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股份制合作协议书范本

黄飞老师

  多人股份制合作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

  合伙人以自愿为原则,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优势和能力,创造一个汽车维修相关行业,把合伙人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

  1、出资额、方式、股份

  (1)甲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2)乙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3)丙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4)丁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2、本合伙资本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分担

  1、盈余分配,以公司财务为依据,按照合伙人所占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人偿还,合伙财产不清偿时,以各合伙人所占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股份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合伙负责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之其他合伙人并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时转让者有自主权,他人无权干涉。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负责人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从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状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在不违反法律条例的前提下各合伙成员有权自主处理事务。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收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损失由该合伙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各合伙人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延续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延续:

  (1)合伙事业有盈余。

  (2)合伙事业有转机。

  (3)主要合伙人要求延续。

  (4)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一方经退伙程序退伙。

  2、由经营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尽事宜,应该有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经营所在地工商局留存一份。

  合伙人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多人股份制合作协议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 拾 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a)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

  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公司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