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协议书五篇

马振华老师

买卖协议书 篇1

  甲方: 乡村 组 身份证号码:

  乙方:朱世琳 牛寨乡牛寨村老街组 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牛寨乡牛寨村水井街组一块承包地永久转让给乙方作宅基地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四至界限:上至公路,下至以镇坝公路边沟往下量出14.5米,左至马发光宅基往左量出11.6米,右抵朱世江住房。长25米,宽5米,共计125个平方。

  二、双方议定宅基地转让费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圆整(¥160000元),合同签订时首付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元),余款定于20xx年9月31日前交清。

  三、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宅基地不能过户或将宅基地转让给他人,不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伍万元圆正(¥50000元),乙方未按本协议付款,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违约金壹万元圆正(¥10000元)

  四、如果宗地发生其他纠纷(甲方自身原因所致),由甲方协调解决并负责处理。如解决或处理不了,甲方必须退还乙方所有款项,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伍万元圆正(¥50000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生效后双方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责任。

  甲方: 乙方:朱世林

  在场人:

  20xx年8月23日

买卖协议书 篇2

  转让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砖厂机器连同附属物转让协议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位于: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如下:

  场地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 千元整。

  1.协议订立当日由乙方支付 ,现金支付给甲方。

  2.余款:即: 元,在清点验收厂里设备及工具确认无缺失后于合同签订 日 支付。

  3.甲方协议订立当日之前所欠水电费用与乙方无关,甲方必须缴纳。协议订立当日之后水及电力线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要保证(制砖机.装载机.叉车.托板等)正常无故障并交付设备所有资料(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等)

  第四条

  所有设备及土地承包合同连同附属物件包括制砖机.装载机.叉车.托板.石料.水泥罐等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厂内转让协议订立日前成品属甲方所有,以每 元转让给乙方(砖由乙方卖完后付清此款)

  第六条

  本厂转让的物件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倘日后因签订合同前相关事宜有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障碍时,甲方应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能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应赔偿。

  第七条

  接到定金后甲方离开厂交给乙方全权处理所有事宜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八条

  甲方转让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与承担,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如甲方的债务问题影响到乙方日后的正常生产,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甲方自本转让协议订立日起,不得借用该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义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致乙方有损害时,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

  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充作违约金赔偿;若系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于乙方,以赔偿乙方。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户县人民法院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 (签章) 卖方(甲方):_________ (签章)

  卖方(甲方):_________ (签章) 代表人:_______ _ 地 址:_____ 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签约地点:

买卖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确保产品质量,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本着对产品质量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的基本事项,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每个交易合同(订单形式,以下简称“个别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并诚实履行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

  1、甲方向乙方购买产品时,由甲方以传真件的方式或邮件形式传给乙方,乙方收到后在三天内确认并回传给甲方,作为个别合同。

  2、甲方根据次月的生产计划编制次月的加工送货排程,并提前三十天发出下一个月的订单,提前四十五天发预告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的计划如期纳入到甲方,确保甲方的正常生产。

  3、产品外观品质及内在质量按图纸和封样件为准,甲方将严格按品质要求和封样件为标准来进行验收,如检验结果不良率超过%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选别或退货。乙方必须积极对应,确保甲方的按时出货。

  4、产品包装:乙方提供的产品,除内在质量必须达标外,外观包装必须统一,以便甲方在用完产品后统一堆放属乙方的空包装,使其正常回收。

  5、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不含有害化学物质的要求去做,乙方必须每年将加工产品送到SGS进行检测,其结果(报告)提交甲方,由甲方存档备案,同时向甲方保证其加工的产品,有害化学物质的含量不会超标,假如超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6、产品付款:在每个月25日交货结束后,经双方对账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开具货款发票,按订单月月结60天付款(电汇或转帐)。

  7、争议的解决: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合同法》的程序向法院起诉。

  8、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以上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成文,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买卖协议书 篇4

  转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位于贵州省纳雍县王家寨镇马家村大荒坪 有独立投资所有的页岩砖厂一个,(砖厂名称:纳雍县王家寨镇大荒坪砖厂)现甲方决定对该砖厂进行整体一次性转让,乙方有意受让,现经甲乙双方多次反复磋商,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及内容,供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内容地点及范围

  1、转让内容:贵州省纳雍县王家寨镇大荒坪页岩砖厂。

  2、转让地点位于:贵州省纳雍县王家寨镇马家村大荒坪。

  3、转让范围包括:砖厂准建审批文件、批准砖厂建设批文、焙烧窑、所有机器和机械设备、修理和维修设备、修理工具、生产设备、保障砖厂生产的附属设备、变压

  器、砖厂所有使用的高低压供电线路、道路、设施、厂房、饮用设备和水管网、供砖厂生产使用的水井、抽水设备和管网、房屋、 采矿权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境评估被报告、土地用地手续、租赁合同、以及在砖厂控制范围的的一切物品,行政公文等等,但是不包括砖厂转让以前的各种债权债务。(具体以物品清单为准)

  二、转让价格及相关费用

  1,该砖厂一次性转让费共计大写拾万零捌千元(¥ 108000 )。

  2、转让过过程中变更各种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砖厂转让及物品移交时限

  1、本协议转让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甲方在20xx年 8 月 15 日前向乙方交付。

  2、物品移交清单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场并认真清理移交物品的同时进行编制。

  3、物品移交清单必须通过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为

  有效。

  4、甲方不得在转让协议签订公文形成时段转移和变卖砖厂任何的物品,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四、违约责任

  1、协议已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及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甲方违约应当向乙方支付 10 万元违约金。

  3、乙方违约应当向甲方支付 10 万元违约金。

  五、协议的生效和失效

  1、该协议在完成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在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和承包时限内长期有效。

  4、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本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买卖协议书 篇5

  本人/吾等乃贵公司证券户口_________号(“户口”)之户口持有人,本人/吾等之证券客户合约於_________签订。本人/吾等同意开立一个或多个证券买卖户口,并同意以本人/吾等名义或代表本人/吾等就证券买卖及相关事宜,通过网上交易服务运作户口,本人/吾等同意,户口由贵公司透过贵公司的网上交易服务按照证券客户合约及下列条款及条件(并受其规限)运作:

  1.定义及解释

  1.1 在本协议中,以下词语具有下列涵义:

  “进入密码”指密码及户口号码;

  “户口”指本人在贵公司开立的互联网买卖户口,经由网上交易服务运作;

  “网上交易服务”指_________根据本协议提供的网上买卖服务,包括电子买卖服务,_________网址上的任何资料,以及其中的软件;

  “电子买卖服务”指本人/吾等发出电子指令的设施,以及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资讯服务;

  “指令”指以电子方式买卖证券的买卖指令或其他处理指令;

  “互联网买卖政策”指有关网上交易服务运作的.政策(经不时修订);

  “密码”指本人/吾等与帐号一并使用的个人密码,据之可进入该服务;

  “证券客户合约”指_________公司之现金客户协议书或保证金客户协议书;

  “_________”指_________公司;

  “帐号”指客户与密码一并使用的个人密码,据之可进入电子买卖服务,以及其他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服务;

  1.2 单数词语包括众数词语,反之亦然。提到一种性别之处,包括所有性别。“人士”一词,包括商号或独资经营,合伙经营,集团及法人公司,反之亦然。

  2.网上交易服务

  2.1 本人/吾等了解,电子买卖服务为一半自动设施,让本人/吾等发出电子指令,并接收信息服务。

  2.2 本人/吾等同意使用电子买卖服务,必须遵照本协议条款及证券客户合约。本人/吾等使用日後经由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其他服务,亦必须遵照本协议条款及客户协议书。

  2.3 本人/吾等为户口项下电子买卖服务的唯一获授权使用者。本人/吾等需对进入密码的保密及使用承担责任。本人/吾等承认及同意,本人/吾等需就使用进入密码输进电子买卖服务的所有指令负责,而贵公司,贵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概毋需对本人/吾等,或经由本人/吾等提出申索的任何其他人士(就任何有关处理,错误处理或遗失任何指示)的申索承担责任。

  2.4 本人/吾等承认,网上交易服务的所有人权益属贵公司。本人/吾等保证及承诺,本人/吾等不会(亦不会尝试)平扰,修改,拆解,易转,操纵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且亦不会尝试未获授权进入)网上交易服务的任何部份。本人吾等承认,若本人/吾等在任何时候违反是项保证及承诺,或实公司在任何时候合理怀疑本人/吾等违反是项保证及承诺,则贵公司可向本人/吾等采取法律行动。本人/吾等承诺,若本人/吾等知悉任何人士干犯本段上文所述任何行动,则本人/吾等须即时通知贵公司。

  2.5 本人/吾等进一步承认及同意,作为使用电子买卖服务发出指令的先决条件,若有下列情况,本人/吾等需即时通知贵公司:

  a.有关户口的指令已经由电子买卖服务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命令编号;

  b.有关户口的指令已经由电子买卖服务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对指令或其执行的准确认收(不论经硬本,电子或口头);

  c.本人/吾等收到交易指示的认收(不论经硬本,电子或口头),但该等交易指示并非本人/吾等作出,或其他类似的不一致情况;

  d.本人/吾等知悉户口号码或密码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

  2.6 本人/吾等了解,贵公司拟备网上买卖政策,列出网上交易服务运作政策及程序。该政策可经由网址取得,在任何时候均适用。该政策的条款,对本人/吾等对使用网上交易服务具约束力。若本协议条款与网上买卖政策不一致,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6.风险披露声明

  电子交易风险在交易高峰,市场波动,系统升级及维护或其他时间,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施的进入可能会受到限制甚至无法进入。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施进行的交易可能会因不可预测的流量堵塞和其他贵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受到干扰,传输中断,以及传输延误。由於技术上的制约,互联网是一种不完全可靠的通讯媒介。由於这种不可靠性原因,交易指令及其他资讯的传输和接收可能会有延误,而这会导致交易指令在执行上的延误,或者交易执行的价格已不同于指令发出时的市场价格。而且,通信和个人资料可能会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取得,且在通信上会存在误解或错误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将完全由本人/吾等承担。本人/吾等确认并同意,交易指令一旦发出通常将不可能取消。

  签署确认

  本人/吾等,为下述签署人,兹承认本人/吾等已阅读,知悉,及明白本协议之内容并接受其条款及条件。

  客户(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客户主任(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