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坏赔偿协议书

李盛老师

交通事故损坏赔偿协议书

  甲方:旦增强巴(摩托车驾驶员)

  身份证号码:540125199609056514

  乙方:汤高云(藏AAN568驾驶员)

  身份证号码:530312197112204010

  乙方驾驶藏AAN568车于2014年6月7日10时左右经乃琼镇达扎寺旁与旦增强巴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旦增强巴轻微擦伤。

  此事故经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一次性赔偿给甲方医药费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2、此事故一次性处理完毕,今后因此事故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各自承担,与对方或交警部门无关。

  3、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存档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