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涣生平与婚姻

张东东老师

  【诗人介绍】

  王之涣是盛唐时期著名的诗人,以《登鹳雀楼》这篇而经典诗作脍炙人口,家喻户晓。

  王之涣现存生平资料不多,只知早年由并州迁居至绛州(今山西新绛县),曾任冀州衡水主簿。衡水县令李涤将三女儿许配给他。因被人诬谤,乃拂衣去官,“遂化游青山,灭裂黄绶。夹河数千里,籍其高风;在家十五年,食其旧德。雅谈圭爵,酷嗜闲放。”。后复出担任文安县尉,在任内期间去世。

  王之涣“慷慨有大略,倜傥有异才”,早年精于文章,并善于写诗,多引为歌词,常与王昌龄、高适等诗人互相唱和,名动一时。他尤善五言诗,以描写边塞风光为胜,是浪漫主义诗人。靳能《王之涣墓志铭》称其诗"尝或歌从军,吟出塞,曒兮极关山明月之思,萧兮得易水寒风之声,传乎乐章,布在人口。"但他的作品现存仅有六首绝句,其中三首边塞诗。[1]他的诗以《登鹳雀楼》、《凉州词》为代表作。章太炎推《凉州词》为“绝句之最”:“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生平】

  为官不顺

  武后垂拱四年(688年),王之涣出生于太原王家,为当时名门望族。他的五世祖王隆之为后魏绛州刺史,可能因此而移家绛州的.。曾祖王信,隋朝请大夫、著作郎,入唐为安邑县令。

  玄宗开元十四年(726年),王之涣任冀州衡水主簿,赋《宴词》、《送别》。

  开元十年(722年),王之涣与勃海李氏结婚,李氏乃冀州衡山县令李涤之第三女。

  开元十四年(726年),王之涣由于遭人诬陷诽谤,辞去官职。[2]

  居家唱和

  开元十五年(727年)—开元二十九年(741),王之涣家居十五年。赋《九日送别》、《登鹊雀楼》、《凉州词》二首。

  开元二十年(732年),王之涣流寓蓟门,高适来访不遇,赋诗留赠。[2]

  遭疾终去

  天宝元年(742年),王之涣补文安郡文安县尉。同年二月二十四日遭疾终于官舍,享年五十五岁。

  天宝二年(743年),王之涣葬于洛阳北原,永宁县尉靳能撰墓志铭。

  【婚姻】

  王之涣与李氏的婚姻,可能还有一段罗曼史。开元十年(公元722年)两人结婚时,王之涣是已婚并且有孩子之人,年已35岁,而李氏年方二九,比王之涣小17岁,正是妙龄女子。县令的千金,嫁给父亲部属、35岁又已婚的小小县尉,颇耐人寻味。这一定是为王之涣的才华所倾倒。

  靳能在墓志铭中称王之涣“孝闻于家,义闻于友,慷慨有大略,倜傥有异才”,可谓对王之涣一生的完美概括。

  李氏嫁给王之涣后,两人恩爱。王之涣在家赋闲15年,李氏安贫乐素,跟他过着清苦的生活。王之涣再入宦场,生活刚有了转机,却染病身亡,使李氏不到40岁而守寡。王之涣死后六年,李氏也因病而死。因王之涣有前妻,两人竟不能合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