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交税散文

莉落老师

意外交税散文

  到了年底,我拿着稿费单去一家媒体领取,女出纳接过一看,指着这张900多元的稿费单说:“这张没办法,超过800元的部分要扣税。”我本能地接过话茬道:“噢,要扣多少?”她连忙咨询业务“指导”,并按着计算器告诉我:“减去800元,要扣税16元。”

  在稿费与征税之间,我心里明镜似的,这到底发生了什么?抽象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也好,西方的哲学学说也罢,虽然不能一概而论,都管它们叫体面劳动,但回到现实生活,劳动者是起到决定性的因素,写稿(劳动)与报酬相比,显然“倒挂”。前者是媒体一年开一次的稿费,后者是我大约写了四五十篇稿子的劳动报酬。这让我感到很意外的“稿费税”,还想到在个别媒体上发表一篇千字文,只能得到二三十元的稿费。可当时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160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每月2000多元,而对于“稿费税”800元的起征点,并且不针对一篇文章的稿费征税,又是个什么概念呢?毕竟,很多人没有交税的习惯,不经商意味着不用缴纳营业税,消费不起机动车不存在缴纳燃油税,享受最低工资标准“边缘”就免缴个人调节税。遇上“稿费税”,我还是赶鸭子上轿头一回呐!

  扯到稿费,顾名思义扯到写稿。其中的滋味可见一斑,酸甜苦辣感受颇深。有时候,为了写好一篇稿子,不仅忙里偷闲,牺牲业余休息时间,甚至熬长夜,吃不香,睡不安;而且容易招来社会上不少的闲言碎语,往往承受着心灵的煎熬,备受指责挖苦,冷嘲热讽。写稿时间长了,文章写多了,理解同情的有之,关心赞许的有之,讽刺取笑的'也有之。常常有人问我:“‘大名’见报了,一篇能赚多少稿费?”对于那些不冷不热的“问候”,我听到多了,便爱理不理。但丁不是有句名言吗?“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写稿(劳动)报酬叫稿费,古时称润笔。据《幼学琼林?卷四?文事》记载:“以物求文,谓之润笔之资。”润笔实例据说始于西汉司马相如。南宋王抒木《野客丛书》说,陈皇后失宠于汉武帝,别在长宫门,闻司马相如天下工为文,奉黄金百斤为酬,请他为文向上斡旋。润笔这个典故,出自二十四史的《隋书?郑译列传》。郑译是隋文帝的开国重臣,很有文才,一次丞相对他开玩笑:“笔干了吧,这诏书写不了啦?”译曰:“出为方岳,杖策言归,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上大笑。

  写稿是脑力劳动,艰辛自知。文章是知识性商(产)品,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劳动者写(创造)的稿子(产品),价值贵贱,自有定论。但稿费奇低,直视文贱,即写稿的人贱,廉价劳动力。南方有位作家说得比较形象,文人就是半个乞丐。他以前出书还有点薄酬,现在出书却要自掏腰包,更遑论稿酬了。更何况,微薄稿费遭遇“意外税”,尽管“百闻不如一见”,尤其是像我这样结合工作业余写稿的人,可能即便是没有稿费,或者付出了没有尊严的劳动,写一篇千字文的劳动价值,兴许不够抽半包中华香烟,到咖啡馆喝不上一小杯咖啡,到新华书店买不到一本二三十万字的新书,却为何还要那样执着,乐此不疲呢?是为了温饱生计,功名发财,可惜都不是。当然,来自于太多的内因与外因、压力与动力、自觉与不自觉等条件的反射,多元的“辩证元素”。一来完成宣传指标考核的硬任务,对得起微薄的俸禄;二来平时练练笔,也是一种学习锻炼,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三来培养情趣,丰富生活,增强学识……

  站在人生的舞台上,也许都在学习中度过,终身学习,活到老学到老,升华知识,展示价值趋向。只不过,写稿是一种学习的形式,劳动的平台,生活的情趣。业余写点“豆腐干”的人,一般管它什么有稿费无稿费,不必计较征不征收“稿费税”,高兴就写,不高兴不写;有时间而作,没时间而歇。但期待着“尊重知识”、“体现脑力劳动价值”的社会氛围。这不仅仅让表面上的稿费回归理性,更要让心态回归理性,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生活,回应写稿。

  其实,写稿也是一种人生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