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王明刚老师

  乡镇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篇1

  为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龙门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门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xxxxxxxxx)向龙门镇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xxxxxxxxx)向龙门镇卫生院求救。龙门镇派出所和龙门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值班电话xxxxxxxxx)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的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龙门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镇党委书记报告。

  (三)龙门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王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江(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其它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支部书记及村主任、各村驻村组长、卫生院负责人、龙门镇派出所负责人、安监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龙门镇派出所单独成组。龙门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王泽军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首先启动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预案的启动由镇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指定的领导决定。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领导小组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龙门镇派出所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室、交管站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派出所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内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交通管理站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领导小组备案。

  乡镇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为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保证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贯彻落实省、市、县防灾减灾各项会议精神,结合我镇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防汛、抢险、抗灾的思想准备,立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本职岗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汛期道路安全畅通,努力为全镇防灾减灾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

  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村委会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指挥小组,加强对公路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周 群 党委副书记、镇长建议人选

  副组长:吴六一 人大副主席建议人选

  成员:陈立明 党委副书记

  余德源 人大主席

  洪雷权 党委副书记

  汪欣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张 诚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江恒文 党委委员、副镇长

  程春燕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朱国书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孙 圆 副镇长

  方立忠 安全员

  唐 晨 综治专干

  鞠红阳 党政办

  汪岳兵 武阳派出所民警

  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井潭村、湖岭村由陈立明、朱国书负责;周家村、金前村由洪雷权、张诚负责;岔口村由汪欣负责;文山村由江恒文负责;大坑源村由程春燕负责。

  各村委会要修订、完善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工作职责

  在镇防灾减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各村委会严格按要求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镇道路交通安全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在镇防汛指挥部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执行指挥部和上级部门的处置决策,迅速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各村委会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及时向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和上级部门提出行动处置的建议;

  3、及时向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和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处置工作情况;

  4、按要求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督促、协调各村委会开展处置工作。

  各村委会工作职责

  道路交通受影响的村在镇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具体组织人力负责实施现场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2、按照安排,参与、协助有关抗洪抢险等工作;

  3、及时上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工作建议。

  四、工作措施

  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迅速采取处置措施,确保汛期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抗洪抢险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一)快速启动应急预案

  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等险情信息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先行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收集相关信息,迅速报告镇防灾减灾指挥部。镇防灾减灾指挥部接到各村上报信息后,迅速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督促、协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与畅通。

  (二)及时采取强力措施

  各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快速及时反应,积极维护灾害现场交通秩序。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灾害现场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保障救灾车辆、物资运输出入道路畅通。要提前做好交通管制、交通分流的标志、标牌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在灾害发生区域通过交通信息提示牌及时向驾驶人员发布交通信息,引导车流。交通管制措施持续24小时以上的,应当通过发通告和通知向社会公布。

  2、重视协调配合,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和质量。要主动与气象部门加强联系,严格按照公安部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气象信息交换和发布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信息交换和信息发布工作。同时,要加强道路信息的沟通,密切联系,协调配合,共同处置突发事件。

  3、合理安排勤务,加强对重点道路的巡查监控。针对本地汛情特点,安排足够人力,合理调整勤务,加强对重点道路的监控力度,尤其要加强对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易塌方等存在安全隐患路段的巡查监控密度,发现水毁、泥石流、滑坡、塌方等险情要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分流、限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严禁车辆冒险通行。对受洪水围困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要迅速采取疏散人员等措施。

  4、深入排查危险隐患道路,及时进行有效治理。根据本地道路交通实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道路上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季节性安全隐患的漫水路、漫水桥以及易积水、易塌方等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对暂时得不到治理的路段和桥梁,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及时采取设置警告标志和告示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5、加强道路交通疏导,确保抢险救灾车辆安全畅通。在防汛期间,对运送救灾物资、抢险人员的车辆和执行紧急防汛抢险任务的指挥车辆,要实行优先通行原则,确保送往灾区的各种物资安全抵达。

  (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汛期险情过后,要尽快取消交通管制等措施,尽快恢复道路交通,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同时,对应急处置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靠前指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汛情发生时,包片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防汛期间,各有关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务必树立全局观念,一切行动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凡发现有不执行上级命令,擅离岗位,贻误指令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加强安全防护。切实完善抗洪抢险装备,为一线抢险救灾人员配齐雨衣、雨鞋、警示牌、电筒、救生衣等必要装备。并注意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救灾人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杜绝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发生。

  (四)开展实战演练。各村委会要组织抢险救灾应急分队成员开展对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工作的教育和培训,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的程序、措施等关键环节。同时,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增加抗洪抢险的经验,提高应对灾害的工作能力,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完善预案。

  (五)落实值班备勤。防汛期间,各村委会要严格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足够人力加强值班备勤,积极做好防灾减灾的各种物资准备和器材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功能完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反应,发挥作用。

  (六)做好信息报告。各村委会在防汛期间,要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村委会遇辖区重大汛情以及因此造成交通堵塞、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道路损毁等情况,要迅速上报至镇道路交通安全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遇有重大险情随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村上报情况,按照规定及时报上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篇3

  为加强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严重交通阻塞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恶劣天气给道路通行带来的不良影响,保障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对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提前预警,及早准备,快速行动,切实做好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不发生严重交通阻塞,坚决遏制交通事故特别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应急部门、乡镇及职责

  (一)公安部门职责

  1、加强道路巡逻控制,掌握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情况的动态变化,并及时将包括大雾、冰雪路段的起止地点、变化趋势、能见度、路面摩擦系数、交通流量、事故等情况报告县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报辖区乡镇党委、政府采取相应措施。

  2、对事故多发、事故隐患较为突出、易发生堵塞的路段及三级(含)以下山区道路实行有效监控,遇有大雾造成能见度低于50米或冰、雪造成路滑难行以及大雨造成公路塌方等有碍车辆安全通行的天气,果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禁止客运车辆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对能见度小于30米路(桥)面全线结冰等恶劣条件下的路段,实行封道管制,对不能通行的车辆采取有效分流措施;对能见度在30米以上50米以下或路(桥)面部分结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段实行间断放行办法,并督促通行车辆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提示驾驶人谨慎驾驶。

  4、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在快速处置的同时,对受阻排队车辆通过喊话、鸣笛等方式指挥车辆停放有序,杜绝发生二次事故,待现场处置完毕,疏导车辆有序通行。

  5、对发生交通堵塞的路段,及时派员进行有序疏导。

  6、动用清障车对发生危险或出现故障的车辆,及时拖拽至安全地带。

  (二)交通部门职责

  1、加强路面巡查,对事故多发、隐患较为突出的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路段设置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保障通行安全。

  2、对国道、省道、县乡村道路出现的路(桥)面结冰情形,要采取撒盐、撒沙、煤渣、融雪剂等防滑措施,及时清扫清理路面积雪、积水等障碍,保障通行安全。

  3、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站内值班制度,严把站门,认真落实“双查”措施,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杜绝超员车和“病车上路”。遇路面结冰,及时安装防滑链等防滑设施,严格驾驶人安全教育教训,使其掌握冰雪路面的行车技术。

  4、针对恶劣天气情形,及时、科学、合理调解客运班线、班次,采取必要措施,严禁三级(含)以下山区道路客运车辆通行。

  (三)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职责

  1、对城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积雪、积水和行道树倒状等情形及时进行清理。

  2、对城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结冰情形采取撒盐、撒沙、煤渣、融雪剂等防滑措施予以处置。

  3、对城区道路的事故多发、隐患较为突出的地段及时设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保障通行安全。

  (四)气象部门职责

  准确、及时地将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信息通报给安监、公安、交通、公用事业管理等部门,并通过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播报,提示广大群众注意出行安全。

  (五)安监部门职责

  1、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认真履行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2、牵头组织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对因未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六)督查部门职责

  1、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下发红、黄、绿三色督查令,跟踪问责。

  (七)各乡镇职责

  1、加强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设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措施落实。

  2、对辖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积雪、积水等以情形及时措施予以清除;对辖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结冰情形采取撒盐、撒沙、煤渣、融雪剂等防滑措施予以处置;对辖区道路的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较为突出的地段及时设置警示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并派专人值守,对辖区旅游道路(安山森林公园由林业部门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和三级(含)以下山区道路及时封闭,严禁车辆通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恶劣天气是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固始、平安固始的高度,提高对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组织,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

  (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立足本职,遇恶劣天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同时,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管理措施,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县督查局、安监局将组织人员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