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鲁迅小说《狂人日记》的现代性

阿林老师

  鲁迅的小说《狂人日记》虽受到果戈理小说《疯人日记》的启发和影响,但后者却青出于蓝。二者虽都描写了一个精神病人,然而后者无论在主题思想还是表现方法上都与前者有着质的区别。鲁迅小说《狂人日记》于1918年5月15日在《新青年》第4卷第5号发表,随即在文学界和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它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具有极其重要的研究价值。本文旨在从《狂人日记》主题的反封建意识和忏悔意识、语言的现代性、以及意识流、象征等写作手法的运用来探析这篇小说的现代性。

  一、主题的现代性――反封建意识和忏悔意识

  《狂人日记》发表于1918年,正是陈独秀、李大钊领导的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开展之际。《狂人日记》正是诞生于这一历史洪流中,小说以日记体形式描写了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病人,指出封建社会“吃人”的本质,最后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喊,起到了振聋发聩的效果。作者曾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点出这篇小说的主题:“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①

  中国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宗法制社会,至20世纪上半叶封建思想虽然腐朽不堪却仍然根深蒂固。封建的伦理道德仍然束缚着人们,广大民众仍是麻木不仁,并未想过改变自身以及社会的状况。作品借主人公的眼睛,观察了他周围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吃人”,可见反对封建思想、启蒙民众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作者对于封建家族制度和礼教的批判并不是口号式的,而是切中本质、振聋发聩的。“我翻开历史一看,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天,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纸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小说通过狂人的幻觉刻画了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到处可见的“白厉厉的牙齿”,无情地撕去封建家族表面上温情脉脉的面纱,揭露了封建社会的虚伪本质。

  鲁迅1925年在《灯下漫笔》中痛切地指出:“大小无数次的人肉的筵宴,即从有文明以来一直排到现在。人们就在这会场中吃人、被吃。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号遮掩,更不消女人和小儿。”②其后的小说,在“仁义道德吃人”这一思想的各个层面深入开掘和具象化。《孔乙己》、《白光》控诉了封建教育观念、科举制度的残毒贻害知识分子的罪恶;《阿Q正传》暴露了封建正统观、等级观吞噬国民灵魂的罪恶;《祝福》控诉了封建节烈观毁灭善良劳动妇女的罪恶;《药》表现了统治阶级及其爪牙对革命者的迫害、对普通民众的欺诈等等。如果说《狂人日记》是对整个封建营垒的一次总体性猛轰,那么其后的作品则是对各个明碉暗堡的重点性爆破。

  同时小说中也体现了深刻的忏悔意识。“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四千年来时时的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可见狂人并没有将自己与吃人的罪责完全撇开,他意识到自己也是有罪的,也有可能在无意之中成了吃人的人,也不能完全推掉自己身上的责任,他的身上已经具有了明显的忏悔意识。在中国传统文学中,我们几乎找不到自我忏悔的体现,因此小说中的这一层主题思想较之于前者更具有现代意识和现代性。

  二、语言的现代性――白话文的大胆尝试

  白话文即古代市井白话,如《西游记》、《水浒传》等小说就是用白话文写作的,但是直至晚清以前,白话文始终只是作为一种市井语言,难登大雅之堂。晚清国门洞开,随着而来的除了坚船利炮还有西方的思想文化,语言作为思想文化的载体,对人们思想观念以及社会发展都有着重要影响。而文言的语言特点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特别是文化推广的要求。

  《新青年》一九一五年九月中在上海开始出版的时候,以苏曼殊为代表的的创作小说,以刘半农为代表的翻译小说,都是用文言写作的。第二年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发表后,作品也只有胡适的小说和诗歌是白话,但是影响甚微。然而在《新青年》上发表创作的并不多,鲁迅的《狂人日记》是第一篇创作的白话小说。③虽然胡适、陈独秀等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们极力主张废除文言文而提倡白话文,认为用白话文取代文言文以此来建设新文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理论的大肆倡导,并未能直接促成当时白话文创作兴起和繁盛的局面。尽管胡适等人做过尝试,但是效果甚微,直至鲁迅《狂人日记》的发表,才对白话文的推广使用起到了显著作用。

  在这篇小说中,作者对白话的运用达到了非常娴熟的程度。比如:“早上,我静坐了一会。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它兜肚连肠的吐出。”从这短短的.几十个字里,就可以看出作者文字功夫之深,其中有心理、有动作、有细节,用的都是标准的白话,自然朴实,却又处处生动形象,充满意趣。作品中还有一些警句式的词句,如“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其概括的力度和含义的深度,都绝不亚于文言文,足见作者高超的语言功力,也为白话文的使用起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写作手法的现代性――意识流、象征等写作手法的运用

  意识流是西方现代电影和小说中经常运用的手法,其表现方式的主要特点是:淡化故事情节,轻视环境描写,强调人物非理性的潜意识活动。在意识流小说中,故事的安排和情节的衔接,一般不受时间、空间或逻辑、因果关系的制约,往往表现为时间、空间的跳跃、多变,前后两个场景之间缺乏时间、地点方面的紧密的逻辑联系。时间上常常是过去、现在、将来交叉或重叠。

  “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赵贵翁虽然不认识他,一定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狂人由赵贵翁联想到二十年前踹了古久先生的簿子,二者并没有逻辑上的直接关系,思想跳跃性极大;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里没有明显的情节,先是交代了时间“不知是日是夜”,然后写到听觉感受“招架的狗又叫了起来”,接着思维一转,“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句是狂人主观上的感受,更加抽象、模糊;“太阳也不出,门也不开,日日是两顿饭。我捏起筷子,便想起我大哥;晓得妹子死掉的缘故,也全在他。”“不能想了。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在这几处,故事的跳跃性也没有明显的逻辑关系,在狂人的意识中,过去与现在交织,已往与后来颠倒。二十年前踹了古久先生的簿子,几千年的历史都写着“吃人”,孩提时听大哥讲故事,赵家的狗又叫了……纷繁的时间切换,将历史与现实结合在一起,把几千年封建礼教“吃人”的斑斑血泪凝缩在人物奇特的感受之中。

  小说主人公为狂人,这实际上是象征手法的运用。鲁迅曾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文中说过:当时“大约所仰仗的全是先前看过的百来篇外国作品和一点医学知识”。从作品中狂人的言行表面上来看,他的确是一个“迫害狂”患者,具有恐惧、多疑、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属于精神病学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如作品所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又怕我看见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像这样的以为人人都要害他、要吃他的心理,在作品中处处可见。如果只看到这一方面,那就很容易认为狂人是真狂了。其实虽然狂人的评议和心理有许多错乱和偏执的地方,却又表现出清醒的认识、深刻的思想和发人深省的洞察力。在这方面,最为突出的就是前面提到的他从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字缝里所发现的吃人的本质。这段话揭开了几千年中国封建礼教的面纱,揭露了封建礼教在精神上对人民的残害,揭示了封建制度奴役压迫人民的罪恶。几千年来,敢于站出来说出这个本质的人难道不就是被世人看作是狂人的人吗?小说主人公形象为狂人,可谓是作者的独具匠心,他象征着那些已经觉醒、敢言敢为却不被民众所理解的先驱和勇士。历史上的改革者、先知先觉者常常不被人们理解,甚至被视为疯子,如李贽、孙中山等。取狂人这一形象使得文章反封建、反传统意识进一步深化,且在以往的文学中,类似的形象并不多见,可见作者的创造性与现代性。④

  其次,小说当中也多处使用了象征手法:“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象征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歪曲了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而狂人将这一“簿子”“踹了一脚”,则象征着狂人敢于反抗传统,把帝王将相的历史踩在脚下,有力地歌颂了狂人的判逆精神。又如狂人在“劝转”失败之后遭到反动势力围攻的那一段描写,既象征了反动派对进步力量日益加紧的迫害,又象征了反封猛士的不屈不挠的斗争;而狂人在最后喊出的“救救孩子”,则象征了正在斗争的这一代人对于新生力量的爱护和培养。这些都扣住了狂人的特点,深切地表达了主题思想。

  另外,《狂人日记》一发表,就以其“格式的特别”而引起了许多关注新文学的人们的注意。而它的特别,主要就在于它采用的是中国传统小说从来没有过的‘日记体’形式。这在当时是极为少见、有着现代性质的。再如小说开头“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纵观中国传统文学,人物出场时一般都会介绍其生平、来历,而小说中对于“我”并没有此类的交代,这也是典型的现代派写法。

  此外,小说中序言使用文言文,与日记中使用的白话文形成鲜明对照,运用了两个不同的叙述视角。序文的叙述者“余”通过一系列行为来证明、强调狂人事件的真实性: “偶闻其一大病”,因为仅是“偶闻”,还是难以断定这一消息的可信与否。“适归故乡”,则“迂道往访”,得到其兄长的确认:“病者其弟”,并“出示日记二册”为证。叙述者“持归阅一过”,发现“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接着叙述者又验证了日记的真伪:日记”“亦不著日月”,且“间亦有略具联络者”。虽然是日记,但不写日月;日记有两册,但其中语句连贯通顺的却很少,可知实乃狂人所做。“惟墨色字体不一”,可知“非一时书”,也非他人杜撰。“余”如此详细且近于繁琐地考证,无非是要造成读者信其所讲为真的结果。但在小说正文中,狂人对吃人真相的发现、“救救孩子”的呼声以及“我也曾吃过人”的自我怀疑和忏悔精神,又使得读者对狂人疯狂的真实性产生了极大的怀疑。这样小说文本就有了一种分裂性,对立的因素,形成反讽的效果。双重视角的巧妙运用给读者造成了更加深刻的震撼,这样的写作手法也颇具有现代意识。

  四、结语

  尽管在《狂人日记》之前,诗歌、散文界也出现了用白话写作的作品,例如1917年6月,女作家陈衡哲在《留美学生季报》上发表了记实小说《一日》,小说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现代性。但《狂人日记》以深厚的思想艺术分量,并且把彻底的反封建精神、深刻的启蒙精神和完美的艺术形式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在现代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成为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性的白话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