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中的文言现象

李盛老师

《鱼我所欲也》中的文言现象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

  通假字

  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躲避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指感激

  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本文主旨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羞恶之心,人皆有之;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白话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有比死亡更厌恶的。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课后练习

  理解课文《鱼我所欲也》,按原文填空: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用原文回答:

  (2)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 开头以“鱼”和“熊掌”为喻,巧妙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请写出原句:

  (3)《鱼我所欲也》中出现的成语有: ;由此我们可联想到与本文观点相关的孟子曾说过的三句话:

  (4)《鱼我所欲也》中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

  (5)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

  (6)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

  (7)在孟子看来,什么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

  (8)不辩礼仪的接受万钟是为了:

  (9)文中与“嗟来之食”的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