赞喜流通,是为序。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自鸠摩罗什三藏法师于姚秦弘始四年(公元四○二年)译出后,在中国非常盛行,历来各宗高僧硕德无不竭力弘扬此经,注疏讲解的很多。唐宋以来注解金刚经的不下百余家,再加元明清各代的注解,更不知凡几。近数十年来,佛学界讲经的法师,不论他学的是那一宗,没有不讲解金刚经的,于此可见此经流通之盛了。也因此,金刚经已成为佛教中读诵、书写、受持、流通最广的一部经典。

  佛法有五乘的差别,世间的人、天乘法,属于有漏的福业;但求自了的声闻、缘觉乘法,则偏于一己的解脱,这些都不是究竟的佛法,唯有修菩萨行的大乘法,才是佛法的心要。菩萨行即是六度、万行,然万行不离六度,而六度又以般若为主。

  经云:‘五度如盲,般若如眼’。实践五度,假如没有般若为导,必定住于相,住于相则只成为人、天有漏福报,要想圆满佛果,那是做不到的。所谓‘布施无般若,惟得一世荣,后受余殃债。持戒无般若,暂生上欲界,还堕泥黎(地狱)中。忍辱无般若,报得端正形,不证寂灭忍。精进无般若,徒兴生灭功,不趣真常海。禅定无般若,但行色界禅,不入金刚定。万善无般若,空成有漏因,不契无为果。’

  万行若以般若摄导,始能达到究竟佛果,所以说般若波罗蜜是诸佛母。心经云:‘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金刚经》云:‘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金刚经》实为绍隆佛种,传受心印之无上法宝也。

  《华严经》云:‘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是名魔业。’

  经云:‘修行不发菩提心,譬如耕田不下种,纵刻刻发世间善愿,经于恒沙劫,不如暂发菩提心。’十方诸佛皆因发菩提心而成佛,所以真正修学大乘佛法的人,必须发菩提心。《金刚经》以大悲利他的菩提心为本,大家当依此经所说──‘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信解受持这般若大法,立大志愿,起大悲心,以根本解脱的无余涅槃去拯救众生,同趋无上菩提。

  《金刚经》为大般若经六百卷的一卷,禅宗五祖弘忍大师教人受持此经即可见性。六祖惠能大师聆闻至‘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时,因而大彻大悟。其后,禅门更藉此经印心,净土宗诸祖并劝上根人受持此经,以期上品往生。持诵《金刚经》遂成为佛门中不可缺少的日课之一。

  此经为世尊金口宣扬,历代以来,持诵获得灵验的人不可胜数,《历代持验纪》中,均确切可征。这些感应事迹包含延寿、回生、消灾免难、超荐、解冤、愈病、生子等等。持诵功深,临终预知时至,沐浴端坐,或异香满室,或天乐盈空,种种祥瑞,屡屡可见;至若悟彻心源者,亦有所闻。

  《历代持验纪》中,由于年代久远,用字行文有异于今日,不易阅读。再者,有些人不见感应事迹,则信心不坚定,缺少读诵兴趣,这就是笔者撰写本书的动机。

  《金刚经》为最上乘法,阐扬般若相应的大悲妙行,功德甚深广大,持诵若有灵应,乃至诚所感,佛力加被之故。倘若读者由此而生敬信之心,乐诵不倦,道心持久,实在是笔者最大的期望和心愿。

  禅宗六祖惠能大师闻《金刚经》而大彻大悟,传为千古佳话,载《六祖法宝坛经》。《历代持验纪》中,除《金刚般若经灵验传》外,余书俱未记录其事,大概认为《坛经》乃人尽皆知,所以将其省略。但是未曾读过该书的人,就无从知悉了,岂非一大憾事!故特于《坛经》中节出六祖得法之因缘,置于篇首,以为劝化之一助。

  印光大师说: 《金刚经》,乃发菩提心,行菩萨道者,遍修六度等之轨范,以经文简略,但举布施为例耳,若不住色声香味触法行布施等,故能度脱一切众生,而不见能度之我, 与所度之法,并受度之众生相,则四相不生,三心叵得,无所住而生心,无所得而作佛矣。以故受持四三二一句者,功德难宣;持全经者,又何待言!是以自古至今,人多读诵,其顿悟自性,彻证唯心,生预圣流,没归安养者,何可胜数!其次则消除罪业,增长善根,转祸为福,即愚成智者,更加多多也。’咸盼读者读完本书后,发至诚心恭敬受持,现世之中,灭无量罪愆,消除业障,增长福慧,获最胜福田。若能更加念佛回向,决定往生西方,未来必证菩提。

  《金刚经》先后共有六种译本,皆不将经文分章分节。后经梁昭明太子将其分为三十二分。因此,持诵时,可不诵念,直读经文即可。

  此持验录,原依许止净居士所述,刘契净居士所注之《金刚经功德颂》而译,连载于《慈云杂志》,后来乐崇辉居士又交给我《续藏经》中有关《金刚经》的历代持验纪,并且吩咐我继续译写,该资料共搜集八本书。

  笔者将这些资料经过分类整理、译成白话、润饰、誊抄等过程,费了不少的心血,才能继续在《慈云杂志》与读者见面。现在连载已毕,乐居士要将它结集成册,交由大乘精舍印经会印行,这就是本书成就的因缘。

  《金刚经功德颂》将念诵的感应事迹,按其性质,分为十篇。为使读者拣阅方便起见,酌增为十二篇,并于书末另附‘人名笔划分类目录’,俾能易于查阅。

  本书之成,家兄许添记老师功不可没,他任教于云林县台西国中,本书中多篇文稿大都由他润饰,并提供宝贵意见。内人及笔者服务于农民银行的部分同事,他们都帮忙誊抄。最重要的是我的启蒙老师──乐崇辉居士,他引导我进入佛学的领域,鼓励我、帮助我完成此书,特此谨致谢忱。

  拓展阅读:受持《金刚经》的功德利益

  一、增长福德:

  人生的幸福是基于福德。由有福德才能处处须遂,心想事成。受持《金刚经》能增长我们的'福德。经中前后以三千大千世界七宝布施校量,恒河沙等七宝布施校量,恒河沙等身命布施校量,每日三时以恒河沙等身布施校量,又以佛陀曾经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的功德校量,都不及受持《金刚经》四句偈功德之大。因为财富的布施,身命的奉献,那都只能给人以短暂的帮助。而受持或为他人讲说本经,却能令正法久住,启发人们的正知正见,健全人的品德,引导他人向上增进以至解脱、成佛,由此而得彻底的安乐,所以非财施所能及。

  二、消除业障:

  我们这个世界是业的世界,由于过去生中所造善恶业的不同,构成了世界的千差万别。因为我们无始贪嗔痴,造下过许多不善业,所以现实的生命总有许多缺陷及困扰,诸如天灾人祸,身体病弱,诸事不顺等等。受持《金刚经》却能消除业障。经曰:‘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是人先世罪业,应随恶道;以今世人轻*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有些人没有受持《金刚经》本来平安无事,可受持本经之后,反而遭到他人的轻视,没有关系,这正是在消业障。受持本经三途恶业都能消除,其他小业障就不必论了。

  三、开发智慧,通达实相:

  《金刚经》称曰般若波罗蜜,首要在于开智慧,《般若经》曰:‘菩萨不住法,住般若波罗蜜。’本经处处教我们无住,无住就是为了成就般若。经曰:‘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又曰:‘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成就第一希有之法,是乃成就智慧,通达实相。

  四、消除烦恼:

  《金刚经》中虽然不曾出现‘烦恼’二字,但般若法门处处都在解脱烦恼。经曰:‘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四相乃烦恼生起的根本,消除四相,自然解脱烦恼。本经旨在成就智慧,智慧就是断除烦恼。住相能引起烦恼,本经要我们不住一切相,烦恼自然不生。

  五、成无上道:

  学佛是为了成佛,佛陀汉译曰觉者、智者,是智慧的成就。《心经》曰:‘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本经曰:‘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多此经出。’成就般若,方能成就无上佛道。《金刚经》称:‘当知是经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