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五篇)

张东东老师

  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防范疾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县殡葬服务机构工作实际,制定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防控疫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齐之圣(局长)

  副组长:付璟瑛(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谭俊青(社会事务股股长)

  赵文浩(殡葬管理所所长)

  陈利文(殡仪馆馆长)

  李建文(殡仪馆职工)

  陈耀东(殡仪馆职工)

  二、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大挑战,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全力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应急预案

  1、疫情防控期间,对进入殡葬服务场所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要求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举办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劝导群众从简从快办理丧事活动,避免人员聚集扎堆。督促提醒丧事办理人员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佩戴防护用具等工作。

  2、服务遗体场所确保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易于消毒。

  3、对服务遗体场所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可用高效消毒剂,每次1小时,每日2-3次。

  4、工作人员须正确佩戴帽子、口罩、手套、鞋套等,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其中口罩选用医用防护口罩,口罩连续佩戴不超过4个小时,污染或潮湿后应立即更换。

  5、进入工作区前,工作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对照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检查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依据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入室。对疑似新冠肺炎感染人员,应立即中止服务工作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待排除危险后恢复工作。

  6、接触遗体的工作人员,先用氧化剂喷洒消毒后,方可开始工作。

  7、根据需要处置的新冠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数量,设置小组人员组成及人数,小组至少配备驾驶员1名、遗体接运工2名、遗体火化工1名。

  8、搬运、接收遗体等接触遗体的工作人员,确保遗体经过消毒处理并进行双层密封包装。

  9、接运遗体车辆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密封隔离,车内设置清洁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消毒剂等。接运遗体车辆到达后,经卫生防疫处理过的遗体装入殡仪馆提供的一次性卫生棺,并用封箱带封闭。将已装入遗体的卫生盒用移动车转移到专用运尸车后,做好遗体交接记录,直接运送到殡仪馆连同卫生棺一起火化。

  10、新冠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运送到殡仪馆后,当立即火化。火化遗体应当使用专门火化炉,火化前不得打开装殓遗体的卫生棺和密封包装袋,不可进行遗容瞻仰、告别等活动。

  11、遗体专用床,75%酒精擦拭消毒。

  12、服务遗体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废弃物、污染物,应放入带有密封盖的垃圾桶或污物袋内,密闭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无害化处理。

  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2

  为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送丧群众、馆内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全面防控,严格检测,详实记录,自我保护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殡仪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裘聪

  组员:黄芝娟、朱龙法、张剑、胡建刚、罗贤才、陈栋、罗华

  1、综合管理组

  组长:黄芝娟

  组员:罗华、张剑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交办任务的落实和督办;负责具体落实零报告制度;负责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采购和人员调度等各类服务保障措施;负责协调处理与疫情相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2、紧急行动组

  组长:朱龙法

  组员:罗贤才、陈栋、胡建刚

  主要职责:负责的接待、查检、隔离等相关安全工作。负责报告疫情动态情况,确诊或疑似人员疫情区域清洁消毒,密切接触人员排查隔离及相关人员情绪安抚等工作。

  三、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召集防控工作会议,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研究疫情趋势和防控策略等应急处置工作。综合管理组、紧急行动组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和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日常管理

  1、县殡仪馆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

  2、组织员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3、进行每天一次的区域消毒工作,消毒时不留死角,重点消毒门把手、扶手、车辆、休息厅、守灵厅等人群密集的地方。早晚不少于两次通风,通风后注意保暖工作。

  4、驾驶员接送遗体时对送丧群众测温和查看健康码、行程码;门卫保安对进馆群众进行测温、亮码。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记录处置情况。

  5、后勤组在火化预约中交代好防疫事项:一、建议送丧人数不超过15人。二、建议送葬车辆不超过两辆。三、配合驾驶员测温和查看健康码、行程码。四、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严禁前来殡仪馆送丧。五、进入殡仪馆请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6、快递、邮政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殡仪馆内,全部在传达室交接,消毒外包装并由工作人员转交。

  7、食堂内尽量少进大批冷冻食品,尤其是进口冷冻食品。

  8、建议员工及家人不参加10人以上集体聚会及用餐等集体性活动。员工家属中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二)应急措施

  1、疑似响应:送丧群众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禁止其进入馆内送丧,立即协助转送定点医院诊治;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督促其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县民政局报告。

  2、确诊响应:受助人员或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感染病例的,在县疾控中心、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紧急行动组严格落实涉及区域的封闭消杀,掌握密切接触人名单,排查密切接触人员范围和14天隔离观察,确保涉及的送丧人员和员工都得到妥善安置。

  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对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查找殡葬管理服务漏洞,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市场规则及廉洁从业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健全规范殡葬

  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转变殡葬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打造殡葬系统廉洁从业新常态。

  二、重点任务

  (一)查找殡葬管理漏洞。全面梳理殡葬管理中的问题风险点,并重点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查找殡葬管理漏洞,切实纠正殡葬管理服务单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

  (二)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殡葬服务乱收费、丧葬用品质次价高、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和推行阳光透明服务为重点,对殡葬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殡葬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树立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健全防控长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整治清单,建立整治台账,采取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风险隐患防控管理流程,并在殡葬管理单位积极探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规范殡葬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自查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上旬)

  1.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我区成立由XXX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

  2.对我区各公墓开展满意度评价活动,并对照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整治重点任务以及群众意见建议,全面开展对照检查工作。

  3.开展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清理自查。对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自查。

  (二)整改、规范阶段(8月上旬至8月底)

  1.我区对所属的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有举报线索、群众反映强烈以及过去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全面建立问题清单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

  2.实行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在全面清理规范基础上,殡葬服务单位将所有免费服务项目、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在服务窗口和市民政局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实行殡葬服务自愿选择。殡葬服务单位为客户提供殡葬服务,事前须向当事人免费提供规范、明确、具体的服务

  清单,由当事人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殡葬服务单位应严格按当事人选定的项目提供服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价格收费。严禁未经当事人同意先服务后收费的强制服务现象。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初至9月底)

  1.优化殡葬服务环境。按照XX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长办发〔2014〕22号)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深化殡葬改革中的带头作用,加快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体系,规范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调研及相关工作,研究加强公墓和殡葬服务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

  2.狠抓落实严格督查。各村要对这次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县民政局将适时组织进行验收整改情况,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未完成任务的,明确提出二次整改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一把手”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对专项和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认真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村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你入手,对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属于其他部门责权范围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村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姜堰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平坟还田活动。从2004年12月10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平毁土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使全镇范围内所有土散坟在2005年4月10日前得到彻底平毁。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墓地环境,基本解决“平有所去、死有所葬”问题,达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抓好殡葬市场的整顿。严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商店;杜绝丧事活动中看风水、打丧鼓及沿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和尚入户操办佛事活动;禁止民间艺人参与丧事活动,规范吹奏人员的丧事活动行为;杜绝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以及违规经营车辆从事殡葬运输业务。

  (四)巩固火化成果。火化率达100%,杜绝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新发生的骨灰全部进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坟还田、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殡葬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政策,全面开展殡葬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土葬、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假僧、假道人员和封建迷信职业者、民间吹奏、说唱艺人和从事封建迷信品制作、销售、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4年11月21日-12月10日) 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土葬、二次土葬、乱埋乱葬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棺木、无照经营丧葬用品以及违法丧事活动等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殡葬市场秩序、整顿吹打乐队、整顿运尸车辆。

  (三)平坟还田阶段(2004年12月11日-2005年3月31日) 从12月10日起,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国土、生建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墓葬情况进调查摸底,制定平坟还田计划;从12月25日起,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自平自迁坟墓,力争春节前基本平毁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从2005年3月1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未平毁的乱散坟,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毁,做到平迁一处,复垦一处,杜绝死灰复燃,确保2005年3月31日前达到无坟镇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4 月1日-4月20日) 在市组织验收前,我镇组织自查自纠,验收合格后,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迎接市验收小组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宣传教育在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姜堰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姜堰 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将这些规定下发到村组,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殡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工作的要求,让基层干部做到有法可依,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另外做到面上宣传和重点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做好丧葬人员和丧事事主的教育、疏导工作,帮助他们认清从理封建迷信的危害,自觉移风易俗,做到厚养薄葬,丧事新办。

  (二)坚持整体联动。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科要切实担负起平坟还田扼制土葬、乱埋乱葬和合理规划公益性公墓等工作;国土所要做好对造坟者查处和平坟还田工作。宗教、宣传、广电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其场所的管理,要适时对殡葬管理工作进行宣传,营造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浓烈氛围;文化站要加强对民间闲散吹奏、说唱艺人的管理,规范民间闲散人员参与丧葬经营活动。工商所要对丧葬用口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制作销售棺木窝点,取缔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和无照经营丧葬用品行为。

  (三)坚持定期督查。镇殡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对村进行督查,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殡葬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5

  为全面落实省、州关于殡葬改革和惠民政策有关精神,我局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殡仪服务水平,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职责制度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殡仪馆在事务公开栏中将服务流程、工作人员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进行公开公示,方便家属办理丧事业务。

  (二)提升工作服务效率

  指导寿灵寺管理委员会主动作为,极力提高工作和服务效率,做到职责范围内工作不推诿、不拖拉,对当场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解决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

  (三)提升工作作风

  指导寿灵寺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扬殡葬工作人员不怕苦、不怕臭、不怕脏的优良作风,切实做到服务过程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心,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对象全称的各项服务,赢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和赞誉。

  (四)五是开展满意度调查,提升服务质量

  印制《服务调查回访表》,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态

  度进行回访调查,对家属提供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收集、处理、回访,并告知家属整改情况。

  (五)加强学习教育,开展规范服务

  学习《殡仪馆员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标准化程序操作。

  (六)深化惠民政策,夯实绿色殡葬基础

  采取州户籍的城乡居民死亡并在州内殡葬服务机构火化遗体人员采取减免费用或提供补贴等方式,为实行遗体火化的逝者家属提供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根据州局要求,每具遗体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600元。现目前共火化8人,发放补贴资金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