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录协议书(三篇)

王明刚老师

速录协议书(3篇)1

  甲方(接受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加快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录服务,同时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的《民法典》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如需速录服务,提前2-3天将速录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安排速录人员。

  2.甲方为乙方速录人员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提供尽可能的合理的便利条件,包括顺利进入速录现场,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在速录现场距

  离音源较近、视线较好的位置安排速录人员席位等。

  3.甲方提供记录内容的相关资料(如速录对象名单、相关的专业术语等),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录工作。

  4.如速录现场允许录音(录像)应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录像),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5.甲方因故若取消速录服务,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乙方。

  二、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派出约定数量的速录人员,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早到达,乙方将适当收取费用。

  2.根据速录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录,并保证记录质量,不得出现较多的误录、错录和漏录。准确率在95%以上。

  3.速录服务结束后,乙方对录入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后,将电子文本资料交给甲方。速录内容将在乙方计算机内存留一个星期,在此期间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随时复制或发送邮件。

  4.乙方必须对速录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如甲方要求,乙方可在速录服务终结后,在甲方的监督下当场将本次记录内容完全删除。

  5.乙方若因故无法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则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甲方。

  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采用先服务后付费的结算方式。每次速录服务结束后,由甲方负责人员在乙方速录人员出具的《速录服务任务单》上签字,确认服务费用金额,并据此结算。

  2.速录服务收费标准:

  (1)_____元/天(7小时之内),半天起算,______元/半天(4小时以内)。

  (2)若速录服务时间超过约定时限,甲方需对延时部分向乙方支付“速录服务延时费”,“速录服务延时费”按150元/小时计算,延时30分钟以内免收服务费用。晚7点以后,两小时以内算半天。

  3.乙方在甲方结清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4.在本市城区范围内(不含远郊区县)服务时,乙方的交通费用自负如有外地(含北京远郊区县)速录服务任务,速录员的食、宿、交

  通费用由甲方负担,速录服务价格双方协商。

  四、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克服、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若甲方无故取消速录服务,又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告知乙方时,则甲方应按该次速录服务约定金额全额赔付。甲方若变更速录服务时间,应提前告知乙方,如未告知,乙方按时到达,则按约定起始时间累计收取速录费用。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时提供速录服务又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告知甲方时,则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相同时间的速录服务。

  七、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其他

  1.本合同标题及各条款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速录协议书(3篇)2

  甲方(接受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速录服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地点和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1.签定本合同时,乙方收取合同总价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余款在乙方完成服务后___________结清。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元/7小时。4小时以内价格减半计收。4到7小时视为7小时。晚七点以后1小时算2小时。若服务时间超过1天,不同日期的小时数不累加。

  2.需向乙方支付速录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义务

  1.保证乙方速录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及桌椅,使乙方得以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

  2.提供记录内容的相关资料(如速录对象名单、相关的专业术语等),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录工作。

  3.甲方若出现变故,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通知乙方,否则甲方的`预付款不予退还。

  四、乙方义务

  1.速录员提前30分钟到达服务现场。

  2.根据速录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录,并保证记录质量,不得出现较多的误录、错录和漏录。(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录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对此乙方保证尽量避免。)

  3.速录服务结束后,乙方即将文本资料以软盘方式交给甲方。乙方需对速录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如有必要乙方可在甲方的监督下当时将本次记录内容删除。

  4.乙方若出现变故,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甲方,并全额退还甲方的预付款,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五、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速录协议书(3篇)3

  甲方(接受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加快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录服务,同时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的《民法典》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如需速录服务,提前2-3天将速录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安排速录人员。

  2.甲方为乙方速录人员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提供尽可能的合理的便利条件,包括顺利进入速录现场,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在速录现场距离音源较近、视线较好的位置安排速录人员席位等。

  3.甲方提供记录内容的相关资料(如速录对象名单、相关的专业术语等),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录工作。

  4.如速录现场允许录音(录像)应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录像),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5.甲方因故若取消速录服务,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乙方。

  二、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派出约定数量的速录人员,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早到达,乙方将适当收取费用。

  2.根据速录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录,并保证记录质量,不得出现较多的误录、错录和漏录。准确率在95%以上。

  3.速录服务结束后,乙方对录入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后,将电子文本资料交给甲方。速录内容将在乙方计算机内存留一个星期,在此期间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随时复制或发送邮件。

  4.乙方必须对速录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如甲方要求,乙方可在速录服务终结后,在甲方的监督下当场将本次记录内容完全删除。

  5.乙方若因故无法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则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甲方。

  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采用先服务后付费的结算方式。每次速录服务结束后,由甲方负责人员在乙方速录人员出具的《速录服务任务单》上签字,确认服务费用金额,并据此结算。

  2.速录服务收费标准:

  (1)_____元/天(7小时之内),半天起算,______元/半天(4小时以内)

  (2)若速录服务时间超过约定时限,甲方需对延时部分向乙方支付“速录服务延时费”,“速录服务延时费”按150元/小时计算,延时30分钟以内免收服务费用。晚7点以后,两小时以内算半天。

  3.乙方在甲方结清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4.在本市城区范围内(不含远郊区县)服务时,乙方的交通费用自负;如有外地(含北京远郊区县)速录服务任务,速录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负担,速录服务价格双方协商。

  四、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克服、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若甲方无故取消速录服务,又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告知乙方时,则甲方应按该次速录服务约定金额全额赔付。甲方若变更速录服务时间,应提前告知乙方,如未告知,乙方按时到达,则按约定起始时间累计收取速录费用。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时提供速录服务又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告知甲方时,则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相同时间的速录服务。

  七、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其他

  本合同标题及各条款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