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侯改过文言文翻译

莉落老师

  原文及译文供参考:

  原文:

  师经鼓琴,魏文侯起舞,赋曰:“使我言而无见违。”师经援琴而撞文侯,不中;中旒(读音liu二声,古代君主冠冕边缘下垂的装饰物。类似流苏),溃之。文侯谓左右曰:“为人臣而撞其君,其罪如何?”左右曰:“罪当烹。”

  提师经下堂一等。师经曰:“臣可一言而死乎?”文侯曰:“可。”师经曰:“昔尧舜之为君也,唯恐言而人不违;桀纣之为君也,唯恐言而人违之。臣撞桀纣,非撞吾君也。”文侯曰:“释之,是寡人之过也。悬琴于城门,以为寡人符; 不补旒,以为寡人戒。”

  翻译:

  乐师经(人名)演奏(古)琴,魏国的文王(因是诸侯国,故称侯)随音乐而舞蹈,(并依旋律)唱道:

  “让我的话不被违抗。”乐师经拿琴撞文王,没撞到;撞到了帽子的流苏,(帽子)破了。文王对左右的人说:“作为臣子而撞他的国王,他的罪是什么?”左右说:“罪该受烹煮(刑法)。”抓乐师经到堂下第一级台阶。乐师经说:“

  我可以说一句话再死吗?”文王说:“可以。”乐师经说:“过去尧舜当国王的时候,唯恐自己的话别人不反对;桀纣当国王的时候,唯恐自己的话别人违抗。我撞的是桀纣,不是撞我的.国王。”文王说:“放了他,是我的过错。将琴悬 挂在城门上,用以作为我错误的凭证;(破的)帽子不要补,用来做我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