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译文

莉落老师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知识扩展:鱼我所欲也读后感

  生命是可贵的,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正义则更宝贵,在生命和正义之间选择,则“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就是《孟子·尽心上》中《鱼我所欲也》一文阐述的中心。

  它启迪我思索着:为什么:“舍生取义”?生命真正的价值是什么?

  记得政治经济学中对价值是这样下定义的: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但用到生命上,显然是不行的。为了正义而舍却生命,难道正义是比生命更为人喜爱的么?通过一幕幕的联想,我仿佛听到了文天祥正诵读《正气歌》:“是气所磅薄,凛冽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又似乎看到了乔尔丹诺·布鲁诺在熊熊燃烧的大火中间高呼:“火并不能把我征服,未来的世纪会了解我,知道我的价值。”是的,历史证明了他们为了正义和真理,舍弃生命也在所不惜的真正价值。生命的价值在于它拥护正义。

  看看我们身边的人们吧,那些见利忘义之徒,腐化之风越演越烈,动辄千万、亿计的数字,彰显着他们既得利益背后,把别人的痛苦当作走向个人“幸福”的跳板。那些把他人生命当儿戏的假冒伪劣制造者,打着冠冕堂皇的广告,做着丧尽天良的交易,多少无辜的生命悄然葬送。这样的人,他的生命价值是多少呢?“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的确,他们不愿堂堂正正地做人,却宁可像吸血鬼一般榨取别人的血汗。

  一个生命活得有价值,起码先要分清义与非义。一个社会要想和谐安宁,也一定要引导人们分清义与非义。当我们了解了生命应当追求“舍生取义”的精神境界的时候,生命即使在平凡中也能突现其最高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