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研究唐代诗人王维祖籍竟是祁县东南乡

阿林老师

  1月18日,祁县历史文化名人研究所负责人王明德向记者透露,经考证新唐书、旧唐书等多种史料,唐代诗人王维祖籍祁县东南乡。

  王维,字摩诘,唐代诗人,他的田园山水之作有着极高的历史文学价值,但其祖籍为何处,一直众说纷纭,有说蒲州人,有说祁县人,我国许多岀版的王维诗集中曾都是记载着王维是山西蒲州人。为了一探究竟,王明德历经数年研究,找到了王维为祁县人的有力证据。

  王明德根据《新唐书》《旧唐书》中的记载、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家谱中心(太原王氏族谱)的记载、王贤村真武庙碑文的记载,证实王维的祖籍是祁县东南乡,而非之前争议的山西蒲州。

  这一研究考察发现,对于研究我国唐代历史文化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王维人物生平

  王维于武则天长安元年(701年)出生在蒲州(今运城永济市)。

  王维才华早显,与其小一岁的弟弟王缙幼年均聪明过人。十五岁时去京城应试,由于他能写一手好诗,工于书画,而且还有音乐天赋,所以少年王维一至京城便立即成为京城王公贵族的宠儿。有关他在音乐上的天赋,《唐国史补》曾有这样一段故事:一次,一个人弄到一幅奏乐图,但不知为何题名。王维见后回答说 :“这是《霓裳羽衣曲》的第三叠第一拍。”请来乐师演奏,果然分毫不差(根据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七“书画”的考证,《霓裳羽衣曲》第三叠并没有拍,是散曲,白居易的句子“中序擘騞初入拍”也可以说明这一点。沈括精通音律,其言可信。王维工于音律,是正史所载之事,但这个故事却是编造的)。

  唐玄宗开元十九年(731年),王维状元及第(一说开元九年<721年>中进士)。任太乐丞,因伶人舞黄狮子受累,贬为济州司仓参军。

  开元二十三年(735年),张九龄执政,拔擢王维为右拾遗。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调任监察御史,后奉命出塞,担任凉州河西节度幕判官。

  出仕后,王维利用官僚生活的空余时间,在京城的南蓝田山麓修建了一所别墅,以修养身心。该别墅原为初唐诗人宋之问所有,那是一座很宽阔的去处,有山有湖,有树林也有溪谷,其间散布着若干馆舍。王维与他的`知心好友度着悠闲自在的生活,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

  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爆发。

  至德元载(756年),长安被叛军攻陷,王维被捕后被迫出任伪职。战乱平息后,王维被下狱,交付有司审讯。按理投效叛军当斩,但因他被俘时曾作《凝碧池》抒发亡国之痛和思念朝廷之情,又因其弟刑部侍郎王缙平反有功请求削籍为兄赎罪,王维才得宽宥,降为太子中允,后兼迁中书舍人,官终尚书右丞。[3]

  上元二年(761年),王维逝世。临终时,他仍作书向亲友辞别,完成后便安然离世。[4]

  王维早年有过积极的政治抱负,希望能作出一番大事业,后值政局变化无常而逐渐消沉下来,吃斋念佛。四十多岁的时候,他特地在长安东南的蓝田县辋川营造了别墅和在终南山上,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这首诗是他隐居生活中的一个篇章,主要内容是“言志”,写诗人远离尘俗,继续隐居的愿望。诗中写景并不刻意铺陈,自然清新,如同信手拈来,而淡远之境自见,大有渊明遗风。

  王维在诗歌上的成就是多方面的,无论边塞、山水诗、律诗还是绝句等都有流传人口的佳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