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离婚协议书范本

阿林老师

  标准离婚协议书1

  某男________,男,________族,生于20xx年xx月xx日,________人,现住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某女________,女,________族,生于20xx年xx月xx日,________人,现住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________和________经人介绍后恋爱,于20xx年xx月xx日在武汉市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生有一女:________,现年________岁。基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订立离婚协议,内容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女儿________现年________周岁,已成年,即不存在抚养问题。依________自行决定,今后随某女一起生活。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机动车辆:________由某男之姐赠予的________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所有。

  2、男女双方目前均无存款及股权、股票、债券等。

  3、房产: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____的楼房一套,登记在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承担。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日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________万元,归男方所有,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内付清。

  4、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处理。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________女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离婚协议书2

  汤xx (以下简称男方)

  张xx(以下简称女方)

  双方因感情不和无法继续婚姻生活,经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 双方协议离婚。

  二、 子女监护、抚养:

  双方所生之子汤xx(20xx年10月12日生,身份证号码:)由女方监护,随女方生活。男方同意支付女方抚养子女所需费用每月人民币1400元整,至儿子独立生活为止。男方签订本协议书时支付儿子生活费8400元,以后男方应于每年2月28日前支付8400元,于每年8月30日前支付8400元。男方直接支付给女方或直接汇入女方设于中国邮政储蓄账户之内。每次支付需要由女方出具收据或以汇款单为依据。一期迟延或未付者,视为全部到期,男方应一次付清所有子女抚养费。

  另,男方支付儿子全部学费,每学期支付给女方办理。

  三、 夫妻财产、债权债务处理: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加工厂全部财产归男方所有,全部债权债务归男方享有或承担。

  (二)双方确认夫妻无其他财产及债权债务,如有隐瞒,责任自负。

  (三)男方同意补偿女方四十万人民币,于签订本协议书时支付十二万元,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捌万元,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每次以现金付清,若一期逾期不付者,除应加计惩罚性利息百分之二十以外,还应视为全部到期,男方应一次付清所有补偿费用。

  四、 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

  五、 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宿松县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六、 本协议书于男女双方签字并协同至民政机关办理登记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