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为开花而开花散文

马振华老师

玫瑰为开花而开花散文

  独自坐在玫瑰园里,想着关乎玫瑰的心事。

  这么繁盛,这么美艳。但我却不想说,她们是为了答谢辛勤的园丁而开花;也不愿说,她们是为了酬酢和畅的惠风而开花;更不能说,她们是为了繁衍后代而开花。还是诗人说得妙:玫瑰为了开花而开花——的确,对一朵玫瑰而言,开花就是一切。

  我曾是一个可怜的“目的主义者”。以为有“目的”的行为才是有价值的行为。就这样,我欣然将心交给“目的”去蛀蚀。当我将自己摆在一朵绝美的'花面前,我就像一个强迫症患者,本能地摸手机,本能地要拍照。从哪一天开始,我背弃了那个浅薄焦虑的自我?我已经学会“零负担”地欣赏一朵花,驻足,心动,玩索,然后带着感动,悄没声离开。

  马年到来的时候,有人发来一个段子,大意是讲“马如人性”:见鞭即惊为圣者,触毛即惊为贤士,触肉始惊为凡夫,彻骨方惊是愚人。就想,有没有第五种马呢?它不惊,亦不驽,它不愿为“鞭影”而奔突,只肯为释放生命而驰骋;它俯瞰氤氲草色、仰观高天流云,它总是乐意在残照里成为一幅剪影;它保持着可贵的矫健与豪野,它感谢上苍让它成为了一匹美学意义上的马。

  《民国老课本》里有一篇课文,通篇只有短短的四句话:“三只牛吃草,一只羊也吃草,一只羊不吃草,它看着花。”——你瞧,这分明是一只具有诗人气质的羊啊!它看着花,是因为它有灵性,是因为它注重生命的精神趣味。可惜,这只可爱的羊早就从课本中走丢了,取而代之的是“羊的全身都是宝,肉可以吃,奶可以喝,皮、毛可以穿。”——“目的”高调登台之后,“情趣”只能黯然退场。

  我曾经嘲笑过辗转认识的几个同城姐妹,每当桃花盛开,她们一定带着扑克牌和小被子,兴致勃勃地将自己送到迁西的一座桃花山上,挑一树最热闹的桃花,在树下郑重铺开小被子,盘坐,打牌。她们吵嚷着当“皇上”或做“娘娘”,贴满脸的纸条,就这样一直玩到日落西山,才甘心地往回返。我曾在心里不屑地说:多么可笑啊,竟在美丽的花树下做那等俗事!今天,我却倏然懂得了她们。与那些搬着蜂箱追着桃花跑的人相比,她们的目的性更弱一些,但她们占有的春光却要更多一些。

  我曾多次跟同行分享那个“孔雀与作文”的故事——语文老师讲了一则故事让大家找论点:雄孔雀都非常珍爱自己漂亮的尾巴,每日必梳理呵护,生怕有丝毫损伤。一帮无耻猎人知道这一特性就专找雨天捕孔雀,因为下雨会将雄孔雀的大尾巴淋湿,由于有饱满的水分缀着,孔雀生怕起飞会弄伤羽毛,故不管猎人离得多近也绝对一动不动,任人宰割。很快,一位“学霸”发表高论了:“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则孔雀──贪慕虚荣,因小失大,忽略整体,只看部分……二则猎人,善于抓住时机……”老师听后,点头赞许。可怜的师生,陷入了一个“实用即至善”的泥潭。

  “美”那么轻,“目的”那么重。“目的”这个幽灵,时刻都在明处、暗处招引着我们,让我们做稳它的信徒。对“美”盲视,几乎成了我们的“家族病”,“实用即至善”成了太多人的共识。一看到玫瑰,就恨它不结个南瓜;一看到马,就恨它追不上“磁悬浮”;一看到羊,就指望它多出肉、出好肉;一看到桃花,就想到蜜源;一看到孔雀,就想到活捉……被“目的”劫持的我们,心灵干枯,嘴脸丑陋。

  谁能引领我们走出那个精神委顿、高度扭曲的自己?谁能引领我们叩山为钟、抚水为琴,真正做一回大自然浪漫缠绵的舞伴?谁能引领我们赞赏玫瑰为开花而开花、激励孔雀为美丽而美丽,抛开功利与恶俗,成全自己那颗拙朴本真的心?我想,除了我们自己,大概不会有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