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销售合作简单协议书

秦风学老师

  茶叶销售合作简单协议书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茶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_____________茶庄,_____________茶庄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茶庄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承包给乙方的茶庄位于_____省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黄泥_____________号;

  2.茶庄现包括一幢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两层半住房及茶庄周围甲方所有的附属土地(甲方应提供所有的权属证书);

  3.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_____茶庄的财产进行清点。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茶庄全部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简单装修(如安装空调、铺设地面等)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和财务均属承包财产的范围之列,甲方应同茶庄的营业执照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承包期限

  该茶庄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承包金支付方式

  1.该茶庄第一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第二年至_____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须在当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4.本协议签订后当日,乙方先预付给甲方承包定金两万元。

  第五条、茶庄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承包期限顺延。

  第六条、茶庄的转包与转让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茶庄。出卖后,本协议对新的茶庄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如将该茶庄的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3.甲方出售该茶庄,在__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茶庄设施,严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承包期满协议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甲方有第八条第二款的`行为之一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协议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应按照当年年承包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协议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茶叶销售合作简单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乙方向甲方购买一批茶叶,为使交易顺利完成,经双方议定,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名称、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茶叶必须用大塑料外包,纸袋内包,外用纸箱或麻包袋装。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和运输费用负担, 年 月 日之前由茶场直接运往乙方公司所以地,运费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收货检验合格后,乙方公司须在收货1天以内能通过银行托付货款。

  第五条、如双方任务一方,在正常情况下拒不交贷或拒付款者须以货款20%的罚金,迟交或迟付款,则每天罚万分之三的滞纳金,数量不足,按不足部分的货款计赔,仍按20%的比例赔偿;质量不合格,则重新酌价。

  第六条、如遇特殊情况,则提前20天通知对方,并赔偿损失费10%。

  第七条、协议争议事项,可经双方研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第八条、本协议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茶叶销售合作简单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了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我县区域主导产业——茶业,建设好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更好地将茶叶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施一体化经营,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发展我县茶业经济,走茶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收,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茶叶产业化经营模式。雅安市茶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雅安义兴藏茶有限公司与名山县新店镇 村经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作为甲方的茶叶生产基地,乙方所有茶农的茶园生产的边销茶原料原则上由甲方按采摘标准随行就市,分级按质论价,优先全部收购。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茶叶生产基地,不得再与其它方签订茶叶供销和茶叶基地协议。若受市场变化或加工能力影响,为减少茶农损失,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茶农可以对外销售茶叶。

  三、乙方茶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茶叶生产标准和技术进行茶园管理(包括农药和肥料品种的使用、低改、采摘、修剪、病虫害防治)。如有不按上述管理办法实施的,特别是造成茶叶农药残留超标或在茶树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茶农,甲方将停止收购该茶农的茶叶原料,待改正后并经审定合格后方可收购。

  四、在协议执行期间,考虑到茶叶生产受气候影响特殊性和市场所需产品数量、种类变化,双方每年在新茶收购前签定当年茶叶原料收购定单,确定收购原料标准、数量,甲方在收购茶叶原料时按随行就市提前公布茶叶原料价格。

  五、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茶叶原料,必需得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如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拒收。

  六、为了提高茶农科学种茶技术水平和自身素质,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茶农每年提供无偿茶叶生产技术培训。

  七、乙方茶农向甲方出售的原料茶,凡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应及时支付茶款,不得拖欠。

  八、甲方可视经营状况,对基地内困难或有残疾的茶农无偿提供一定的农药和肥料等生产资料补贴或赊销。

  九、若甲方与乙方茶农发生纠纷,乙方村委会有责任主动积极出面解决。

  十、本协议执行不受甲、乙双方领导人人事变动的影响。

  十一、甲、乙双方如不按上述协议条款执行,造成另一方损失,根据损失情况,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受到的损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协商补充。

  十三、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时间为10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可依形势变化而重新议定协议。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

  村长:

  村支书:

  日期: