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的协议书

阿林老师

  房屋赠与的协议书1

  甲方(赠与人):父亲:身份证号:

  母亲: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儿子:身份证号: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决定将位于XX县XX小区XX栋XX单元XX一套,建筑面积XX平方米无偿赠与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二、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三、上述房屋已经由乙方居住,故再不存在房屋的交接问题。赠与房屋因乙方居住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交付乙方。

  五、本赠与协议系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协议生效后,赠与人保证绝不反悔,任何人均无权干涉。

  六、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档一份,登记机关备档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赠与人)签名:

  乙方(受赠人)签名:

  房屋赠与的协议书2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方系父女关系,甲方自愿将______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的房屋一套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同时,甲方承诺所赠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将来此房产所涉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声明该赠与的房屋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状态影响。

  四、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赠与的房屋交付乙方(包括)。

  五、乙方受赠房屋须用于合法的生活和投资经营行为,并遵守公认的道德规范,否则甲方有依法收回赠与物的权利。

  六、乙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______条情形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依法撤销该赠与。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事务所留存______份,以上三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标的房产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房屋赠与的协议书3

  甲方(赠与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赠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在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松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