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票据领取协议书推荐

孙小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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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字,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___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有签名式样。领取发票函均要盖乙方的公章,每张函自签发之日起三天内有效。

  第二条乙方须在每月五日前至甲方签领发票,不得以未签领发票为由延迟或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三条甲方提供发票的汇总表是以通知单格式为准。

  第四条乙方所指定人在领取发票时,应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与通知单是否一致,若无异议,将在登记表上登记相关项目。

  第五条乙方承担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领取发票后遗失的一切责任。乙方不得以遗失发票为由而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六条乙方应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三天通过银行转账将相关费用如数的'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乙方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对发票有异议须在二天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发票汇总表上所记录的金额进行结算。若发生异议,将对无异议部分的发票进行先付款,后才对有异议部分的发票协商解决。

  第八条乙方只有在结清上一次领取发票的款项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

  第九条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操作规程领取发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书为《费用结算协议》的必需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是费用结算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一样。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